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名次判定
D.1 程序 球队应按他们的胜负记录来排列名次,胜1场得2分,负1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 D.1.1 如果在这个排列中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的结果来确定名次。 D.1.2 如果两个队之间在比赛中的积分和得失分率仍相同,则以两个队在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3 如果在排列名次中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再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D.1.4 如果再次排列后仍有球队积分相同,然后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用其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5 如果仍有球队积分相同,则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6 如果在任何阶段,用上述准则将众多排列相同的球队减缩到只包含两个球队排列相同,则上述D.1.1 和D.1.2款程序将适用。 D.1.7 如果在任何阶段,减缩后仍包含两个以上球队排列相同,则重复上述D.1.3款开始的程序。 D.1.8 得失分率总是用除法来计算。 2 例外: 如果只有三个球队参加比赛,并用上述的步骤(除得的得失分率完全相同)不能决出名次,则用得分来确定名次排列。 举例: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64:71 B对C 91:84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46:146 1.000 B 2 1 1 3 166:166 1.000 C 2 1 1 3 155:155 1.000 因此:第一名 B 得166分 第二名 C 得155分 第三名 A 得146分 如果在上述所有的步骤后球队仍排列相同,将用抽签来决定最终的名次排列。抽签的方法由技术代表或由当地比赛的组织者确定。 D.3 名次排列规定的进一步举例: D.3.1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只赛了一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3 2 8 D 5 2 3 7 E 5 2 3 7 F 5 0 5 5
A和B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一名,D和E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四名。 D.3.2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赛了两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10 7 3 17 B 10 7 3 17 C 10 6 4 16 D 10 5 5 15 E 10 3 7 13 F 10 2 8 12
A、B之间的结果是: D.3.2.1 A队赢了两场比赛: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69:62 得失分:A 152:151 B 151:152 得失分率:A 1.0066 B 0.9934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3 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70:62 两个球队有相同的得失分(152-152)并除得的得失分率(1.000)相同。 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排列。 D.3.3 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4 1 9 D 5 2 3 7 E 5 1 4 6 F 5 0 5 5
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77:80 B对C 88:77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59:155 1.0258 B 2 1 1 3 163:159 1.0251 C 2 1 1 3 157:165 0.9515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第三名 C 如果三个队除得的得失分率还相同,最终名次应由在组内所有他们比赛结果来确定。 D.3.4 若干个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3 2 8 B 5 3 2 8 C 5 3 2 8 D 5 3 2 8 E 5 2 3 7 F 5 1 4 6
两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有两种可能性:
Ⅰ 球队 胜 负 A 3 0 B 1 2 C 1 2 D 1 2 Ⅱ 球队 胜 负 A 2 1 B 2 1 C 1 2 D 1 2 在情况Ⅰ中:第一名A B、C、D将按上述3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在情况Ⅱ中:A和B,C和D的名次排列将按上述D.3.2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某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预定的比赛或在比赛结束前从球场中撤离,应由于弃权使比赛告负并在名次排列中计0分。 此外,技术委员会可决定将该球队在名次排列中降至最后位置。如果相同的球队一再发生违例,则这个决定自动执行。然而,为了竞赛的总名次排列的目的,该队已比赛的结果应保持有效。球队的名次排列 D.1 程序 球队应按他们的胜负记录来排列名次,胜1场得2分,负1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 D.1.1 如果在这个排列中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的结果来确定名次。 D.1.2 如果两个队之间在比赛中的积分和得失分率仍相同,则以两个队在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3 如果在排列名次中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再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D.1.4 如果再次排列后仍有球队积分相同,然后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用其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5 如果仍有球队积分相同,则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6 如果在任何阶段,用上述准则将众多排列相同的球队减缩到只包含两个球队排列相同,则上述D.1.1 和D.1.2款程序将适用。 D.1.7 如果在任何阶段,减缩后仍包含两个以上球队排列相同,则重复上述D.1.3款开始的程序。 D.1.8 得失分率总是用除法来计算。 2 例外: 如果只有三个球队参加比赛,并用上述的步骤(除得的得失分率完全相同)不能决出名次,则用得分来确定名次排列。 举例: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64:71 B对C 91:84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46:146 1.000 B 2 1 1 3 166:166 1.000 C 2 1 1 3 155:155 1.000 因此:第一名 B 得166分 第二名 C 得155分 第三名 A 得146分 如果在上述所有的步骤后球队仍排列相同,将用抽签来决定最终的名次排列。抽签的方法由技术代表或由当地比赛的组织者确定。 D.3 名次排列规定的进一步举例: D.3.1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只赛了一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3 2 8 D 5 2 3 7 E 5 2 3 7 F 5 0 5 5
