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

各分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刹住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邪气,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特别重申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一、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

二、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八、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九、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十、加强节假日期间政务值守,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各分局、监管所、机关科室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各分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刹住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邪气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做到立查立纠、立改立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2014xx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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