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科技[1998]47号根据1995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土保持司主持、主编制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和编号为:强制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本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土保持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8年2月5日
前言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第5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简述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分阶段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及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的目标等。第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主要有水土保持方案各设计阶段的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及其基本情况调查、水土流失预测、防治方案的制定、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等。第三部分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对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绿化工程等7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提出技术要求。
本规范的解释单位: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
本规范的参编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 |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 |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 焦居仁 刘 震 刘万铨 曾大林 蔡建勤 王欣成 |
姜德文 汪有科 严国民 付永杰 | |
1总则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
3拦渣工程
土的类别 | 摩擦系数μ | |
粘性土 | 可塑 | 0.25~0.30 |
硬塑 | 0.30~0.35 | |
坚硬 | 0.35~0.45 | |
粉土 | Sr≤0.50 | 0.30~0.40 |
中砂、粗砂、砾砂 | 0.40~0.50 | |
碎石土 | 0.40~0.50 | |
软质岩石 | 0.40~0.55 | |
表面粗糙的硬质岩石 | 0.60~0.70 | |
注:表中Sr
4护坡工程
1—削土减重部位:2—卸土修堤反压;
1—排水沟;2—坡面造林;
3—滑坡体;4—不透水层
1—抗滑桩;2—滑坡体;3—不透水层
1—排水沟;2—挡滑墙并块石护坡;
3—滑坡体;4—不透水层
5土地整治工程
6防洪工程
工程等级 | 五 | 四 | |
总库容(104m3) | 50~100 | 100~500 | |
洪水重现(年) | 设计 | 20 | 30 |
校核 | 200 | 300 | |
设计淤积年限(年) | 10~20 | 20~30 | |
33BB——最大清水洪峰流量,m3/s; k——径流系数; i——平均1h降雨强度,mm/h; F——山坡集水面积,km2。2高含沙洪峰流量。山洪容重为1.1t/m3~1.5t/m3的,采用下式计算:QS=QBS——高含沙山洪洪峰流量,m3/s; QB——最大清水洪峰流量,m32;Q—最大排洪流量,m3/s;υ——相应的流速,m/s;b——涵洞底宽,m;h——最大水深,m。2最大流速”的计算,根据一般小型水利手册,分别选用以下二式。1/6
防洪堤级别 | 1 | 2 | 3 | 4 | 5 | ||||||
安全加高(m) | 1.0 | 0.9 | 0.7 | 0.6 | 0.5 | ||||||
运用条件 | 防洪堤工程的级别 | ||||||||||
1 | 2 | 3 | 4 | 5 | |||||||
设计条件 | 1.30 | 1.25 | 1.20 | 1.15 | 1.10 | ||||||
地震条件 | 1.10 | 1.05 | 1.00 | — | — | ||||||
B=B1 B2 B31 Q2 Q3式中Q——设计流量,m322
7防风固沙工程
8泥石流防治工程
图8.4.1
(a)梁式坝;(b)耙式坝;(c)齿状坝e=V1/V21——一次泥石流过程中库内的泥沙滞留量,m3;V2——通过坝体下泄的泥沙量,m3ml与Dm2分别为中小洪水与大洪水可挟带的最大粒径。则当b/Dml>2~3和b/Dm2≤1.5时,拦截效果最佳。5)齿口宽与闭塞条件,设Dm为洪水中挟带的最大粒径,则b/Dm>2.0时不闭塞,b/Dmm为洪水中挟带的最大粒径,桩间距为b,二者之比应符合下式要求:b/Dm3~10万m3
1—正向停淤堤;2—导流坝;3—围堤;
①泥石流暴发较为频繁,高含沙水流与洪水或常流水交替出现,且沟道常有冲刷;⑨泥石流最大流量不超过200m3/s,其中固体物粒径最大不超过1.5m;②具有足够的地形高差,能满足线路设施立体交叉净空的要求;④进出口顺畅,基础有足够的承载力并具有较高的抗冲刷能力。2)不宜采用渡槽的条件:沟道迁徒无常,冲淤变化急剧,洪水流量、容重和含固体物粒径变幅很大的高粘性泥石流和含巨大漂砾的泥石流。3)渡槽由沟道入流衔接段、进口段、槽身、出口段和沟道出流衔接段五部分组成。各部分布设要求如下:①沟道入口衔接段在渡槽进口以上需有15~20倍于槽宽的直线引流段,沟道顺直,与渡槽进口平滑地连接;②渡槽进口段采用梯形或弧形断面的喇叭口,从沟道入流衔接段渐变到槽身。渐变段长度一般大于槽宽的5~10倍,且不应小于20m,其扩散角应小于8°~15°;②槽身部分。作成均匀的直线段,其宽度根据槽下的跨越物而定,其长度比跨越物的净宽再增加1.0~1.5倍;④渡槽出口段与沟道出流衔接段顺直相连,避开弯曲沟道,避免在槽尾附近散流停淤;⑤沟道出流衔接段其断面与比降要求能顺畅通过渡槽出口排出的泥石流,不产生淤积或冲刷,保证渡槽的正常使用。
9绿化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204—98
条文说明
1998北京
1总则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
3栏渣工程r
4护坡工程
5土地整治工程
6防洪工程c-1)/(rH-rc)式中rc——高含沙山洪容重,t/m3;rH——高含沙山洪中固体物质容重,t/m3
7防风固沙工程
8泥石流防治工程
9绿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