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省厅最新版)

  

评估标准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不含宿舍)

小学:5㎡、初中:6

生均运动场地面积

小学:6㎡、初中:8㎡(其中中心城区小学4㎡、

中心城区初中6㎡)

生均图书册数

小学:15册、初中:25

生机比

121

接入互联网带宽

不低于10M

教师网络学习空间

开通应用率

不低于80%

实验室配备

小学:1个科学实验室(探究室),初中:1个物理实验室、1个生化实验室。

教师学历合格率

100%

多媒体教室

1

课程方案实施情况

按照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的要求开齐开足课程

 1.生均运动场地:根据皖教秘基〔201482号,学校要有单独的跑道,不能以道路代替跑道。在达到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的基础上,还要确保至少有一个直道,小学不短于60米,初中不短于100米,跑道不要求是塑胶跑道。至少要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2.教学用计算机包括电脑教室、教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和班班通教室里面的计算机。

 3.学校如无专门的多媒体教室,如配齐班班通,可视为拥有一个多媒体教室。

  4.电子图书不计入图书册数。新增图书每年不少于1%

  5.实验室体现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是实验室的面积。小学科学实验室每个不少于76平方米、理化生实验室每个不少于90平方米。

  6.学校一般有八室,即,实验室、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包括藏书室、阅览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仪器及器材储存室。

  7.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www.ahedu.cn)教师空间注册率达100%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基本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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