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总结

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红线意识,紧紧围绕“保安全、降事故”的主线,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网格化”监管,我局制订并下发了《市农委关于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了关于认真学习李希书记在《大连市旅顺口区一化粪池疏通作业时造成82(重要情况报告第90)》上批示抄清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市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求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清单式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建立了5张监管工作清单,即监管责任清单、监管任务清单、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按照“清单”确立了辖区内监管对象数量、监管内容,标准;依照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的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求整改的企业,整改后进行复查验收。通过清单式管理,监管责任更加清晰,监管任务更加明确,监管活动更加具体,执法办案更加简明。

以“3.15 兽药饲料打假月活动为契机重点对饲料生产企业就粉尘防爆进行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二、经常开展事故隐患大检查大排查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了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将检查排查覆盖到所有地区、所有畜牧行业领域、所有畜牧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内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不定期开展自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市安全科联合各县区主要整治畜牧兽医行业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源头,重预防。整治期间全市共派出执法人员257人(次)排查饲料生产企业25家(次),兽药经营企业152家(次),涉氨制冷屠宰企业4家,(两家实际已经停了)动物诊疗机构14家,现场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作业及危险品管理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了生产存放过程中事故发生。

三、建立健全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报告、通告制度。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同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报。要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要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生产相关程序作为前提条件。要健全完善信息研判、综合督查、重大事故督办等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排查督查活动。一是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合2017年生猪屠宰“扫雷行动”,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二是配合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畜禽屠宰行业全年生产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1、继续落实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做到任务分解到网格、压力传导到网格、督导检查到网格、数据统计到网格、责任追究到网格。网格内每个企业都要有明确的监管人员,杜绝责任“空挡”和监管“盲区”。根据网格内不同监管对象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档,实现网格内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    

2、严格安全生产资质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在受理企业申请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或其他许可事项时,严格查验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资质条件,凡达不到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规定要求的,说明原因,不予受理,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3、落实清单制,实现痕迹化管理措施。集中开展畜牧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各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将教育培训、宣传、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资料,五张清单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工作有痕迹,责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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