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八年二月

2017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如无特别说明,均为2017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务网站(www.shfda.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邮政编码:200003;咨询电话:021-********)。

一、

2017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全面完成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继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使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为了更深入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督促企业更加主动地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更加合法、规范地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社会共治,我局于2017年制定出台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办法》充分总结了我局在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经验,实现了“四品一械”监管信息全覆盖,明确了所适用的监管环节及公开内容、部门职责、公开时限与公开程序、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为实现监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2.强化审查机制,促进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继续完善对政府信公开属性的源头审查机制,提高我局制发公文的主动公开率,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畅通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以内部协调机制和外部联动机制相结合,加强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公开工作上行下达。

3.注重队伍建设,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三个市局机关处室及各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同志开展联合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及信息公开专家,面向全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指导帮助,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式,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完善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加强门户网站(www.shfda.gov.cn)的建设和管理,合理设置信息发布栏目,健全网站服务功能,拓展网站互动功能打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目前,门户网站已建立436个信息发布栏目、27个互动栏目(互动平台下的栏目)、28个基础数据库(总计数据25.46万条)、1个进度查询数据库(总计数据 27.28 万条)、73个网上受理事项以及英文版子站。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68条,访问人次达85百万人次。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增强信息发布和公众服务能力。新浪微博“上海食药监”和微信公众平台“上海食药监”与政务网站同步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办事指南和公众服务。“上海食药监”微博发布“短平快”的政务信息,拥有粉丝数量为75万,全年主动发布监管信息、工作动态和消费提示等信息共计64 微信公众号“上海食药监”设有“消费提示”、“食药常识”、“12331食药热线”、“行政审批-办理查询”、“器械产品进度查询”等栏目,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作用。

2.巩固特色信息公开方式。2005年以来,上海市连续十三年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又称“食品安全白皮书”)并向社会发布。2017年初市食药监局发布了《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对本市上一年度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总结。2018122日,《2017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也如期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等多渠道主动公开。自2007年以来连续十一年编制并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全面总结和反映年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方面的情况、进展和成效。此外,市食药安办还建设了“上海市食品安全网”,并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市政府33号令)要求打造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http://www.shfda.org/platform/home.do已能够实现的产品的信息查询和上下游商家信息链条的追溯功能。

3. 拓展多种公开渠道。充分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周”等集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扩大各种信息公开形式的影响力。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积极参与市法人库、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海·信用·生活”APP、上海政府数据服务网、上海发布政务大厅等相关委办局信息共享。新闻媒体紧密合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及时发布各种信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2017共召开各类新闻通气会、媒体策划会、记者沟通会等20余次协调安排各类媒体采访100余次,编发新闻素材稿近百篇,各大主流新闻媒体共计发表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正面报道1200余篇(不含舆情、评论和转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情权,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4.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将“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查询”平台本市网上政务大厅进行对接,对全市5万余家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情况以“笑脸”、“平脸”、“哭脸”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局政务网站、市公共信用平台和“诚信上海”APP手机客户端“信用地图”上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阅全市餐饮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的综合评估结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媒体、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改进方法,丰富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信息交流,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全面发挥政府信息的宣传指导作用,促进公众、企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主动公开公文216件,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为58.54%,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编制发布了2017年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和《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综合介绍了我局整体工作情况和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7年初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将我局规范性文件立项和清理工作情况对外公开。同时,通过政务网站向公众征求文件草案意见, 2017年度共有包括《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内的二十五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6年公布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市审改办的相关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变化,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2017年版)》,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断增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做好重大工作落实情况公开。2017年是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重要之年,也是推动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局政务网站开设“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等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本市在药械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进展情况。

同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部署,我局专题专栏还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栏目,集中发布相关工作方案及本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监管信息,包括许可信息公告、行政检查信息公告、质量抽验信息公告、违法广告信息公告等信息。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于2017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食药监法〔201774号),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食品药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并主动公开检查结果。此外,我局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联合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每周推出一期“舌尖上的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直播节目,全程报道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着力宣传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放心餐厅”、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建设情况,目前已陆续播出41期。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布。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每周三公布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2017年共发布50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8期药品监督抽验质量公告、4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并主动公开不合格产品信息及后续处置情况。此外,2017年共发布39期药品GSP认证公告及认证公示公告,36期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2期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汇总公开各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和本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行政检查信息,发布3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通报2017年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涉及56加企业;发布18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报对2017年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交叉飞行检查情况,涉及食品生产企业10家。此外,2017年共发布156次医疗器械主动召回信息,通报了2016年上海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2017年,我局局务网站增加上海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通讯专题,截至已发布4期。

