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北京市朝阳区版本)

关于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北京市朝阳区 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

现有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其父姓名: 身份证号 其母姓名: 身份证号 因其父母均在京务工就业(签有正规劳动合同或已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且在京有稳定的居所(已取得所购房屋产权证或签署了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在户口所在地已无监护条件。

特此证明

人:

联系电话:

街道 办事处

(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北京市朝阳区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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