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维护稳定应急预案

做好维护稳定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和省市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信访工作精神,维护我镇安定团结的大好政治局面。根据市维稳办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维护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镇关于做好近期维护稳定工作的应急预案》。要求各村、各部门负责人认真领会文件内涵,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省、市两会顺利召开,全镇范围内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

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

做好当前和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真正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扎实分析研究本辖区的维稳工作形势,加强防范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加强社会舆论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维稳工作。面对问题要敢于处置,善于处置,杜绝上访和不稳定事件发生。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维稳工作领导机构。

二、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

各村书记、双管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涉军人员、襄渝铁路建设人员及民办教师等类人员的稳控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周密细致的应急工作方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要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工作,遇有紧急重大信访稳定信息,立即向镇维稳办报告,并及时跟进工作预案,落实应急工作力量。教委要重点做好民办教师的稳控工作,对于重点人员要进行教育引导,并进行行动监控,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三、几点要求

1、镇维稳办将在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各村、各单位详细掌握本单位情况,消除不稳定因素,确立监控机制,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上访人员。如有上访苗头,第一时间上报镇维稳办。

2、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镇纪委将对各村、各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对因瞒报、迟报或漏报信息,贻误处置时间,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有效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考生生命安全和高考考试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考预防自然灾害工作的部署,以及《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市高考防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把高考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放在首位,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即时上报、快速反应、措施有力、处置妥当、加强联动、团结协作的原则,有效控制灾害的影响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工作机制

成立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招生办、区地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办,负责应急指挥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是:针对余震等自然灾害可能产生的影响,与省市高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联系,并根据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指导防范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高考安全的其他事宜,责成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考前准备

1、区地震办要在高考期间向指挥中心提供余震分析预测报告,并向每一考点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协助考点主考做好余震的预测、鉴定、决策。

2、区指挥中心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安全和周边交通、通讯通畅。各考点要在操场或空旷地带设立临时避震场所,同时在考场和避震场所之间设立疏散通道,并在考点明显处张贴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疏散具体措施;考前要组织涉考人员进行疏散演练,确保发生余震时能够迅速组织考生安全、有序疏散。

3、区指挥中心要对考点、考场以及涉考的各种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每个考场必须安排3名监考员,其中一名专门负责试卷、答题卡的安全。各楼层必须安排2名机动监考,在发生余震时,协助做好考生疏散工作。

5、区卫生局要对考生集中食宿地进行卫生防疫检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防止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考点要配备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6、开考期间必须选派两名以上公安人员,对考点外围及校内非考试用房进行不间断巡查,防止有人乘机利用无线发射机站或手机等向考生发送信息。要制定方案,随时做好防火、防抢、防破坏工作,要特别注意防范坏人乘考生出入考点聚集之时进行干扰破坏,甚至伤及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制造社会事件。

四、应急措施

(一)考试期间发生余震的应急处置

1、考试期间发生余震时,由各考点的主考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以是否危及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为标准,与地震办下派人员、省市督查人员共同协商,及时作出是否疏散的判断;如果作出疏散的决策,考点必须统一指挥、统一提示命令方式,迅速组织考生及考务人员通过疏散通道,有序地疏散到预先设定的临时避震区域内,监考和考务人员必须在组织考生完全撤离后方可撤离;撤离时,考生和监考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等物品带出考场;疏散后,监考和考务人员要禁止考生交头接耳。同时,考点要立即将考试中断情况电话报告区招办、省市考试管理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事后,按层级关系逐级书面上报。

疏散之后,主考应紧急与区地震办、区指挥中心沟通,作出决策;如通讯不畅,也可自主决策。余震过后,可继续考试的,先要让三名考场监考和楼层监考同时返回规定的岗位,指导和组织考生返回自己的座位参加考试,补足考试时间,主考和省派督察员签字确认。不能继续考试的,各考场监考员回收、核对试卷和答题卡,严防试卷丢失和泄密,该科目考试结束且试卷收集整理完毕,考生方可离开考点。

