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审美体验的条件与过程

论艺术审美体验的条件与过程
作者:李启强 梁永华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3年第07

        摘要:本文以审美体验为起点,探索了要实现艺术审美体验所必须具备的三种条件,并且进一步探讨了艺术审美体验的本质以及实现艺术审美体验所经历的三个阶段。

        关键词:艺术;审美体验;条件;过程

        作者简介:

        李启强(1988.10-),男,籍贯:四川省开江县,单位: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职称: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原理。

        梁永华(1986.5-),男,籍贯:山东省潍坊市,单位: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职称:研究生,研究方向:美术人类学。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7--01

        审美体验是主体与作为审美对象的审美客体构成的一种已然的融入和超越的内在状态。要实现艺术审美体验必须具备以下几种必要的条件。

        首先,主体必须是审美主体,对象必须是作为审美的艺术对象。众所周知一幅尚未被人们发现的古代岩画是不能成为审美对象的,一个失去听觉的人不能成为世界名曲的审美主体。比如,一位历史学家从历史跟考古的价值去看待《清明上河图》,这时他并不把它当成一个审美对象来看待。主客体之间就不能完成艺术的审美体验。还有审美主体的兴趣、阅历、文化背景,都会对审美体验的实现产生重要的、根本的影响。一位当代流行音乐爱好者,很有可能对西方古典音乐听而不闻;同样,一个古典音乐爱好者,也有可能对流行音乐麻木不仁。

        第二,艺术的审美体验,必须有一种合适的审美情境,例如:用梵高的世界名画来填补玻璃上的破洞。这样顶级的艺术也不再具有艺术品功能了,它执行了一种日常功能,而不是象征功能。人们不再用艺术的眼光去鉴赏它时,它就失去了这种作为艺术审美对象的客体,不能达到艺术审美体验所必需的审美情境,从而达不到艺术审美体验的条件。布洛克在《美学新解》中说即使是最美的和最吸引人的艺术品,如果我们的注意力涣散或因厌倦而失去了审美态度,审美体验也无从发生。”[1]例如:达尔文晚年的悔恨。在他的回忆录中记录着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他说在那之前的二十到三十年,或者更早的时候,在他的思想中有两到三个方面发生了某些变化。在他年轻的时候,各种类型的诗歌带给他很大的乐趣,绘画促使他思考,音乐给他带来无限的快乐。然而,在1881年,他说:现在很多年我不能忍受阅读一行诗。我也失去了对绘画和音乐的爱好。达尔文深信这些爱好的失去,不仅失去了幸福,而且还可能损害智力。更有可能损害道德品质。以上例子说明主体因为厌倦而失去了审美态度。审美体验也就无从发生。并且,达尔文指出了失去艺术审美态度所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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