A和B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一名,D和E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四名。 D.3.2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赛了两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10 7 3 17 B 10 7 3 17 C 10 6 4 16 D 10 5 5 15 E 10 3 7 13 F 10 2 8 12
A、B之间的结果是: D.3.2.1 A队赢了两场比赛: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69:62 得失分:A 152:151 B 151:152 得失分率:A 1.0066 B 0.9934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3 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70:62 两个球队有相同的得失分(152-152)并除得的得失分率(1.000)相同。 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排列。 D.3.3 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4 1 9 D 5 2 3 7 E 5 1 4 6 F 5 0 5 5
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77:80 B对C 88:77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59:155 1.0258 B 2 1 1 3 163:159 1.0251 C 2 1 1 3 157:165 0.9515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第三名 C 如果三个队除得的得失分率还相同,最终名次应由在组内所有他们比赛结果来确定。 D.3.4 若干个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3 2 8 B 5 3 2 8 C 5 3 2 8 D 5 3 2 8 E 5 2 3 7 F 5 1 4 6
两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有两种可能性:
Ⅰ 球队 胜 负 A 3 0 B 1 2 C 1 2 D 1 2 Ⅱ 球队 胜 负 A 2 1 B 2 1 C 1 2 D 1 2 在情况Ⅰ中:第一名A B、C、D将按上述3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在情况Ⅱ中:A和B,C和D的名次排列将按上述D.3.2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某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预定的比赛或在比赛结束前从球场中撤离,应由于弃权使比赛告负并在名次排列中计0分。 此外,技术委员会可决定将该球队在名次排列中降至最后位置。如果相同的球队一再发生违例,则这个决定自动执行。然而,为了竞赛的总名次排列的目的,该队已比赛的结果应保持有效。
D.1 程序 球队应按他们的胜负记录来排列名次,胜1场得2分,负1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 D.1.1 如果在这个排列中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的结果来确定名次。 D.1.2 如果两个队之间在比赛中的积分和得失分率仍相同,则以两个队在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3 如果在排列名次中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再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D.1.4 如果再次排列后仍有球队积分相同,然后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用其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5 如果仍有球队积分相同,则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6 如果在任何阶段,用上述准则将众多排列相同的球队减缩到只包含两个球队排列相同,则上述D.1.1 和D.1.2款程序将适用。 D.1.7 如果在任何阶段,减缩后仍包含两个以上球队排列相同,则重复上述D.1.3款开始的程序。 D.1.8 得失分率总是用除法来计算。 2 例外: 如果只有三个球队参加比赛,并用上述的步骤(除得的得失分率完全相同)不能决出名次,则用得分来确定名次排列。 举例: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64:71 B对C 91:84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46:146 1.000 B 2 1 1 3 166:166 1.000 C 2 1 1 3 155:155 1.000 因此:第一名 B 得166分 第二名 C 得155分 第三名 A 得146分 如果在上述所有的步骤后球队仍排列相同,将用抽签来决定最终的名次排列。抽签的方法由技术代表或由当地比赛的组织者确定。 D.3 名次排列规定的进一步举例: D.3.1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只赛了一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3 2 8 D 5 2 3 7 E 5 2 3 7 F 5 0 5 5
A和B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一名,D和E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四名。 D.3.2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赛了两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10 7 3 17 B 10 7 3 17 C 10 6 4 16 D 10 5 5 15 E 10 3 7 13 F 10 2 8 12
A、B之间的结果是: D.3.2.1 A队赢了两场比赛: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69:62 得失分:A 152:151 B 151:152 得失分率:A 1.0066 B 0.9934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3 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70:62 两个球队有相同的得失分(152-152)并除得的得失分率(1.000)相同。 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排列。 D.3.3 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4 1 9 D 5 2 3 7 E 5 1 4 6 F 5 0 5 5
