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无论性别、种族、贵贱、贫富……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也许因为生活的不同,人们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这就是我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最大的体会。当初是我闲暇时打算以此书打消时光的,然而这部书却以非凡的魅力打动了我,吸引着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两天内)。唇齿留香,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书中所刻画的年代与我们的时代有了一段距离,然而,她与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息息相关,意义是那么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那她为何如此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呢?我想不外乎两个字——真实。 “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这是作者路遥的原话。我想,没有认认真真体会过劳动的人是读不懂这句话的。什么是劳动?劳动就是热爱生活,就是创造幸福的过程。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我总觉得这本书是为劳动者而写的,因为没有哪几本书是像这样长篇大论歌颂劳动者的。尤其是对那些底层的劳动者们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刻画,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一心追寻理想爱情的金波……如果你用心去读了,你会发现,他们也许就在你的身旁。 路遥把六年的时间用在了这本书上,写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小说第一条线索是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动荡下,各个时期给农村生活带来的变化,也描写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变化。文革的狂热,给农村带来了灾难;改革的春风给农村带来了希望。 各个人物都在改革的潮流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恶成了善,善变得更善,文中始终洋溢着作者对生活的积极态度,高唱着主旋律。 由于作者的生活体验的时间长与体验的真实,因此人物都是非常有血有肉。其中有几个人物给我影响最深刻,也从心里打动了我。 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 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 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同时,活生生的不仅是他们的人,更还有他们的精神: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生活也没有欺骗他们。从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他们才是生活的强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脊梁!鲁迅先生说得好,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把这个精神用在我们的工作中,那么何愁事不成?面对挫折,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退缩,而是奋进!人生来不是为被打败而生的。轰轰烈烈的只是少数,社会更多的是需要我们这样默默无闻的劳动者。 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因为我们也有自己的追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作为我而言,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但是我的岗位决定了我不能虚度年华,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我们有这个责任指引他们前进,导向他们理想的生活。 国家需要精英,但是更多需要的是平凡的人们,因为社会需要他们来支撑,他们才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在平凡的世界里,开创不平凡的的人生,这正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道士塔》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读这篇《道士塔》了。每次的感觉却都是相同的,凝成那三个字:“我好恨!”恨愚昧无知、愚蠢透顶的王道士;恨数不清的贪官污吏,把珍贵的文物随意糟蹋;恨斯坦丁、伯希和、吉川小一郎……他们尽情地、冠冕堂皇地把书卷、画像、雕塑掠走;我甚至恨石窟的建造者,你们为什么不把密室得再隐蔽些、再牢固些,让文物过一百年再重见天日,让我国的研究者们好好地钻研。

但无论如何,那满满实实的一洞古物,已绝不再全属中国了。属于中国的,只有高价买回的微缩胶卷。?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道士塔》在写作手法上也极为优秀,讽刺、反语恰到好处,抒发感情时喷薄有力。一声憨厚的笑、一具无知的身躯、一方惨白的石屋、一缕尖锐的炊烟、一支载着一个文明古国文化的车队、一抹凄艳的晚霞、一片颤抖的清单,还有一群为了敦煌文献倾入一生心血的专家。?或许是想和王道士有个鲜明的对比,乐樽和尚仅仅因为那一道金光灿烂,就要筑窟造像,而且过了千百年,这里真的成了佛教圣地,或者说文化胜地。各朝各代的文化精华都肆意在一樽樽精美的塑像上,于是汇成了色彩的长河、历史的长河。再于是就散成了一种聚会、一种感召、一种狂欢、一种释放、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

而现在在莫高窟,成千上万的游客是否只把莫高窟当成一处名胜、一处由前人开凿后人欣赏的艺术殿堂,然后就轻飘飘地走过那10华里,丝毫不觉得劳累,对于历朝历代沉重的文化视而不见,那么就把那些石像当成泥土堆好了。

《阳关雪》,“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其实哪有什么法术,如果一定要说个答案,那我看两字足矣:文化。这是人们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崇敬的表现。

那一座坍了大半的土墩,若不是因为王维潇洒地挥笔写下了《渭城曲》,说不定早已溶解在时间里,无影无踪了。也就是因为这一曲渭城,才使无数文人迎着寒雪烈日,来寻找土墩,寻找那个千年前穿过阳关的人,寻找千年后仍持之以恒却不得不失落的唐朝文化。

