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辰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MC/AG-01-03-2017
编制人:涂克兴 罗继红
审核人:张维斌
批准人:涂克迪
2017-03-01 发布
前 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公司今后生产、经营及建设安全、顺利,我们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参考同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了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整个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安全管理可以消除企业存在的各种隐患和风险,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规范人的行为和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和管理,减少各种不安全因素,达到避免事故,从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安全发展。
印刷包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与生产运行、工艺操作、设备状况、人员素质、作风纪律、思想意识、文化建设及其他方面的工作都紧密联系在一起。由于包装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纸张及油墨等都属于易燃品,危险性大;各种工艺制作中的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扩展成更大的灾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难度。为了适应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企业员工安全健康及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这就需要积极推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进而建立起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生产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汇集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公司今后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印发后,各部门、车间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文件相悖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文件为准,并对我们的制度汇编不断修正、完善。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负责人与职责
1 安全生产职责
一、目的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铭辰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
(一)公司法人代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三) 企业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并实行逐级负责制。
(四)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
(五)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四、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⒉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
⒊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⒋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⒌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⒍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⒎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安全条件确认和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8.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⒑ 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
(二)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安全职责
⒈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⒉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标准。
⒊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定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⒌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决定安全工作重要奖惩事项,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⒍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与合理利用。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⒎ 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⒏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企业自我抢险和防范能力。抓好对员工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⒐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⒑ 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总经理安全职责
⒈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协助董事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⒉严格执行,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标准,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⒊协助董事长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⒋协助董事长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与合理利用。
⒌ 深入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⒍ 协助董事长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本企业自身的事故抢险和防范能力。
⒎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抓好新、改、扩项目的安全评价、评审工作和“三同时”验收工作。
8.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 完成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⒈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⒉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及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生产中各工艺指标控制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⒊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⒋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⒌负责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验证情况。
⒍ 负责组织落实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⒎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⒏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⒐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工艺技术员安全职责
⒈在总经理领导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⒉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组织编制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⒊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环境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⒋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产品质量事故以及生产机械、电气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等工作,并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⒍在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原、辅材料供应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⒉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⒊ 组织或参加各所属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⒋ 组织建立本公司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保证企业财产安全。
⒌ 负责供应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⒍定期召开系统内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物质保障。
⒎组织各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⒏组织本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检查整改内容。
⒐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安全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⒉做好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提取安措费、安全教育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并不得挪用。
⒊注重安全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关系,工伤事故损失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纳入财务线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⒋组织财务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检查整改内容。
⒌ 负责财务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⒍定期召开财务系统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落实,并监督实施。
⒎组织财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⒏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分管范围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业务经理安全职责
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客户产品安全工作负责。
⒉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业务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⒊组织或参加业务系统及质检中心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⒋组织业务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⒌负责业务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⒍定期召开销售系统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公司销售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⒎组织业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⒏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管理人,为企业高层副职,接受董事会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事务。安全总监具体应履行如下职责:
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⒉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⒊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⒋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监督落实;
⒌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实施奖惩;
⒍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督促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⒎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教育;组织新职工入厂教育和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⒏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⒐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
⒑协助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活动;
⒒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和落实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⒓做好职权范围内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⒔完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履行本单位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⒈ 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努力作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在安全工作方面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对所主管的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
⒉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安全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⒊协助总经理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
⒋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⒌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基建及土建工程发包项目的安全资质审查,组织签订《安全合同》并组织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
⒍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⒉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并落实和分解。
⒊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⒋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⒌ 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和验证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⒍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7. 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火灾、爆炸、污染事故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员工劳保用品等的发放,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10. 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12.完成上级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生产调度部安全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有关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考核,同时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台帐。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4.负责建立完善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和管理体系,并严格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工艺技术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
5.严格生产现场管理,严格产量消耗控制,严格调度规程,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满负荷优质运行。
6.负责生产组织和调度工作,下达调度指令,审批作业票证开工、结束手续和装置开停车确认手续。定期进行生产消耗分析,随时提出并组织实施优化生产运行方式方案。
7.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
8.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编写并提报生产事故报告。
9.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级予表扬或批评。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技术部安全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2.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负责外来工程图纸、设计方案等技术类文件的审核、管理和控制。
4.负责制定并审批实施公司装置达标、技改技措、工艺技术创新、质量升级等方案、目标、步骤和实施意见及工作计划。
5.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
7.负责本系统在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8.负责管辖范围内工业各项特殊作业技术措施的制定。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消保部安全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⒉审定企业重点消防部位,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做好控制工作。
⒊开展目标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实行安全奖惩。
⒋会同安全环保部监督消防器材的购、供、管工作。保持消防器材齐全、良好有效。
⒌会同安全环保部对易燃及危险品要严格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重点消防部位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效果评价。
⒎组织制订消防工作责任制和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编制年、季、月消防工作的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员工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和消防训练。
⒏做好公司内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在危险区、点悬挂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
⒐负责明日常消防检查工作;对公司内的消防通道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管理。
⒑公司内主要交通道路、人行道严禁堆放物资,确保行人、车辆交通安全。
⒒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设备计量部安全职责
⒈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⒉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档案中要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安装文件、注册文件等。