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77:80 B对C 88:77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59:155 1.0258 B 2 1 1 3 163:159 1.0251 C 2 1 1 3 157:165 0.9515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第三名 C 如果三个队除得的得失分率还相同,最终名次应由在组内所有他们比赛结果来确定。 D.3.4 若干个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3 2 8 B 5 3 2 8 C 5 3 2 8 D 5 3 2 8 E 5 2 3 7 F 5 1 4 6
两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有两种可能性:
Ⅰ 球队 胜 负 A 3 0 B 1 2 C 1 2 D 1 2 Ⅱ 球队 胜 负 A 2 1 B 2 1 C 1 2 D 1 2 在情况Ⅰ中:第一名A B、C、D将按上述3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在情况Ⅱ中:A和B,C和D的名次排列将按上述D.3.2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某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预定的比赛或在比赛结束前从球场中撤离,应由于弃权使比赛告负并在名次排列中计0分。 此外,技术委员会可决定将该球队在名次排列中降至最后位置。如果相同的球队一再发生违例,则这个决定自动执行。然而,为了竞赛的总名次排列的目的,该队已比赛的结果应保持有效。球队的名次排列 D.1 程序 球队应按他们的胜负记录来排列名次,胜1场得2分,负1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 D.1.1 如果在这个排列中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队之间比赛的结果来确定名次。 D.1.2 如果两个队之间在比赛中的积分和得失分率仍相同,则以两个队在组内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3 如果在排列名次中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再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D.1.4 如果再次排列后仍有球队积分相同,然后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用其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5 如果仍有球队积分相同,则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 D.1.6 如果在任何阶段,用上述准则将众多排列相同的球队减缩到只包含两个球队排列相同,则上述D.1.1 和D.1.2款程序将适用。 D.1.7 如果在任何阶段,减缩后仍包含两个以上球队排列相同,则重复上述D.1.3款开始的程序。 D.1.8 得失分率总是用除法来计算。 2 例外: 如果只有三个球队参加比赛,并用上述的步骤(除得的得失分率完全相同)不能决出名次,则用得分来确定名次排列。 举例: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64:71 B对C 91:84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46:146 1.000 B 2 1 1 3 166:166 1.000 C 2 1 1 3 155:155 1.000 因此:第一名 B 得166分 第二名 C 得155分 第三名 A 得146分 如果在上述所有的步骤后球队仍排列相同,将用抽签来决定最终的名次排列。抽签的方法由技术代表或由当地比赛的组织者确定。 D.3 名次排列规定的进一步举例: D.3.1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只赛了一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3 2 8 D 5 2 3 7 E 5 2 3 7 F 5 0 5 5
A和B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一名,D和E之间的比赛胜者将是第四名。 D.3.2 两个球队积分相等并且他们之间赛了两场。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10 7 3 17 B 10 7 3 17 C 10 6 4 16 D 10 5 5 15 E 10 3 7 13 F 10 2 8 12
A、B之间的结果是: D.3.2.1 A队赢了两场比赛: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69:62 得失分:A 152:151 B 151:152 得失分率:A 1.0066 B 0.9934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D.3.2.3 每队赢一场比赛: A对B 90:82 B对A 70:62 两个球队有相同的得失分(152-152)并除得的得失分率(1.000)相同。 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排列。 D.3.3 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4 1 9 B 5 4 1 9 C 5 4 1 9 D 5 2 3 7 E 5 1 4 6 F 5 0 5 5
A、B、C之间的比赛结果:A对B 82:75 A对C 77:80 B对C 88:77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得失分 得失分率
A 2 1 1 3 159:155 1.0258 B 2 1 1 3 163:159 1.0251 C 2 1 1 3 157:165 0.9515 因此 第一名 A 第二名 B 第三名 C 如果三个队除得的得失分率还相同,最终名次应由在组内所有他们比赛结果来确定。 D.3.4 若干个球队积分相等:
球队 比赛场数 胜 负 积分
A 5 3 2 8 B 5 3 2 8 C 5 3 2 8 D 5 3 2 8 E 5 2 3 7 F 5 1 4 6
两次排列中只考虑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 有两种可能性:
Ⅰ 球队 胜 负 A 3 0 B 1 2 C 1 2 D 1 2 Ⅱ 球队 胜 负 A 2 1 B 2 1 C 1 2 D 1 2 在情况Ⅰ中:第一名A B、C、D将按上述3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在情况Ⅱ中:A和B,C和D的名次排列将按上述D.3.2款中的举例来确定。 某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预定的比赛或在比赛结束前从球场中撤离,应由于弃权使比赛告负并在名次排列中计0分。 此外,技术委员会可决定将该球队在名次排列中降至最后位置。如果相同的球队一再发生违例,则这个决定自动执行。然而,为了竞赛的总名次排列的目的,该队已比赛的结果应保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