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皖教秘基[2011]66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7.05

【实施日期】2011.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基〔201166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对外教育交流的不断深入,我省一批普通高中学校与国外中学或教育机构联合举办了国际合作班,促进了我省基础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元化和学生求学个性化的需求,更新了学校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的规范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要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课程和教材管理,特别是人文学科课程、国外教材,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方可开设和使用。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普通高中国际班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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