这便是大唐,能包含一切美与丑、繁荣与衰败。所以有了唐朝诗人的洒脱、肆意。但可惜唐朝是会结束的,于是经历了五代的纷乱后,一切全变了。

“风雨天一阁”的藏书令人称奇。在这里我知道了天一阁是一个藏书楼,但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奇迹,范钦一生的心血需要他的子孙后代们用无私和奉献来延续,需要他们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起这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让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这本身就是对文化遗产的一种捍卫,这不由得不让我们对此苍老的屋宇和庭园倍加注目了。

在余秋雨“西湖梦”一文中使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西湖另外一个不被我所知的一面,林和靖这位以梅为妻、以鹤为子隐居孤山二十年,远避官场与市嚣看透一切的机智、狡黠的文人,一句“流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千古绝唱,然而,春去秋来,梅凋鹤老,剩下一堆梅瓣、鹤羽、象书签一般,夹在民族精神的史册上。

从他的“上海人”一文中,让我们更加佩服他的生活和文化阅历,他用大量的篇幅从各方面描写了上海人,尖锐地刻画了上海人的那种无法自拔、中国近代史开始以来的最尴尬的一群,并引人思考撞出这种上海文明的契机。上海人、上海人的生活环境、上海的地理优势是各具特色。上海文明,首先是一种精神文化的特征,而对实际效益的精神估算却又是另一心理品性,还有就是发端于国际交往、历史的开放型文化追求,他们已经倾听过来自黄土高原的悲怆壮歌,也已经领略过来自南疆海滨的轻快步履,将整个城市陷入思索之中,继而又很深刻地指出如果要继写上海新历史,关键是重朔新的上海人,“如果人们能够从地理、空间上发现时间的意义,那就不难理解:失落了上海的中国,他就失落了一个时代;失落了上海文明,是全民族的悲哀”。X从那篇《五城记》,我更加了解了背靠一条黄河、脚踏一个宋代的开封和《清明上河图》;只需六朝金粉就足以垂名千古的《石头城》南京,何况它还有明清两代的政治大潮,还有近代和现代的殷殷血火,展望气可吞天的未来;还有群山密布的西南边躲藏着一个“怕不辣”的成都,中国历史文化的丰盈偏仓,茶馆小吃与历史一起细细咀嚼品尝,等待着从深厚走向宽广;风韵浓厚与清甜,座落在黄河上游边的狭长古城,有着令人难以忘怀的牛肉面与白兰瓜,也在兰州民风中回荡,我们穿越千年无奈的高原时也会浮起一丝自豪;最后说的是广州的花市,不管潮涨潮退、云起云落,始终悠悠然地把庆祝打扮得最为诚实、最为透彻,这些都让我耳目一新,久久不忍合上我的书页。

作品是作者以一个文化人的身份,站到时代的角度上,发现生活和挖掘文化的极点!最大限度地批判了民族文化的微软之处,我觉得现在的作品很多都难以做到这一点了!这是我们应该借鉴的地方,我一直认为作品的作用就是要让读者看到自己的意图和真实所在!在这部作品真的把那些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不愧为文学的经典!

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与心灵的挣扎,作者运用沉重的笔调阐释演绎了生命之歌。如歌如泣,如怨如诉,让人荡气回肠,读后久久回味不已。

文章的细腻,感觉的独特,也让人佩服之至。

作者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

这部《文化苦旅》的三十七篇文章文字优美,见解独到,是一部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好书。它记录了大半个中国的人文故里、风土渊源,从莫高窟到江南小镇,从唐朝走到宋代,涉足当今,纵横交错,在这里我知道了好多好多的“人文山水”领略了博大精深的中国人文。

通读完了这部“文化苦旅”,才真的有些了解到其中的一些文化渊源,关键词也就落在了这个“苦”字上,用余秋雨自己的话说:“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和古代文化和人文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的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住我的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的喟叹,常常像傻瓜一样木然伫立,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满脑空白”,这种文化内涵的奔泻便有了“写文章的冲动”,只是“没料到的是我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我就是这样边走边想,走得又黑又瘦,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洗去了最后一点少年英气,疲惫地伏在旅舍的小桌子涂涂抹抹……”

从余秋雨的书我们能够读出他的人,他的文笔、睿智和探求人文的足迹都让我望尘莫及。苦旅,不仅仅在人文。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处处都要有这种勇于探求的精神,我们行走在苦旅中。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