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39号),制订我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第一条 奖学金评定的机构及权力

一、经社会学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成立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 系主任、 系总支书记

副主任:分管教学培养的系副主任、 系总支副书记

委员: 全体教授

学生工作组成员(曾娟 李婷) 学生代表(于华伟 王珺琦)

三、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并负责本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四、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的解释权,归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未尽事宜由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成员到会;会议讨论事项和评审奖学金的结果,以投票方式决定;可以进行多轮投票,达到出席会议人数半数以上票数方为有效。

第二条 评选对象范围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学籍当年,应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三条 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必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中的任意两条:

1、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学业奖学金)、学科贡献奖、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分年级、分专业(学生人数尾数不足10名的按10名计算)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前10%

3、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第一、第二作者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授权专利。

6、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即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贡献突出;或在社会工作实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获表彰、获赞誉等);或在社会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奖、获表彰、获赞誉等);或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奖、获表彰、获赞誉等)。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任何处分的;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的;

三、超资助年限的;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的;

八、上学年度有课程不及格(不含重修)的;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行为的。

第五条 评选办法及相关说明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以研究成果、学科竞赛和成绩排名为依据,其中以研究成果为主要依据。研究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及学业成绩,其认可的档次按照“附件一:各类获奖内容、条件档次排序”、附件二:社会学系期刊分类目录(试行),顺位评选。

二、参评的各类研究成果、创新发明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一年级参评时除外),学习成绩按上学年度加权排名。

三、各类研究成果、各类创新发明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

四、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译著、教材等各类研究成果,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者的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参评条件审查视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各类创新发明中申请者须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者的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或设计人,参评条件审查视申请者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再次参评时,对以往参评时已提交并作为评审条件材料认定的各类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六、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交系研究生工作组,由研工组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七、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情节,经由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属实的:将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全系通报批评;已获奖学金的追回全额奖金;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六条 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依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

二、研究生申请者本人于每年本系规定的时间内向系研究生工作组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各类获奖、论文、专著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证明复印件者,视为放弃申请。

三、经系研究生工作组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参加公开答辩;未如期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申请。答辩时申请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便审核。

四、公开答辩后,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投票,并公布评审的结果。

五、公布评审结果的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并署名的申诉、意见、举报。书面材料统一交系研究生工作组;由系研究生工作组报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讨论,并将审查讨论结果告知申诉、意见、举报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管理处。

社会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3930

附件一: 各类获奖内容、条件档次排序

注:

1、论文类的档次,依据社会学系期刊分类目录(见附件二)和学校期刊(ABD类)

分类目录。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在两个“目录”中的档次不一致时,以档次高的为准。

2、附件一中的第11档,博士生申请者不予认定(即不适用此条件)。

3论文、获奖同档次的,计数量。

4、论文、获奖同档次、同数量的,计署名排名。

5、论文、获奖同档次、同数量、同署名排名的,著作独著、合著同档次的,均由

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

附件二: 社会学系期刊分类目录(试行)

A类期刊

中文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新华文摘(全文) 社会学研究 民族研究

法学研究 政治学研究 哲学研究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 心理学报 马克思主义研究 历史研究

外文期刊

SSCI中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人类学、公共管理等各学科中的A

B1期刊

中文期刊

中国人口科学 中国行政管理 教育研究

新华文摘(摘要2000字以上) 中国法学

自然辨证法通讯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科) 复旦大学学报(社科) 国外社会科学 学术月刊

外文期刊

SSCI中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人类学、公共管理等各学科中的B

B2期刊

天津社会科学 浙江社会科学 开放时代 民俗研究

人民日报(理论版 3000字以上) 光明日报(理论版 3000字以上)

人口研究 人口与经济 世界民族 中外法学 政法论坛 中国哲学史 世界哲学 哲学动态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经济学动态 世界经济 金融研究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工业经济 经济学季刊 管理科学学报 中国管理科学 南开管理评论 社会保障研究(北京) 科研管理 中国土地科学 城市问题 心理科学 高等教育研究 近代史研究 史学月刊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中国软科学 宗教研究 保险研究 青年研究 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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