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病假规定

第一条 用语的定义

1 病假是指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履行正常业务有困难,需要一定期间的医疗及诊疗的情况,根据规定的流程休假的意义.

2 病假的种类区分为 根据其病假期间 30 以内的短期病假和超过30的长期病假.

2 病假的申请流程

1. 下班后,突发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需要申请病假的情况

   病后 首先在工作日的上班前给部门经理进行电话通知,在病假期满回归当日,要接收补充病假手续.补充病假手续时,进行书面申请,同时要提交相关联的证明资料.

2. 不是突发疾病或突发事前负伤的情况, 必须要作成本人的病假申请书,进行申请.

 1病假时间不超过2天(包含2天)的情况,部门经理承认后,递交给人事部门,进行登陆.

 2病假时间超过3天的情况,需要向总经理报告及承认.

 3部门经理的病假是需要总经理承认的.

3. 职员病假申请时,必须作成病假申请书,并要提供病假申请所必要的证明资料 (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认定的医院,或者是2(县级)以上医院所颁发的盖有公章的 病假证明书, 病例记录本, (医院)挂号费证明, 住院证明等资料的原本及复印本). 病假申请书上一定要记载医生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万一, 要提供的上述资料缺少的情况,处理为私事休假.

(1) 每月病假不超过1天的情况,只提交病假申请书及医院的病假证明书

(2) 每月病假超过1天的情况,把病假证明书, 病例卡, 门诊挂号证等关联凭证添附在病假申请书上

(3) 每月病假超过 5天的情况,把病假证明书,病例卡, 门诊挂号证, 药品发票,医院的检查结果证明书,治疗凭证添附在病假申请书上

 3 病假的事实确认及再检查权限

1. 公司需要时,对于病假证明和治疗资料的事实进行确认. 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严重纪律违反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实行相应的处罚.

2. 公司探望职员的病情,具有对职员病情实施再调查的权利,再检查医院是公司的指定医院.

3. 人事部门向职员发送工作回归鉴定通知书的情况, 职员要协助公司的再调查行为, 职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的情况,视为无效病假,一律地处理为旷工. 职员的疾病属实的情况,再检查费用公司来承担..

4 医疗期管理

1. 医疗期制度是职员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休息的期间, 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是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职员的病休期间是累积计算,跟周末休息日和法定公休日重叠的情况,不能把其除外,要在医疗期内插入计算.

2. 职工期间是本人的实际社会经历及当社在职期间为基准,如下. .

(1) 工作经历 10 以下 ,当社未满5 在职者 : 3个月

(2) 工作经历 10 以上 ,当社未满5 在职者 : 6个月

(3) 工作经历 10 以上 ,当社 5年以上 未满10 在职者 : 9个月

(4) 当社 10年以上 未满15 在职者 : 12个月

(5) 当社 15年以上 未满20 在职者 : 18个月

(6) 当社 20以上 : 24个月

2. 医疗期内 职员要保障部门上级者及人事部门可能联系到的通信方法,公司要理解其的健康状况和对此关心.

3. 医疗期超过1个月的情况,职员所属部门为了担当岗位不空缺,可向人事部门进行申请单独补充临时职员,公司安排别的人员代替,职员复职时,公司单独安排岗位.

4. 职员疾病或者因非业务负伤的病假休假期间超过法定医疗期间后,依然申请病假,不能上班的情况,这属于不能从事业务,公司按照法律的关联规定为根据,进行处理.

5. 职员疾病或者非业务负伤, 医疗期期满的情况,如果被证明职员的身体情况不能适应当年职位的要求的情况,公司保有对其职位进行调整的权利.

 

5 病假工资的支付

1. 病假工资是 根据当地规定进行支付,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80%的话,是不行的.

2. 职工医疗期间 1年内 累积不超过6个月情况的 工资支付基准

(1) 在职期间 未满5 职工是支付本人基本工资的60%

(2) 在职期间 5 以上 ,未满10 职工是支付本人基本工资的 70%

(3) 在职期间 10年以上 职工是支付 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 职工有工伤/非工伤等 特殊状况的情况,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为根据支付工资的处理方式进行.

4. 公司的再检查行为拒绝协助的情况,公司保有停止支付病假工资的权利.

6 不作为病假处理的情况(处罚)

1. 职员未经承认使用病假的情况或者病假提交资料不属实、不完全,即使在促缴后仍不补充证明书,不完善的情况,处理为旷工.

2. 骗取,伪造,弄虚作假,篡改的情况,病假期间处理为旷工 ( 职员手册中所列举的职员违反严重的纪律的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3. 职员因打架斗殴,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工作停止及需要治疗的情况, 处理为私事休假.

4. 职员病假期间,从别的公司获得报酬,业务兼职的情况, 摄取其他个人的营利行为的情况,处理为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 尽管病假期到期,没有休假延长,无故不进行正常业务者的情况一律作为旷工处理.

6. 对于因病假期间的休息时间 年间累积超过1个月者,从当年年度的评价及奖金支付对象者里除外,对于累积未满 1个月者,支付奖金时,用与总出勤期间对比,病假期间 相应天数的比率,把奖金额减额支付.

7. 对于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骗取病假的行为者,公司取消劳动合同.

8. 关联旷工,事后措施的,根据公司工作规章进行处理.

7 实行日

本规定是从 2015 12 1 开始实行.

附件1

  

1. 病假必须要添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诊断证明原本及医院出具的病例档案复印件,

缴纳费用证明等.

         2本表向管理队提交,用文件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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