2、因余震原因,在未经考点主考同意集体疏散的情况下,个别考生自行离开考场、但在楼层机动监考员监控范围内,并认定没有违规行为的,经楼层机动监考员写出书面说明征得主考签字同意后,可允许其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不得延长考试时间。除此条件之外,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按违规处理。

3、考务人员不听从考点主考指挥,擅离职守,按违规处理。

4、考场内严禁造谣滋事。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余震发生时试卷安全保密的应急处置

1、试卷安全保密期间,因震灾造成保密室不能正常使用的,要立即将试卷转移到安全场所。

2、如果试卷存放期间发生余震,保密室的两名保密人员要同时撤离,且必须处于可监控保密室的安全地带,确保保密室不脱离视线范围。

3、各考点要做好备用试题、答题卡的安全保密工作。如果发生余震,两名工作人员要同时撤离,且必须处于可监控试题、答题卡的安全地带,确保试题、答题卡安全。

五、附则

1、加强值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高考期间,各考点至少落实一部有线电话设在避震场地的空旷地带(原考点联系电话可接分机延长),专人值守,保证能够及时联络。落实考点信息通报制度,有专人负责灾害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灾情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指挥中心,通讯中断时要派专人步行或乘车进行联络汇报。

2、各考点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考点年普通高考期间防抗地震等自然灾害工作的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量化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各考点还要画出师生紧急疏散线路图,并予张贴。

3、预案制定后,各考点要通过多种方式向涉考学校、考生及家长广泛宣传高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教育他们增强抗震防灾意识,正确对待四川地震带来的心理影响,不作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4、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考试秩序混乱和考生人身伤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冰雪、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等方面能力,最大限度维护恶劣天气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快速处置,安全畅通为工作原则,坚持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有效预警,统一指挥,积极应对,保障安全的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机制为基础,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面积严重交通堵塞发生,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上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气象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负责和协同配合原则: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协同作战。

3、快速反应和资源共享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预警,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保持高效、通畅的沟通渠道,做到信息和物力等资源共享。

四、处置措施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一般性恶劣天气下交通管理处置措施。

由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易积水、积雪、结冰、陡坡、急弯以及桥梁、涵洞等重点危险复杂路段的巡逻检查,必要时组织人员清除积水、积雪、结冰等,防止发生大的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二)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下交通管理处置措施。

出现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时,由市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别是: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织公安、交通、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采取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措施,加强交通疏导,救助受困群众,恢复交通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掌握道路行车环境,科学分流交通,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车辆通行安全;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处置;加强主干道巡逻执勤,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抢险机械等其它参加救助车辆畅通;对遇恶劣气候时难以通行或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合理进行交通分流。

市交通局组织有关人员要在主要路段、桥梁、涵洞等处撒融雪剂或沙石、炉渣等,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和设备,尽快清除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公路、桥梁等处的冰、雪和积水;对重点危险地段和一时无法通行的道路,安排人员值守;督促客运、货运等运输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对车站发、收班车全面监督,保证出入车况良好、防冻防滑设备齐全有效,保证司乘人员技术好、安全可靠;对因车辆损坏、超员、危险路段无法通行等原因滞留路面的旅客进行妥善安置,并负责调配车辆转运护送。

市气象局负责对全市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布恶劣天气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市城建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清除城市道路、桥梁上的冰雪,做好排水沟、下水管道的疏通工作,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发布恶劣气候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引导人们选择路线和时间;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恶劣气候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对因恶劣天气下受阻的广大司乘人员运送必要的保暖和生活等物资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小分队对因恶劣天气受阻人员开展医疗救助等工作。

五、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积极、忠实履行职责。

2、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出现重大灾害性恶劣天气时,主管领导必须现场指挥,绝不允许发生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听从指挥调度或不负责任的现象,对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疏于防范管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人收集、上报交通安全信息,加强信息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4、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气象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等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工作时的联络工作。

《做好维护稳定应急预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