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一、学校规模和班额

(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

1.生均用地面积

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

学校类别

中心城区学校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学校

全寄宿制学校

主城旧区

主城新区

完全小学

11.40

15.00

20.00

32.00

初中

11.40

20.00

25.00

34.00

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

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

学校类别

非全寄宿制学校

全寄宿制学校

规划要求

基本要求

规划要求

基本要求

完全小学

6.54

5.66

13.13

12.25

初中

8.56

6.66

15.31

13.41

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

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

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

学校类别

完全小学

初中

6班

12班-18班

24班以上

12班

18班以上

直跑道

100

/

/

/

/

环形跑道田径场

/

200

300

200

300

其他

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

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

学校 类型

班数

物理

化学

生物

中学科技

小学科学

实验室(间)

标配(类)

实验室(间)

标配(类)

实验室(间)

标配(类)

实验室(间)

标配(类)

实验室(间)

标配(类)

初中

36

3-4

3

2

2

24-35

2-3

2

1-2

1-2

12-24

2

1-2

1

1

12以下

1

1

1

1

九年一贯制学校

36

2

2

1

2

1

24-35

1-2

1-2

1

1

1

12-24

1

1

1

1

1

12以下

1

1

1

1

1

中心校(完小)

36

2

24-35

1-2

12-24

1

12以下

1

村小

3-6

(1)

3以下

组合教具一套

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2.体音美器材设备

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35号)的要求配备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备体育卫生器材。

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配备艺术教育器材。

学校 类型

班数

音乐

美术

体育

卫生

综合实践

(劳技)

科技

教室(间)

标配(类)

教室(间)

标配(类)

保管室(间)

标配(类)

教室(间)

标配(类)

活动室(间)

标配(类)

活动室(间)

标配(类)

初中

36

2-3

双Ⅰ

2-3

2

1

2

2

双Ⅰ

24-35

1-2

1-2

1

1

1-2

1-2

12-24

1

1

1

1

1

1

12以下

1

1

1

1

1

1

九年一贯制学校

36

2-3

2-3

2

1

2

2

双Ⅰ

24-35

1-2

1-2

1

1

1-2

1-2

12-24

1

1

1

1

1

1

12以下

1

1

1

1

1

1

中心校(完小)

36

2-3

2-3

2

1

2

2

24-35

1-2

1-2

1

1

1-2

1-2

12-24

1

1

1

1

1

1

12以下

1

1

1

1

1

1

村小

3-6

(1)

(1)

(1)

(1)

1

3以下

组合教具一套

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

音乐教学设备主要包括钢琴、无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等乐器类设备,视听设备、音乐软件、电子节拍器等电教设备,音乐课教学挂图等传统教学设备。学校若设专门舞蹈教室,其教学设备应主要包括:钢琴或电钢琴、把杆、照身镜、木质地板、磁性黑板、音像设备等。

美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国画、版画、雕刻等教学所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及材料;画架、画板、灯光器材、写生台及各种写生工具;视听设备、投影设备及教具、工具储备橱柜等。

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其主要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

3.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

完全小学至少有多媒体教室(兼多功能教室)、45台计算机室各1间,其中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45台计算机教室2间

初中至少有多媒体教室和50台计算机室各1间,其中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50台计算机教室2间

4.生均图书册数

小学30册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15册以上),初中40册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25册以上)中小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五、教配置

1.合格学历教师占比:小学合格学历为中师及以上;初中合格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均达到100%。

2.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3.8,初中不低于1:19.3。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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