三是积极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我局网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专栏” 自开设以来主动公开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0348件,2017年共主动公开5939件案件。设置“曝光台”栏目,及时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信息。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严重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信息、采取的限制措施和重点监控措施通过政务网站“曝光台-重点监管名单”栏目向社会公布,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有关部门传送相关信息,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采取联合惩戒措施。2017年“曝光台”栏目发布了7期《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公布24名违法人员案情信息。

四是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服务类信息。我局网站、微博和微信分别设立了“安全关注”“公共服务”等栏目,方便公众及时获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告和消费提示等信息。网站还设立“科普宣传”专栏,发布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帮助公众树立科学意识,远离网络谣言。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全市16个区市场监管局微信矩阵,切实加强各平台信息共享和联动。2017年我局组织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5.25国家爱肤日”“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向市民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及人事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政务网在“信息公开”栏目下增加“建议提案”板块,主动公开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的答复。同时,始终秉着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信息的公开。

4.做好“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继续推行实施本部门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并有序公开财政性资金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务信息。2017210日主动公开了我局本年度预算编制说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等,并于96日主动公开了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积极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保证“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丰富政务网站开设的“政策解读”栏目解读形式,有效运用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使政策解读好理解、易传播。2017年全年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和转载各类解读信息共计134篇。二是局领导带头解读最新政策。我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度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分管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例如:201717日阎祖强局长赴上海广播电视台2017年第一期“行风政风热线”直播,着重围绕《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及其《评价标准》的制定背景、起草思路、主要目标和重要举措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全面介绍。317,局主要领导在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解读将于320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627日,我局会同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局领导通过全市各大新闻媒体解读《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加大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宣传力度,市食药安办在317日向3000万名上海市民发送“12331”宣传短信,宣传《条例》以及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331日,我局以“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在全市开展“3.31”投诉举报日直播活动,活动现场我局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12331”热线职能、运行情况及《条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规定。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积极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事件。通过协调各类媒体采访、官网、微博、微信、科普宣传等多形式、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先后对法润面包涉嫌使用过期面粉事件、闵行幼儿园及静安童园实验小学“诺如病毒”事件、沈大成及全家便利店鼠患事件、一笼小确幸食物中毒、麦当劳冰激凌机器食品不卫生事件等多起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予以回应,向公众发布事件核查处置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发挥咨询服务平台作用。通过本市“12331食药监管热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2017年共接收投诉举报和咨询140320件,其中咨询(包括意见建议)61829件,占44.1%12331热线作为重要的食药安全咨询平台,为市民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解答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相关问题,协助市民查询投诉举报件办理进度,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办理窗口联系方式。同时政务网站在线咨询、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也对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解惑答疑。

)推进信用信息和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全面对接“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完成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以实现市区联动,推动各类审批、服务、监管事项在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集中汇聚,通过标准化数据共享,实现业务协同、系统对接、数据融合。给市法人库的上传包括74个行政许可事项(主要事项20余项)的资质类和“四品一械”的处罚类数据,其中资质类37.4万余条,处罚类1.3万余条,共完成上传36万余条。上海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市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同步上海市法人库获取我局的资质类和处罚类数据。推进与网络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提供本市6万余家餐饮企业许可和监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281件,同比下降11.08%。其中,通过在线平台、电子邮件等网络形式申请180件,占64.06%;以信函形式申请100件,占36.29%;当面递交申请1件,占0.36%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收到的28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我局出具答复告知书的申请共计267件,其中 “已主动公开”15件,占总数5.73%,“同意依申请公开”53件,占总数20.22%,“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0.76%,三者合计占总数26.72%;“不予公开”11件,占总数4.20%“申请信息不存在”61件,占总数23.1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5件,占总数20.83%;“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71件,占总数26.89%;答复重复申请3件,占总数1.07%。其余14件未出具答复告知书的情形为未提交补正申请或者主动撤销。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财政支出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支出,新闻宣传活动及资料印刷等费用另列,未计入。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本年度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材料等成本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共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3件,维持原行政行为3件,纠错0件;共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0起。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局将政府网站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拓展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在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扩展,网站功能建设需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计需进一步完善,互动性需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食药监总局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不断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公开。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依法推进监管信息主动公开,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提升监管公信力,有力地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持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促进我局政务网站开拓创新。围绕国家战略需要、本市重点工作和企业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增强公众参与,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将政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是加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要求,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机器换人”、“机器助人”的理念,整合已有的业务系统和监管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对监管数据进行分析挖掘,甄别重点领域和问题集中行业并实施精准监管。依托国家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我局政务信息系统,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开放,丰富数据公开展现形式,使数据资源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所用数据系反映201711日-12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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