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承诺函
致: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牡丹江明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合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承诺本单位保证对黑龙江省内所有参与采购并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保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及医疗机构的要求,及时配送并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同时承诺:不论医疗机构路程远近及采购数量和金额多少均按合同保证按时配送;保证按照中标企业的产品信息、产品质量标准、中标产品的配送条件及时配送有效期内合格的产品。如有违约,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承诺书有效期限:自网上登录注册开始至本次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活动有效期截止。
配送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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