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学校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当前,信息传播方式和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对教育的高度关注,教育领域舆情高发频发,舆情引导与处置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造成重大舆情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学校良好舆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工负责,依法处置。按照学校工作分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学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与转办工作。
三、舆情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舆情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中央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巨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在全省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省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市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报道的;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在县区范围内产生负面影响,被县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小的自媒体报道的。
(二)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育和体育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学区、市教体局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立即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体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学区、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处
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体局。学区、市教体局随时掌握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发生后,由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学区、市教育局。
四、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掌握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报送学区、市教体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舆情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领导小组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舆情预警

1.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及早发现,做到有所准备,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与上级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和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信息沟通机制。

(三)舆情应对

1.针对出现虚假不实报道,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网络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所属党委、政府及新闻宣传和网络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预案保障
学校建立规范有效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加强舆情监测技术和体系建设。
(四)资金保障
学校要将舆情应急处置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五)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舆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宣传及各部门人员组成。
六、信息报告 (一)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舆情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向学区和市教体局报告,报送时间须在事发后1.5小时之内(力争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涉密信息的报送执行相关规定。
较大舆情事件(Ⅲ级或者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事件发生2小时内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2.进程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学区、市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学区、市
教体局。
(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事件变化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七、责任追究
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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