⒊负责设备、设施、管网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经常保持完好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⒈把安全工作作为贯标、创一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公司企业管理范畴,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开展相关的企业管理活动。
⒉负责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会同安全环保部对新进公司人员(包括实行、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基层单位。协助安全环保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考核工作。
⒊会同安全环保部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整理归档于公司整体基本制度之中,并保证其协调统一。
⒋组织并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公司的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落实。
⒌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协助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⒍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⒎组织做好新进员工的体检工作。会同安全环保部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休养的规定。
⒏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⒐在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及考核内容时,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财务部安全职责
⒈按规定及时提取有关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各类安全资金到位并用于安全范围,监督审核其使用情况。
⒉在编制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⒊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⒋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⒍易燃区、各库房按防火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⒎各种材料、物品的堆放、装卸和搬运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和重量,不得占用交通道。
⒏对全公司各类库房的安全负责,定期组织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销售部安全职责
⒈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⒉贯彻执行有关《运输车辆、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⒋对各类销售产品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⒌做好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因公外出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
⒍加强对相关方施加安全方面的影响,将公司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向客户传达。
⒎ 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物管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2.建立仓库专人保管制度,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照章办事,细心认真,做好库存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库存物资的妥善保管,库存物资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便于领用,便于盘点,防止搬动损坏,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
4.物资保管应做到先进后出,对于有存放期限的物资材料,必须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失效、报废。
5.建立健全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入库、领用须有登记签字。
6.特种车辆由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维修。
7.建立库存物资的定期盘点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8.做好库存物资的安全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经常检查门锁情况,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无损,下班前关好门。
9.做好仓库的消防及安全用电,人员离库应切断电源。
10.做到不良物资及废料的定期上报与处理。
质量监督管理部安全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国家质量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并完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⒉负责公司进厂原油及其它油品的入厂检验、成品油分析及环保分析等化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⒊制定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⒋做好化学试剂入库的验收及安全管理工作;
⒌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对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⒍对落实到本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指标制定管理方案并负责实施;
⒎负责本部门检测过程和服务环节中职业健康危害的个体防护和实施工作;
⒏负责对全公司产品质量方面的制度、办法、规定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⒐负责组织、编制质量规划和计划;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的检验(物检);负责产品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最终产品质量判定,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负责产品事故的调查
⒓按时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临时性任务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本车间所辖主要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根据生产状况向技术部提出计划检修和技改技措建议,并协助实施。
4.负责车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分解落实、考核控制,严格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规程和相关会议决议,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6.负责本车间的生产、技术、设备、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7.负责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环保、消防技术措施计划、事故预案,对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设备、人身伤害等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调查。
8.负责本车间的班组建设、安全文明生产及现场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9.负责为公司职能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和统计数据,并按时申报物资采购计划、生产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总结及建议。
10.积极应用各种新工艺、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及手段,提高本车间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管理成效。
11.负责本车间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编写培训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12.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1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⒉严格按公司安全、环境、质量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原料油加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⒊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运行方案,保证生产运行过程的安全平稳;
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及时调整产品、半成品的质量并布置和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⒌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⒍制定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事故预案,并落实实施;
⒎组织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搞好节能降耗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
⒐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做好横向沟通。
电仪车间安全职责
⒈认真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⒉负责全厂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调试、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⒊组织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监督电气仪表的正确使用,保证电气仪表设备的运行质量;确保变配电及仪表自控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⒋根据本厂电气仪表设备运行情况,编制实施每年的大修,技改计划的同时编制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⒌负责电气仪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电气仪表设备档案并做好检修调试记录,对电器仪表设备的安全运行实行过程监督。
⒍严格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⒎负责电仪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⒏负责对电气仪表控制系统进行技术改进,积极推广新技术,节能降耗;不断提高生产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和电气仪表设备的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安全保障。
⒐保持电气仪表设备及配电室和控制室的清洁卫生。
⒑按时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临时性任务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机修车间安全职责
⒈认真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⒉为生产车间装置提供优质服务,接到生产车间指令及时到达现场,安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⒊有应急和临时抢修措施,随时有抢修准备。
⒋认真做到日常巡检,提前维护,发现隐患避免事故。
⒌配合好生产装置的维修任务,和其他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⒍做好各装置机泵的安全管理台帐,检修记录。
⒎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对未经培训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
⒐指导员工维修理论及实践能力学习,确保维修安全,员工要理论结合实际,不断学习新技术,保证对设备检修优质完成。
⒑按时完成领导下达的其它临时性任务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
工会安全职责
⒈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⒉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⒊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意见。
⒋协助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⒍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⒎在组织群众性活动时,负责活动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⒏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⒐工会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各班组安全安全职责
⒈认真执行安全的各项规定,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⒉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⒊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⒋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竞赛评比活动。
⒍发生伤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7.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各类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⒈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是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工业卫生等工作。
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批准、发布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
⒋掌握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工作,推广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⒌本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各类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审定重大以上安全生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反对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⒍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防火网络。
⒎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检查本部门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并形成制度化。
⒏开展以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的各项活动,组织和检查本部门员工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形成浓郁的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⒐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环保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⒑ 在安排外来施工单位在本部门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坚持对其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安全职责等的检查、督促、管理。
⒒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⒈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生产领导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责。其工作对公司生产、安全副总负责。
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
⒊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⒋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⒌每周组织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⒍服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本车间开展各项利于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⒎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
⒏负责一、二级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⒑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车间安全员职责
⒈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工作对车间主任负责。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⒉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⒊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按时上报。
⒋协助车间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⒌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应急演习。
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⒎负责车间安全设施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⒏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⒐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和安全生产各类台帐。
⒑完成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车间主任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车间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
⒈在车间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⒉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⒊在本专业范围内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⒋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⒌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⒍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⒎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班组长安全职责
⒈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其工作对车间主任负责。
⒉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⒊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⒋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班组级)。
⒌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上报。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施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⒍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⒎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⒏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⒐完成车间领导和车间安全员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班组安全员(兼职)职责
