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附:“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发改社会[2016]2848号
【修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修订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附:“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部分失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修订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附:“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6.12.31
【实施日期】2016.12.31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6]28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扩大社会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