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字法”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作者:刘维斌来源:《企业文化》2017年第35期
摘要:本文通过运用综合分析法,在总结基层巡察工作实践基础上,结合当前巡察工作重点,对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提出了“学、听、谈、看、查、析”六字法。
关键词:“六字法”;巡察工作;党内监督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委巡察,对于推动全面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基层巡察工作实际,总结形成了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六字法”。
一、学
学,就是认真学。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作为巡察组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站得高,看得远”。
一是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与时俱进了解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举措、新要求。尤其是对党章和《准则》、《条例》要认真通读,准确理解把握好巡察政策,用“纪言纪语”来描述巡察工作。
二是学习巡察工作业务,全面掌握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掌握巡察业务知识,工作制度和流程。
三是主动适应巡察工作要求,学习必要的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等必要的业务知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计划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业务知识学习。
四是开展专题培训。在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前,组织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教基本工作方法,明确注意事项,提高工作认识,使巡察组的工作人员把握好原则,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二、听
听,就是全面听,通过耳听八方,多层次、多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真实情况。特别是巡察第一阶段,工作点多面广,要尽可能多了解一些真实情况和问题,做到听取意见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为下步进行重点了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多层次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