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子罕论宝》有感

读《子罕论宝》有感

《左传·襄公十五年》里记叙了这样一件事:宋国有个人把一块玉献给了大夫子罕,子罕不肯收。献玉者认为他可能嫌玉的质地不好,急忙解释说:“我请琢玉的鉴定过,他们断定这是块宝玉,我才敢献给您的。”子罕直截了当的说:“我把不贪图别人的财物当作‘宝’,你把这块宝玉当作‘宝’,如果你把它给了我,那我们都丧失了自己的‘宝’。还是让我们各自守住自己的‘宝’吧”。
宋国那人为何向子罕献宝,书上没有记载,我们也毋庸追究;倒是子罕对‘宝’的论述颇发人深思。
“以不贪为宝”,这是我们民族精神文明宝库里的珍奇之一。即使在鼓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旧社会里,它也发出夺目的光芒。像子罕这样的良吏,在我们国历史上也不罕见。他们清廉正直,名垂青史;他们唯其清廉,才能正直;他们“不以一己之私,而使天下受其利”;他们不仅不贪财,而且不贪位、不贪生;他们身居高位、两袖清风、心忧天下,惩处恶霸、不阿权贵、为民请命、失位丧身,包拯、海瑞、岳飞……他们的名字家喻户晓,他们的故事为人所津津乐道。当然,在旧社会,更多的是“以我之私为天下之公”的贪官,他们为了充实一己之私囊,请万户之家产,甚至丧权辱国而在所不惜。由此可见,对当权者来说,能否“以不贪为宝”,它不仅是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情操的试金石,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兴亡。难怪岳飞一针见血地指出:“文拐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太平矣!”
真正将“以不贪为宝”这一份珍贵的民族精神遗产继承而且发扬光大的是中国共产党。他不仅把它作为无产阶级的道德准则,而且把它作为改造社会、教育人的有力武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归公”,这不是通俗而又生动地体现了“以不贪为宝”?在旧社会里,他只是少数人的洁身自守的格言;“艰苦奋斗”则是先进阶级的道德准则。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总是身体力行这一准则的,如赣东根据地和红军第十军的创建者方志敏同志,他经受了大宗款子,但“为革命筹集的金钱总是一点一滴的用于革命事业”。正如他所说:“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因而,艰苦奋斗就成为革命的传家宝。中国共产党正是依靠了这个传家宝教育、团结的人民,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壮大、纯洁了自己的队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并为人民树立了一代新风,造就了一代新人。
两千多年前,子罕能以“不以贪为宝”,并且守住这个“宝”,成为历史上的美谈,并教育了后来者。但像子罕这样的人,在旧中国毕竟是稀罕的,我们要让这些“宝”世世代代传下去。这是我们青年一代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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