⒈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⒉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⒊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⒌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⒍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⒎完成班组长和车间安全员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员工安全职责
⒈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应急演练,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和设备及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
⒊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遵守劳动、岗位、工艺“三大纪律”。记录要清晰、真实、整洁。
⒌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⒍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⒎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⒏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⒈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⒉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⒊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⒋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⒌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⒍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⒎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⒏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⒐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⒑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⒒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⒓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⒔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⒕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⒖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⒗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⒘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⒙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⒈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⒉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⒊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⒋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⒌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⒍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⒈必须经安全和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⒉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严禁违章作业。
⒊按要求参加复讯和资格复审。
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维护、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⒌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⒍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其他安全作业事项。
⒎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
⒏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⒐做好操作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铭辰实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一级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
二级
2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便于进行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总结、交流与沟通,特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会议活动。
三、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安委会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事故分析会等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三)各部室、车间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会议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生产例会
1.安全生产例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召集,安全环保部经理主持,安全环保部记录。公司各部、室、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
2.召开时间:安全生产例会一次/月,定于每月18日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时由安全小组负责提前通知。
3.会议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⑵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安全、防火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1.公司安委会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并记录,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副总主持。
2.召开时间:一次/季度以及特殊状况下临时组织召开,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召开。
3.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
4.会议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或安全生产指示精神;⑵各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等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公司各部室、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参照以上会议程序和内容执行。
(三)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公出差缺席人员必须补办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请假手续,参会人员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对于无故不参加及迟到、早退人员,参照生产调度会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召开无准备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会议决议等。
4.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送主管安全生产副总审阅签发,并由安全环保部备案存档。
3 领导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领导值班对象
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
三、时间规定
下午17:00 至次日早上08:00
四、工作程序
(一)值班安排:
1.值班领导按排班时间顺序进行,如工作或出差等,可和其它人员进行调换。
(二)值班职责:
1、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协调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5、对员工的出勤、劳动纪律等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三)值班要求
1、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值班领导交待清楚。
4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二)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及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的建立。
(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费用包括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4.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5.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6.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7.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8.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1.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2.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3.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附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一、目的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与外部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联系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组织管理人员内部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相关资格证书的保管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3.安全环保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
4.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安全管理员每年进行2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5.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环保部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到安全环保部注册备案。
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应及时交由安委会统一保管。
7.外出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8.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培训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
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目的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加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一)入厂教育
新进入公司人员(含外来施工、学习人员),均须经过公司(一级)、车间、部门(二级)、班组(三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1.公司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消防、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新员工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车间或部门。外来施工人员经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2.车间、部门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公司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可上岗作业。
5.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中的规定执行。
6.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带队。
(二)日常教育
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1.公司应经常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音像电视等宣传形式,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2.公司及各车间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包括消防技能比武、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知识竞赛、演讲会、培训等,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各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各项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安全环保部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进行检查,并签字。
4.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作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如锅炉工、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操作、吊装、厂内车辆驾驶、安全附件维修等)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要求,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2.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复审。
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4.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和恶性事故未遂后,安全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安全考核
1.公司级干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2.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内容包括:
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⑵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⑶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⑷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⑸所管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⑹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⑺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⒊车间员工的安全教育可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执行,一次/月,内容包括:
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⑵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⑶ 本车间(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⑷本车间(岗位)的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⑸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⑹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4.考核方式: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培训、有考核、有总结,安全教育培训各阶段资料应准备齐全备查,对各级安全培训采取的考核方式以书面考试为主,以现场提问及其他综合考察为辅。对于生产车间员工由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司安全考试,由各车间每月组织一次车间安全考试。
第三章 风险管理
1 风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准确辨识公司范围内可能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害,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以实施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害因素的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过程。
三、职责与分工
(一)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直接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以及重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审批。
(二)成立以生产安全副总为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安全环保部、设备计量部、技术部、消保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供应部、销售部、原料部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各车间相关人员。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参加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危害识别、评价及控制工作。
(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核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风险制定管理方案。
四、工作程序
(一)危害识别范围
危害识别范围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停车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二)危害识别方法及步骤
1.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的方法:本公司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危险性分析(PHA)作为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方法。
2.风险评价准则
制定的评价准则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
在制定评价准则时,应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参照下表制定: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 标准 |
5 |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
4 |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做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
3 |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
2 |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
1 |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
事件发生后结果的严重性参照下表制定: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 人 | 财产损失/万元 | 停工 | 公司形象 |
5 |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 造成1人死亡或2~3人重伤 | >10 |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 市内影响 |
