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管理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改完毕)


现代管理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代管理大学学生会是广大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全校性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现代管理大学学生会章程》是本会制定规章制度和指导内设机构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在本会各项活动中,均不得违反本章程之规定。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会”有两种含义:
一、广义的学生会,是指现代管理大学各个学院各级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班级大会、班委会等学生自治组织的总和。
二、狭义的学生会,仅指各学院学生会及各班委会。
三、本章程是广义的学生会章程。
四、本章程所提到的“本会”指广义的学生会;所提到的“学生会”指狭义的学生会。
第三条本会在校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学院学生会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协调可以现代管理大学学生会的名义参加社会活动。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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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会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路线,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同学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正确意见和要求,不断推动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
四、以校风、学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人文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同学们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能力和高尚情操。
五、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竞赛联系和多种交流。
第二章
第七条凡在现代管理大学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和人员设置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会员有通过学生代表向学代会会提出议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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