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养老保险健康安全运行,努力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风险,维护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客观性。在进行养老保险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时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事物全貌和事件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不得主观臆断和猜测。

(二)真实性。要实事求是地进行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如出现涉及社会保险风险的情况不得瞒报、欺报,也不得夸大事实或虚报事实。

(三)及时性。如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处理措施并上报。

(四)准确性。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上报应先简要说明情况,随后补报详细情况,准确说明事件产生的背景、原因、事态发展的程度及当前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建议采取的应对方案。

(五)保密性。要严格按照《保密守则》的要求,在处置风险、报送风险信息时特别注意各类信息情况的保密,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风险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副组长:成员:(二)成立养老保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职责

由养老保险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养老保险风险的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维护养老保险稳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对辖区养老保险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突发风险情况,维护辖区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接收、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3、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突发事件信息;

4、对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辖内当期养老保险形势,研究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下一步促进辖区养老保险工作的措施。

突发事项报告制度

出现可能影响养老保险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不超过2小时)向领导小组长报告,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地点、时间;

(二)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三)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需其他单位配合行动的工作。

日常工作协调制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养老保险风险信息,报送有关报告,及时掌握养老保险风险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建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章 风险分类

风险级别分类

1、黄色:属一般性风险,对公众信心影响不大,采取应急措施后可以立即控制和化解。

2、橙色:风险较大,对行业和公众信心已造成一定影响,并有可能波及有关单位,必须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

3、红色:风险极大,严重削弱公众信心,波及整个行业,并已涉及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应做好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持的准备。

预警

辖区内发生养老保险风险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正确判断事件的风险级别,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风险状况报告后,对风险紧急程度和变化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视情况建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

第五章 风险处置

第十 处置程序

(一)组织。领导小组视情况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对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形成最终决策。

(二)实施制定针对辖区内不同类别风险的处置措施,建立应对不同情况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应及时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具体建议,在已有处置预案的基础上针对个体事件进行调整和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严密持续地监督,并向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与改进措施。

(三)善后。对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统计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明确相关人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与上报。在风险处置完毕后应总结整个事件始末、经验教训和处理结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并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 工作要求

(一)及时有效。各成员应对可能危害养老保险风险的事件保持高度警觉。出现问题要及时发现、尽早报告,同时全面掌握情况,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采取周全得当的处置措施、尽量控制影响区域,逐步消除负面效应,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置。

(二)协作配合。各成员应尽最大努力配合落实处置方案,提供人员、资金、信息、技术等支持,不得借故推诿。

(三)完善基础制度。应建立健全辖区内养老保险风险防范与处置预案机制。

(四)奖惩有别。风险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因工作懈怠或疏忽导致的泄密和风险报告不及时、扩大或恶化等不良后果,对其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 通讯保障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

(二)所有通讯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 文电运转保障

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第十 技术保障

(一)确保本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二)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的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 安全保障

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章

第十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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