4 |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 造成1人重伤或4~5人轻伤 | >5 |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 县域影响 |
3 | 不符合公司和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 造成2—3人轻伤 | >2 |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 公司影响 |
2 |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 造成一人轻伤 | <2 |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 本部门影响 |
1 | 完全符合 | 无伤亡 | 无损失 | 没有停工 | 形象没有受损 |
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可参照下表制定: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 | 等级 | 应采取的行为/控制措施 | 实施期限 |
20~25 | 巨大风险 |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 | 立刻 |
15~16 | 重大风险 |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 立即或近期整改 |
9~12 | 中等 |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 装置停工时处理 |
4~8 | 可接受 |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 有条件时治理 |
<4 |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 |
(三)风险评价
1.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火灾和爆炸;
2)冲击和撞击;
3)中毒、窒息和触电;
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6)人机工程因素;
7)设备的腐蚀、缺陷;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风险度的计算方法: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四)危害识别步骤:
1.各部门、车间根据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作业内容,对各自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和管理活动的内容进行确定,并分别列出本单位的 “作业活动清单与设备设施清单”。
2.安全环保部负责确定“清单” 的格式并汇总形成公司的作业活动清单与设备设施清单。
3.各部门、车间依据本单位列出的 “作业活动清单与设备设施清单”。按 “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预危险性分析法”识别出作业活动中的危害因素并进行风险评价。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形成公司的 “工作危害分析及风险评价表、安全检查分析(SCL)及风险评价表、预危险性分析(PHA)及风险评价表”。
五、重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
(一)重大风险
1.各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确定出重大风险,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控制措施,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批准。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考虑:
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3)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二)重大危险源
1.各单位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识别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环保部汇总、审核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报总经理批准。
2.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档案,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档案。
3.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发生。
1.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
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2.公司选择的控制措施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可选技术等因素,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防止事故发生。
七、风险控制:
安全环保部将形成的公司 “工作危害分析及风险评价表、安全检查分析(SCL)及风险评价表、预危险性分析(PHA)及风险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审核无误后,联合各上报车间或部门,共同讨论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由风险或危险源所存在部门依据公司统一制定的《风险及危险源控制措施》表格填写,一般风险及危险源控制措施,经安全环保部经理审批后实施;重大风险及危险源控制措施,经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司将已确定的控制措施,按照优先顺序,逐项进行落实。制定出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修订和新制定的操作规程,并及时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教育,使员工熟悉其岗位和工作环境中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八、风险信息更新
1.公司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6)对已评价出的风险采取控制措施后结果的验证。
2.对于常规的活动每一年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3.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工、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评价。
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一)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6.重大危险源登记。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五、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相关要求
锅炉安全附件
(一)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1.安全阀制造许可、产品型式试验及铭牌等技术要求按照《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2.每台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过热器安全阀但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阀和再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只装一个安全阀:
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4t/h且装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锅炉。
可分式省煤器出口处、再热器出口处,及直流锅炉的外置式启动分离器上,都必须装设安全阀。
直流蒸汽锅炉过热蒸汽系统中任两级间的连接管道上如装有截止阀时,截止阀前应装设安全阀。
多压力等级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每一压力等级的锅筒和过热蒸汽系统应分别装设至少一个安全阀。
3.蒸汽锅炉的安全阀应当采用全启式弹簧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或者控制式安全阀(脉冲式、气动式、液动式和电磁式等),选用的安全阀应当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蒸汽锅炉锅筒(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额定蒸发量,对于电站锅炉必须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并且在锅筒(壳)和过热器上所有的安全阀开启后,锅筒(壳)内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时的计算压力的1.1倍。再热器安全阀的排放总量应大于锅炉再热器最大设计蒸汽流量。
5.过热器和再热器出口处安全阀的排放量应保证过热器和再热器有足够的冷却。直流蒸汽锅炉外置式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排放量应大于直流蒸汽锅炉启动时的产汽量。可分式省煤器安全阀的流道直径由锅炉制造单位确定。
6.对于A级锅炉,安全阀的流道直径应不小于20mm;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安全阀的流道直径应不小于25mm。
7.除直流蒸汽锅炉外,锅筒(壳)和过热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直流蒸汽锅炉过热器出口动力驱动泄压阀整定压力为过热器出口设计时计算压力。
过热器出口弹簧安全阀最高整定压力不得高于1.17倍过热器出口设计时计算压力。
可分式省煤器、再热器、直流蒸汽锅炉外置式启动分离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为装设地点工作压力的1.1倍。
表1 锅筒(壳)蒸汽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
额定蒸汽压力(MPa) | 安全阀整定压力 |
≤0.8 | 工作压力+0.03MPa |
工作压力+0.05MPa | |
0.8<p≤5.9 | 1.04倍工作压力 |
1.06倍工作压力 | |
>5.9 | 1.05倍工作压力 |
1.08倍工作压力 | |
注:(1)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对有过热器的锅炉,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必须按较低的整定压力调整,以保证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先开启;
(2)表中的工作压力,对于脉冲式安全阀系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对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
8.新安装的锅炉或安全阀检修或更换后,都应按上述有关规定校验其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和密封性。
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校验的安全阀在搬运或安装过程中,严禁摔、砸、碰撞。控制式安全阀应分别进行控制回路可靠性试验和开启性能检验。
安全阀须铅直安装,并尽可能安装在锅筒(壳)、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壳)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或热水的管路和阀门。
9.几个安全阀如共同装在一个与锅筒(壳)直接相连的短管上,短管的流通截面积应不小于所有安全阀的流通截面积之和。
10.采用螺纹连接的弹簧安全阀时,其规格应符合JB 2202-《弹簧式安全阀参数》的要求。此时,安全阀应与带有螺纹的短管相连接,而短管与锅筒(壳)或集箱筒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结构。安全阀上必须有以下装置:
1)静重式安全阀应有防重片飞脱的装置。
2)弹簧式安全阀应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3)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4)控制式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动力源和电源:①脉冲式安全阀的冲量接入导管上的阀门应保持全开并加铅封;②用压缩空气控制的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气源和电源;③液压控制式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液压传送系统和电源;④电磁控制式安全阀必须有可靠的电源。
11.蒸汽锅炉安全阀应设有排汽管,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同时排汽管应予以固定。应避免由于热膨胀或排汽反作用而影响安全阀的正确动作,不得有任何来自排汽管的外力施加到安全阀上。两个独立的安全阀的排汽管不应相连。
如排汽管露天布置而影响安全阀正常动作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护罩的安装不应妨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和维修。
安全阀排汽管上如装有消音器,其结构应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和可靠的疏水装置。安全阀排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许装设阀门。
热水锅炉和可分式省煤器的安全阀应装设排水管(如采用杠杆安全阀应增加阀芯两侧的排水装置),排水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排放流通面积,保证排放畅通。在排水管上不允许装设阀门,并应有防冻措施。
12.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如现场校验有困难时或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行。
安全阀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其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密封性(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行时,只有整定压力和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13.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严禁随意解列和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锅炉运行中为防止安全阀阀瓣和阀座粘住,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手动排放试验。 电站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1个小修间隔。对控制式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试验。
(二)压力测量装置
1.锅炉的下列部位应当装设压力测量装置:
1)蒸汽锅炉锅筒(壳)的蒸汽空间;
2)给水调节阀前;
3)可分式省煤器出口;
4)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
5)再热器出、入口;
6)直流蒸汽锅炉的启动分离器上;
7)直流蒸汽锅炉省煤器入口、储水箱和循环泵出口;
8)直流蒸汽锅炉蒸发受热面出口截止阀前(如装有截止阀)
9)燃油锅炉、燃煤锅炉的点火油系统的油泵进口(回油)及出口;
10)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的点火气系统的气源入口及燃气阀组稳压阀(调压阀)后;
2.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表精确度不应低于2.5级,对于A级锅炉,压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1.6级;
2)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最好选用2倍;
3)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锅炉操作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4.压力表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
2)锅炉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应有存水弯管,热水锅炉用的压力表也应有缓冲弯管。弯管用钢管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
3)压力表与弯管之间应装有三通阀门,以便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
5.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期;
4)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
5)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三)水位测量装置
1.每台蒸汽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水位表,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可以只装一个水位水位表:
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2t/h且装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
3)装有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锅炉;
4)电加热锅炉。
2.多压力等级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每个压力等级的锅筒应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水位表。
3.直流蒸汽锅炉启动系统中储水箱和并联布置的汽水分离器至少1台应装设差压式远程水位测量装置。
4.水位表应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高于6000mm时,应加装远程水位测量装置或水位电视监视系统。
5.用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监视锅炉水位时,其信号应独立取自锅筒。在锅炉控制室内应有两个可靠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同时运行中必须保证有一个直读式水位表正常工作。
6.水位表应有下列标志和防护装置:
1)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应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且应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表的上部可见边缘应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如保护罩、快开阀、自动闭锁珠等),但不得防碍观察真实水位;
3)水位表应有放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7.水位表的结构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运行中能够吹洗和更换玻璃板(管)、云母片;
2)用两个及两个以上玻璃板或云母片组成的一组水位表,能够连续指示水位;
3)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壳)之间的汽水连接管内径不得小于18mm,连接管长度大于500mm或有弯曲时,内径应适当放大,以保证水位表灵敏准确;
4)连接管应尽可能地短。如连接管不是水平布置时,汽连管中的凝结水能流向水位表,水连管中的水能自行流向锅筒(壳),以防止形成假水位;
5)阀门的流道直径及玻璃管的内径都不得小于8mm。
8.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壳)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装有阀门,锅炉运行时,阀门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1t/h且未装设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水位表与锅筒(壳)之间的汽水连管上可不装设阀门。
(四)温度测量装置
1.在锅炉相应部位应装设温度测点以测量如下温度:
1)蒸汽锅炉的给水温度;
2)铸铁省煤器和电站锅炉省煤器出口水温;
3)再热器进、出口的汽温;
4)过热器出口和多级过热器的每级出口的汽温;
5)减温器前、后的汽温;
6)油燃烧器的燃油入口油温;
7)空气预热器出口的空气温度;
8)锅炉空气预热器进口的烟温;
9)排烟温度;
10)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9.8MPa的锅炉的锅筒上、下壁温,过热器、再热器的蛇形管的金属壁温;
11)有再热器的锅炉炉膛出口应装设烟温探针;
12)热水锅炉进口、出口水温;
13)直流蒸汽锅炉上下炉膛水冷壁出口金属壁温,直流锅炉启动系统储水箱壁温。
2.在蒸汽锅炉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出口和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7MW的热水锅炉出口应装设可记录式的温度测量仪表。
3.有表盘的温度测量仪表的量程应为工作温度1.5~2倍。
(四)压力表
1.压力表的选用
1)选用的压力表,应当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2)设计压力小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2.5级,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1.6级;
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当为设计压力的1.5~3.O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2.压力表的校验
