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科技企业

【发文字号】海政发[2010]33

【发布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21

【实施日期】2010.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海政发〔201033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0928号),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 》(京政函〔2009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对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端创新要素聚集是提高企业资源获取效率,加速核心区企业成长和推动产业突破的必要途径,是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是保持核心区竞争力优势的关键所在,是实现四个一批目标的有力支撑。必须充分认识其对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提升区域整合资源能力,汇聚国内国际一流创新要素,形成要素活跃、运转良好和功能完备的优质产业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核心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推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促进企业成长

(一)支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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