1)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2)压力表的安装要求
①装设位置应当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并且应当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者震动等不利影响;
②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上应当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并且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
③用于水蒸气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有存水弯管;
④用于具有腐蚀性或者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冲装置。
(五)液位计
1.压力容器用液位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或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选用;
2)在安装使用前,设计压力小于10MPa压力容器用液位计进行1.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压力容器的液位计进行1.2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
3)储存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选用防霜液位计;
4)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位计,选用夹套型或者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
5)用于易爆、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
6)要求液面指示平稳的,不允许采用浮子(标)式液位计。
2.液位计的安装
液位计应当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否则应当增加其他辅助设施。大型压力容器还应当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警报装置。液位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当作出明显的标志。
2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设备计量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二)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一)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技术部备案。
4.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计量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二)生产设施使用
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设备计量部的技术人员讲解。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技术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三)生产设施维护
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员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计量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技术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四)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设备计量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3.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控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承包人负责定期到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
(二)安委会负责信息汇总公布、档案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组织整改。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四)各专业部门参加公司组织的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定点承包
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责任制管理(具体见附件)。
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督促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公司级承包人带领处室负责人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在“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卡片上签字”,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责人对承包人到位情况确认后在该卡片上签字,该卡片由安全环保部存档。
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并公布,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委会,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二)档案管理
针对全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档案,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更新。
(三)安全检查
各种安全检查必须编制检查表,并定期、定线、定点巡检或检查。
1.各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监控
1)各车间监控要求:
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如有失职行为,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公司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②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对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如有违规造成事故的,将严厉处罚。
2)班组监控要求:
①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②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③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设施完好备用,及时对危险点进行监控;
④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对知情而不报告者将严肃处理。
2.季度检查
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设备计量部、生产调度部、机修车间、仪表车间、电气车间、消保部等专业部门,每季度检查1次。
3.年度检查
公司每年组织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并编制安全检查报告书。
4.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求立即上报环保安全处组织整改。
(四)编制应急预案和定期进行演习
1.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由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有关部门,按计划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演习,安全环保部和各相关部门责任人必须参加演习。
(五)检修作业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动火证、进入容器作业证等作业证的审批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有安全环保部签字方可进行作业。
(六)监控、报警及通讯
1.在生产、储存易燃、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事故的场所;执行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3.在列场所和部位由信心中心安装通讯联络装置并及时检查、维修,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监控、报警、通讯装置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发现人员应立刻报告,检修人员应立即到位处理。
五、奖惩
(一)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执行;
(二)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报公司安委会处理。
(三)对年度表现优秀者,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奖励。
附则:
一般定义:
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高温、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重点部位:
1.制造、储存易燃易爆等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火灾场所的车间、仓库等;
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关于现阶段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界定与承包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界定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分为一级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二级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一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催化装置、硫磺装置、重交沥青装置、气分-MTBE装置。
二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油品储运装置(原油、轻油罐区、轻油装车台)。
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承包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名称 | 承包领导 | 责任部门 |
催化装置 | 徐刚 | 催化车间 |
硫磺装置 | 徐刚 | 硫磺车间 |
常减压装置 | 徐刚 | 常减压车间 |
油品储运装置 | 徐刚 | 油品车间 |
气分-MTBE装置 | 徐刚 | 催化车间 |
(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提出
1.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分析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工艺工程技术措施、教育管理措施。
2.工艺工程技术措施:从设备、设施、工艺方面予以改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状态。
3.教育培训措施:根据岗位需要,开展针对性的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知识和操作方法,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4.贯彻实施有关法令、标准、规范,完善操作规程,修订或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5.组织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2.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椐事故等级、损失、情节、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对其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4.对防止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有功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5.事故责任追究:
(1)事故未遂责任追究:
①对事故责任人取消当年各项安全评优资格;
②取消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当月安全合格班组评选资格。
③对事故责任车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2)车间事故责任追究:
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②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
③对事故责任车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3)轻微事故责任追究:
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400-600元罚款;
②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200-400元罚款。
③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部门根据事故调查认定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及车间、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4)小事故责任追究:
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800—1000元罚款;
②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400-600元罚款。
③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部门根据事故调查认定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处以200元-400元的罚款,车间、部门负责人处以300-500元罚款。
(5)公司级事故责任追究:
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待岗三个月处分;
②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1000元-1500元罚款。
③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部门根据事故调查认定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处以800元-1200元的罚款,车间、部门负责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④对公司主管部门应承担事故管理责任的主管人员、主管领导,处以200-2000元罚款。
(6)一般事故责任追究:
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予以辞退;
②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待岗三个月处分;
③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车间、部门根据事故调查认定负有相关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及车间、部门负责人处以待岗三个月处分,并扣发发生事故当月全部工资。
④对公司主管部门应承担事故管理责任的主管领导、主管人员,处以降职1级处分,无法降职的,处以降薪2级处分。
⑤对应承担事故管理责任的公司主管领导处以1000-5000元罚款。
(7)较大事故、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由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责任进行相应处理。
(8)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的,迟报对部门负责人除处以领导责任罚款以外,另处以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数额一半的罚款;瞒报对部门负责人除处以领导责任罚款以外,另处以事故直接责任人相同罚款数额的罚款。事故直接责任人待岗的,等同罚款数额为待岗期间其正常工资扣除待岗工资后的数额;事故直接责任人辞退的,等同罚款数额为6个月正常工资扣除待岗工资后的数额。
七、相关记录
(一)事故处理报告单
(二)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三)事故处理台帐
规范性附录:
##################
事 故 处 理 报 告 单
事故 类别 | 事故 等级 | 事故发生时间 | ||||||||||||
事故发生单位 | 事故直接损失 | |||||||||||||
事故发生详细部位 | 事故间接损失 | 元 | ||||||||||||
事故责任人 | 事故相关人员 | |||||||||||||
事故经过: | ||||||||||||||
事故调查: | ||||||||||||||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 ||||||||||||||
纠正/预防措施: | ||||||||||||||
事故处理: | ||||||||||||||
事故报告人单位 | 报告时间 | |||||||||||||
事故报告人 | 填表人 | |||||||||||||
事故调查人员 | 调查组长 | |||||||||||||
领导批示意见(手签) | ||||||||||||||
制表:################## 安全环保部 年 月 日
规范性附录:
##################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单位 | 事故类别 | ||||||||||
事故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事 故 经 过 | |||||||||||
原 因 分 析 | |||||||||||
职 工 伤 亡 情 况 | 姓名 | 伤亡 情况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本工种工龄 | 受过何种安全教育 | 歇工总天数 | 备注 | ||
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 |||||||||||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年 月 日
规范性附录:
##################
事故处理台帐
事故编号 | 事故名称 | 事故单位 | |||||
类别 | 级别 | 时间 | |||||
事故损失 | 直接 | 伤亡情况 | 轻伤 | 性质 | |||
间接 | 重伤 | ||||||
合计 | 死亡 | ||||||
事故责任 | 责任人 | 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 |||||
直接责任 | |||||||
间接责任 | |||||||
领导责任 | |||||||
其他责任 | |||||||
事故经过 | |||||||
救援过程 | |||||||
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 ||||||
间接原因 | |||||||
相关人员教育情况 | |||||||
事故教训 | |||||||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
备注 | |||||||
事故处理流程
5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产区域内设备检维修作业活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小修与临时抢修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一)办证范围:凡公司内机械设备、转动设备(车辆、电器设备执行各自专业规程中除外)或在生产系统所进行的机泵、仪表、危险化学品介质管线、容器的维修,以及车间大、中、小、临修,均应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二)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车间设备员、工艺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三)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四)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
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并做好记录。
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七)《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办理:维修车间负责动设备、仪表设备证的办理;静设备证的办理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办理。
2.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
3.车间中、小修或临时抢修,应由车间管理人员审批。4.特殊环境下设备大修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对《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终审审批。
5.《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由检修负责人留存(工作完成后交车间),一份由生产车间设备员存档。
8.作业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建立票证档案(台帐),票证的保管时间为3年。
9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及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1. 临时用电作业必需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没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2.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应使用接线端子板分开连接。
3.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照明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有防雨措施。
4.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6.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7.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8.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9.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组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焊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钢盘等作回路地线。二次线不得泡在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11.临时用电部门现场监护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用电。
12.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配电室作业人员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13.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部门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由电工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部门不得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部门负责。
10 叉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叉车作业活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叉车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3.严禁非叉车工擅自使用叉车。
4.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完好,液压管路有无漏油、断裂、门架升降是否灵敏,刹车、灯光、转向是否可靠,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载物重量不能超出载荷和载荷中心距特性的规定,不允许装载重量和重心不清楚的物件。
6.叉取、堆放货物时,门架应处于垂直状态,并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货叉上。对于堆码不整齐、头重脚轻货物不得使用叉车。在小坡上叉取、堆放货物时,不应使叉车顺坡投入或侧向倾斜作业。
7.在门架处于最大倾斜位置叉取货物时,后退要缓慢。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货物,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的不准开车,提升货物时必须刹车后进行。向高处叉取或堆放货物要注意不要与天花板相碰,严禁急刹车或快速起步。
8.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0.叉车严禁载人,禁止员工贪图方便2人或多人共挤一部叉车。
11.叉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严禁吸烟操作叉车。
12.叉运危险品和易碎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
13.在化工生产现场作业前,应巡视作业场所是否安全:作业中若遇跑料或危险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4.叉车操作人员应按叉车日常维护和检查要求对叉车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1
13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检(抢)修现场作业的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采用安全许可的方式,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制定安全措施,审核作业风险分析,确保各项直接检修作业环节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度停车大修、系统检修过程中的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的内容和安全技术要求。
三、职责与分工
(一)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明确各作业过程职责。
(二)安全环保部是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管部门,负责审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监督与考核以及现场施工中的安全作业票证的管理。
(三)技术部、设备计量部等部门是现场直接施工作业环节的组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现场直接作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要含有安全措施。负责施工队伍的组织管理。负责直接作业环节全过程的施工检查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四)所在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所有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并向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监督和考核。
(五)部室、车间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许可申请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提出,新建项目独立区域内的施工作业许可申请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六)动火作业许可证。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公司领导最终审批: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七)其他票证的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设备检修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由生产、设备、安全部门审批。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由技术部审批。高处作业、进入容器内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等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四、内容与要求
(一)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1.安全检修方案
(1)全公司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均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下同)。
(2)全公司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许可证),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分管副总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计量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抢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抢修方案或抢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按规定执行。
2.检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管理部门或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管理部门或机修车间、工段、班组,下同)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下列有关安全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上。制订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系统卸压:由高压至低压进行。
②降温:按规定的降温速率进行,达到规定要求。
③退料:生产系统(装置、设备、管线)内储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有计划的退净。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退净,应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
④ 根据检修要求和装置情况,对其进行符合规范要求的蒸煮、吹扫措施。
⑤置换: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
⑥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抽、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挂牌标志。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和登记。
⑦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
⑧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
(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4.1.2.2条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4.1.2.2条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并将各项的完成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等,详细填写在“安全交接书”上。
3.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
(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3 (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
((9)检修现场应根据《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检修机具的安全管理
(1)各类检修机械、防护装置、制动装置等应符合安全规定。
(2)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
7. 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
(2)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
(3)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如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水下作业、高温作业等)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证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
(4)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膊、短裤、裙子上岗。
(5)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
(6)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7)检修区内不准带小孩,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8.检修防火要求
(二)检修阶段的安全管理
1.电气作业
(1)检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须拆用,应经生产车间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
(2)检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志。
(3)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7条有关规定,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检修现场负责人、电仪车间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30KW以上用电需公司领导审批。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临时电源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到损坏。
(5)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的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使用I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Ⅲ类工具。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6)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7)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8)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许可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0)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办理外,还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切断电源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2.拆除作业
(2)根据审批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破土、起重、高处等作业许可证。
(3)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4)拆除作业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6)拆除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汽、气源切断。
(7)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①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按高处作业有关条款执行。
②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③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④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得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时运走。
⑤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⑦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通畅。
⑨在生产车间的排放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时,应与生产车间联系,不能在拆除工作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料、废气。如必须排放时,应通知拆除人员撤离后才能进行排放。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
(8)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除必须办理拆除作业要求的各项内容外,对生产有联系,而不能切断的水、电、汽、气,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在拆除作业之前,检修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作详细交待,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作业按照《设备检修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检修流程
17 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以下简称甲方)为加强对外来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的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确保厂区安全生产、经营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甲方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土建施工、车辆运输、卫生清扫、绿化管理、货物装卸等相关方和外部临时用工人员。
三、管理规定
(一)从业资质
1.新建项目安装单位需具备的资质
(1)化工石油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3)消防设施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5) 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装置技改和大修项目安装单位需具备的资质
(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装置零修安装单位需具备的资质
(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土建工程
(1)新建房屋项目施工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2)其它土建项目施工单位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大型房屋修缮施工单位需具备的资质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二)责任
1.承包商负责人,是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作业过程的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中的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项目健康、安全计划,说明健康、安全计划的详细内容及如何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列举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害和危险,及采取的措施;对参与作业的人员的胜任能力进行评价;排查各类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实施。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作业规程。施工作业前和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甲方有关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所有人员均已通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健康、安全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基本的健康、安全知识和技能,有资格并能从事承包合同规定的相应工作。
3.乙方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前,应与甲方招用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书或施工合同书,制定健康安全施工和治安保卫措施,约束本单位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同时,委托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健康安全施工管理教育,并签订《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责任书》,办理临时出入证。甲方负责在项目施工前对承包商制定的健康、安全计划进行审核。
4.实行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乙方在进入施工前,将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一次性交到甲方财务部,甲方财务部单独记账;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在施工作业完成后,无违章时,一次性返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凡在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有扣款的,在扣除款项之后,应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总额;发生“三违”现象、事故、事件行为的,处理扣款后,若风险抵押金不足时,从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2)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乙方施工人员10人(含10人)以下的队伍,交纳2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人员10人以上30人(含30人)以下的队伍,交纳5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人员30人以上50人(不含50人)以下的队伍,交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人员50人(含50人)以上的队伍,交纳2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3)来公司提、送货车辆, 应严格执行甲方货物出入管理规定。
四、管理考核
(一) 违章违纪管理考核
1. 乙方人员进出厂前,应接受检查,人证相符。若违反,罚款50元/1人·次。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范围内施工、作业,严禁随意触摸、动用生产装置的设备、机器、工具、器械等。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500元/1人·次。
3.乙方施工人员禁止在生产运行期间防爆区域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300元/1人·次。在生产区内施工,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譬如:在生产区内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容器内作业(新建设备除外)按规定佩戴好防毒面具等。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100元/1人·次。
4.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进行施工作业。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0元/1人·次。
5.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如果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罚款100元/1人·次。
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现场,不准穿背心、短裤、凉鞋、铁钉鞋、拖鞋等,违者罚款100元。
7.乙方施工应严禁发生“三违”施工。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罚责任人200元,并对乙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300元。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未经甲方领导以及甲方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花卉、花池、环境卫生,损坏绿化带和任意毁坏树木。若违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扣罚责任人200元,并对乙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罚300元。
9.外来施工队必须将进公司物料按公司要求堆放,严禁堵塞消防交通道路,堆放物料必须距消防设施5 m外,违者罚款200元。
10.乙方应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和性能完好的工具、装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如果乙方未按规定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和性能完好的工具、装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出现一次,对乙方第一责任人罚款1000元;出现两次,对乙方第一责任人罚款2000元;出现三次,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11.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在生产区内吸烟、私自明火,在其作业区域和施工工地内发现烟头等违章行为,处以2000-5000元罚款,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若发现烟头的工地属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商的公共区域,不能落实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发现烟头区域的承包商一并处罚,分别处以3000-6000元罚款,全部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12.乙方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和施工现场(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所在作业区域和施工工地内,严禁存有香烟、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上述条款者,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13.不准在公司内嘻笑追逐打闹,更不准无故纠缠、骚扰、威胁他人,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和休息,违者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14.乙方在厂区内因施工作业等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除按照设备、设施原值赔偿外,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
15.乙方在厂区内因施工作业等原因,造成环境卫生破坏,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
16.在成品油发货场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油品跑损,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1000元。
17.乙方气焊时必须在瓶前加设回火器,且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两瓶距离焊接点10米以上。违者罚款500元。
18.乙方施工人员不准无故进入非施工生产装置,违者罚款200元,对已确定的生产车间内(包括罐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所在地车间负责人(或安设员)批准同意,否则罚款200元。
19.服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正确指挥,不准谩骂、殴打管理人员,更不准妨碍、阻止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者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退出厂区。
20. 在办公区、生产区等公共场所施工时,要讲究公共卫生,不准随便扔垃圾和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
21. 乙方施工严禁喝酒和酗酒滋事;严禁私自携带和制造匕首、刮刀、管制刀具、警械用具;禁止聚众赌博或观看、传播黄色书刊、录像等,违者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其退出厂区。
22. 乙方施工队严禁在生产区、施工现场住宿,施工现场、生活区严格执行我公司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乱接电源、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无开关、开无人风扇、开长明灯等;禁止使用热水器、电热毯、电饭锅等加热器,违者罚款500元。
23. 因施工用水、汽时,必须经施工地点所属车间领导同意,严禁私自乱接乱用,且用后应及时关闭,违者罚款500元。
(二)事故事件管理考核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因措施不到位、因工具、装备和劳动保护用品性能不完好、配备不齐全,及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等原因造成的危险、危害、人员伤亡和由此产生的甲乙双方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第一次违反,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第二次违反,扣罚第一责任人1000元;第三次违反,扣罚第一责任人1500元,并终止其合作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2.乙方若在施工中出现一次轻伤1至2人或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3.乙方若在施工中出现一次轻伤3至10人或一次重伤1至2人或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的事故,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4.乙方若在施工中发生一次轻伤1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至10人或一次死亡1至2人的重大事故,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终身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5.在健康安全检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隐患、问题,应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累计三次,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6.乙方从事各种作业,应按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动火作业许可证、罐内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设备检修许可证、抽堵盲板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吊装许可证、断路联络票等),如违反,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扣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累计三次,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三)施工质量管理考核
1.施工项目完工验收后,若出现一次因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一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2.施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若在试用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造成严重损失的问题,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四)治安保卫管理考核
1.乙方严禁借车辆便利和其它方式进行偷盗,若违反规定,发生一次偷盗案件,扣罚当事人所偷盗物品价值5倍的罚款,扣罚乙方第一责任人1000元,并将当事人逐出厂区,永不在甲方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2.发生两次偷盗案件,扣罚当事人所偷盗物品价值5倍的罚款,扣罚乙方第一责任人2000元,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3.乙方运输车辆发生作弊行为时,固定运输户按照公司《治安保卫制度》进行处理,并对第一责任人给予500元处罚,由甲方有关部门取消作弊车辆运输资格;临时提货车辆发生作弊行为时,按照公司《治安保卫制度》进行处理,并对第一责任人给予500元处罚,由甲方市场营销部记录车号,不再为其供货。
4.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进出厂秩序,若违反,第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或公司500元,甲方暂停其提货或供货资格;第二次取消车主或挂靠公司的提货和供货资格。
5.乙方在公司车辆因安全设施不全或性能不完好而发生交通、治安等事故后,必须24小时内书面上报安全环保部。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元处罚。
6.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公司,一律登记,统一管理存放;严禁机动车、特种车辆载人,送货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经安全环保部、消保部批准,必须戴好防火帽且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限速20公里/每小时,违者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未经允许,禁止动用、挪用厂区内的任何物资和设施,若违反,每次罚款500元,并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元处罚。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视情节给予几倍的相应处罚。
(六)乙方违反上述条款,若盗窃数额较大、作弊数额较大或触犯法律构成犯罪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本着“谁招用、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甲方招用单位对乙方健康、安全活动负全责,全过程跟踪、管理。
(二)甲方招用单位和用工单位(或责任区界单位),负责施工作业期间各方面的协调、现场监督和管理工作,约束相关方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施工,保护绿化环境,防止发生盗窃公司财物和车辆运输作弊行为的发生。
(三)甲方设备、技术部门负责乙方施工质量管理。
(四)甲方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乙方健康、安全和治安保卫活动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六、起草与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工作。
附件1:
##################
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承诺书
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 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二、 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三、 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 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 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六、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七、 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 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监理等对施工中的违章现象的处罚。
九、 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
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作业)内容: | ||
办理手续情况: 1、 是否签定《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承诺书》。 2、 是否签定《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责任书》。 3、 是否填写《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4、 是否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施工(作业)资质、安全员证书(安监部门印发)、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书,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注: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责任自负) 5、 是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6、 是否对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健康安全施工教育。 7、 是否对施工单位施工器具、机械、劳保用品等进行检查。 8、 是否各资料齐全(含安全、技术、质量交底资料及其它资料)。 9、 是否办理出入证。 | 是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建部意见:(231) | ||
电气组意见:(中控楼) | ||
工程部意见:(211) | ||
消保部意见:(238) | ||
安全部门意见:(239) | ||
副总经理意见:(210) | ||
总经理意见:(212) | ||
备注:无此许可证明,视为无证作业,一切责任自负;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审核,不认真审核造成后果的由审核单位负责。
附件3:
##################
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员工承诺书
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和安全生产大局,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本人郑重承诺:
一、 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 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责制”。
三、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野蛮)作业,自觉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四、 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用火、进设备、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等作业时,按规定、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准无证作业。
五、 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
六、 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等消防、气防设施。
七、 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建议并及时改正。
八、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克尽职守,完成任务。
九、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甘愿接受上级给予的处理。
一十、 我已接受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的内容及本岗位职责,愿意认真履行,并接爱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监督,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现签字如下:
(此表可附页)
公司名称(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
承包商健康安全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单位: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别 | 身份证号码 |
(此表可附页)
附件5:
##################
承包商完工许可证明
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内容完成情况: | ||
离厂办理手续情况: 1 工程完成是否验收合格 2 技术资料是否办理交接 3 施工离厂器具、机械、劳保用品是否与进厂时一致 4 出入证是否退还消保部 5 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违章违纪罚款未交 | 是 | 否 |
□ □ □ □ □ | □ □ □ □ □ | |
工程部意见: | ||
设备计量部: (233) | ||
消保部意见: (238) | ||
安全环保部意见: (239) | ||
副总经理意见: (210) | ||
总经理意见: (212) | ||
安全环保部制
19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地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检查及验收过程。
三、职责与分工
(一)各车间、部门负责编制本车间、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查汇总后,报至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技术部负责对各车间、部门提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汇总,并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提报、实施、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四、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
(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发展生产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员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计划范围包括
(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保护装置、通风换气设施、保险及信号装置等。
(2)工业卫生: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员工中毒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措施。
(3)辅助房屋及设施:
有关保证员工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编写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仪器、举办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展览、出版安全刊物所需材料设备等。
(5)没有列入上述项目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试验、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
(二)计划编制及审批
1.由车间或职能部门于每年10月份提出本车间、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环保部。
2.由安全环保部会同技术部审查并汇总,于每年11月份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应召集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3)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4)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5)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4.公司每年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5. 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公司应先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再列入计划。如撤消或调整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样应办理报批手续。
(三)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安排资金预算,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费开支。
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4.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各提报部门报计划,由供应部按计划供应。
(四)检查和报告
1.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年度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2. 安全环保部要定期检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五) 竣工验收
1.一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竣工后,由安全环保部会同所在车间、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2.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经运行正常后,在生产安全副总领导下,由技术、设备、安全、消防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3.使用单位应对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评价。
4.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之中。
2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厂内车辆驾驶、安全附件维修作业、锅炉作业。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二)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维修工、司炉工的管理。
(三)财务部负责特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一)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五)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22 变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响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一)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2.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二)管理变更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三)人员变更管理
1. 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市场准入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四)工艺变更管理
1.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1.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2.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六)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2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一般安全规定
为保证生产安全平稳运行,保护公司员工的健康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规定如下:
1.本公司员工除上下班途中一律凭工作服进入公司生产区。如有违反,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外单位来公司进行培训、实习、施工、协助工作的人员在门卫处领取“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入公司;外来进公司业务人员,在门口警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后,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如有违反,对当班责任门卫每次罚款50元。
2.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岗位工作。对实习人员、临时工、外包工,承包工程的单位人员也要相应地进行安全教育,进生产区施工作业人员还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有违反,对相关责任人罚款每次50元。
3.职工酒后不准上岗工作,酒后上岗按旷工1天处理。岗上喝酒(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的除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公司内严禁携带火种、禁止吸烟(接待室、会议室、小餐厅和公司领导办公室有接待时除外),每发现一次待岗3个月,年内第二次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在生产区域内发现烟迹,由所在区域负责人落实责任人,对责任人罚款500元;不能落实责任人的,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500元。
5.职工在工作时间无论何种原因打架,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并责令立即离岗,同时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直至解除合同的处分。
6.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调动,如在限定时间内不报到,超过的时间按旷工处理。个人私自调配、挪用办公/生活用品的给予200元罚款并责令退回。
7.职工旷工1天,扣当月奖金,并扣所旷工日的工资及补贴,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内的按3倍处罚,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8.公司内各级例会迟到者罚款50元,旷会或中途未经允许离会者罚款100元;未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
9.公司领导部署安排工作无故不做,处罚100元,拖后1天罚款50元。
10. 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一律按照公司《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穿着工作服或工装,违者罚款100元。进入生产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佩戴或佩戴不正确者(车间女员工长发必须束于帽内),包括外来参观实习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严禁赤足、穿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衫和背心上岗(包括外来参观实习人员),禁止穿高跟鞋、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域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非生产性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与车间员工同等对待;进入生产装置和其他易燃物品贮罐区等易燃易爆区必须消除人体静电,并不准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和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区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非操作人员严禁擅自乱动生产区域的设备,阀门和仪表等设备,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12.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区,必要时,经安全环保部或消保部同意后带好防火罩,按指定路线并限速20公里/小时由专人带车方可进入;进西门拉油车辆必须戴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严禁自行车、三轮车、特种机动车辆载人行驶,如有违反,对所有责任人每人罚款50元。
13.公司内交通道路未经安全环保部、消保部批准,严禁发生堵塞、挖沟和堆放物料等占用交通道路情况,除消防车外的任何车辆严禁穿越罐区间消防通道,违者罚款200元。
14.严禁用汽油、溶剂油等轻质油品和有毒溶剂擦洗设备、衣物,违者罚款500元。
15.非事故状态下,不得装置内高声喊叫、快速奔跑,生产区内发生事故等紧急情况时,要听从指挥,在有关人员安排下安全撤离,公司员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确保本岗位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6.进公司生产装置区人员应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在生产区域内使用手机,交接班前按要求放置于规定地点,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装置区域内,违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17.严禁占用生产、工作电话聊天。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通话的,由个人承担其全部通话费用,情节严重的再处以100元罚款。
18.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生产管理部门调度指令的,给予责任人1000元处罚。
19.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积水;安全通道应标识规范、醒目、清晰及有防滑措施并保持畅通。
20.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及各种助剂定置、定量分类存放,且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21.通风装置要定期检修和清理,人工照明设备应该保持绝缘、清洁良好,启闭开关应该灵活好用。
22.禁止在有粉尘或散发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餐或饮水。
23.工作场所的管线、设备上,严禁放衣服、仪器或其他易燃、可燃物;违者罚款50元。
24.开启易燃、易爆原料铁桶时,需用铜板手等防爆工具,严禁铁器敲击碰撞。
25.各托盘、铁锨等工具使用时轻拿轻放,不得在铁制平台及砼制地面剧烈拖动、撞击。
26.各车间使用后的空铁桶不得在车间内或生产区各水泥路面上滚动,不准用脚踢、滚桶,必须用拖车运至目的地;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7.各吸料管、蒸汽胶管绑扎必须牢固,使用时,必须认真检查胶管是否有拧、蜷、堵现象。
28.各类设备、机房必须有良好的防静电接地和防雷击设施。
29.运输、装卸易燃品人员应穿工作服、带劳保手套、防毒口罩等必须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磨擦和撞击,各种操作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非防爆工具。
30.装卸易燃液体须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准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操作中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非防爆工具。
31.运输、装卸腐蚀品时,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乳胶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磨擦、震动和撞击。不能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场所必须远离热源和火源。若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32.员工在进行取样时,一定精力集中,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大声谈笑,取危险物品样时,如有冻伤、烫伤、腐蚀、中毒、飞溅等具有明显人身伤害的物品时,一定要戴手套、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安全帽、穿工作服并要站在上风向。
33.在雨、大风天气,员工巡检时,要手扶楼梯。
34.上下班骑/坐电动车、摩托车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需佩戴头盔,若不佩戴罚款50元。
35. 职工盗窃公司财物的,尤其是油品,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6.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消极怠工、逃避或拒绝劳动纪律检查、不服从管理、威胁、辱骂、打击报复者,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7. 在查岗过程中利用生产电话及其他手段通风报信、躲避监察人员检查的,一经查出每次罚款500元,查不到责任人的当班人员一同处罚。
38. 员工在生产区内道路行走时,需靠右行走,应两人成排、三人以上成列,严禁嬉笑打闹,如有违反,对责任人每人罚款50元。上下班期间厂内必须排一路纵队靠右行走,打饭、刷卡(考勤)及等候班车时必须排队,违者罚款50元。严禁在班车上大声喧哗、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39.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坚守工作(学习)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禁私自替班换岗。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的处罚20元/次(中层50元/次),重复出现的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未经允许私自换岗的罚款100元/次。
40.代刷卡双方罚款50元(中层100元),第二次加倍(试用期人员待岗),第三次待岗(试用期人员辞退)。出现打卡未出勤现象,打卡视为无效,另给予罚款100元/次,第二次待岗。
41.工作时间严禁吃零食,携带、阅读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等,违者罚款100元。
42.对损坏或有意破坏公司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处罚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43.杜绝长流水、长明灯、无人风扇、长时间不关电脑等浪费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4.禁止在办公楼、厂房、宿舍、卫生间等墙上乱写乱画和其它污损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禁随意乱丢垃圾、吐痰,违者罚款50元。
45.进出门禁必须随手关门,进出综合楼门禁不关的罚款50元/次,进出生产区隔离门不管的罚款200元/次(排队出入时最后一名为责任人),禁止脚踹和不用磁卡硬推进入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6.公司办公电脑需设置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本人负责,造成公司重要信息泄露的,视情节给予100至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或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车间、部门负责人定期向领导提交的工作计划、总结等常规性工作,不按时提报的罚款100元/次,罚款后仍不报的加倍处罚。
48.私拆他人信件、邮件者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罚款200元。
49.在公司组织的各项考试中如有作弊者罚款100元。
50.职工在宿舍区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1.非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室休息、影响他人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2.职工在工作期间内严禁外出,每发现一次按脱岗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包括公差),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出门证。
53.职工对所有检查人员具有监督的权力,如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核实将对其进行双倍处罚。
54.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公司予以及时通报并进行处罚,同时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并于年底绩效考核相挂钩。
55.在公司所属范围内出现打扑克、打麻将、赌博等违纪行为,除没收外每人罚款500元。
56.严禁违章用电和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罚款200元。
57.各部门车间应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化相关要求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如发现各项安全台帐不合格,安全教育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不符合要求,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给予部门车间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58.各部门车间应严格执行职工持证上岗的规定,及时办理和补办##################《上岗证》和《安全作业证》。如发现员工无证上岗,给予车间责任人50元/人·次。
59.职工违反相关管理制度一经查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徇私舞弊,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生产岗位一般安全规定
1.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及上岗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独立操作。
2.班长是操作指挥者,要求有实际经验的本工种人员担任,禁止试用期人员充当班长的职务。
3.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安全人员或班长、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4.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禁职工工作时间脱岗、睡岗、串岗、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第一次罚款500元,年内第二次违反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节假日及夜间值班人员空岗不在公司又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5.认真做好本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要求数据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整洁。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到“五交五不交”,即:
“五交”:
⑴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
⑵交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
⑶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
⑷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
⑸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应做到“五不交”:
⑴ 生产情况、设备情况不明,特别是事故隐患不明不交。
⑵ 原始记录不清不交。
⑶ 工具不齐不交。
⑷ 岗位卫生不好不交。
⑸ 接班者马虎不严格不交。
7.连续生产的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按时、按线路认真巡检挂牌,做到风雨不误,班长要按时抽查和巡检挂牌,并将抽查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对早挂、晚挂现象(超过整点前后15分钟)按照公司制度罚款50.00元/次,车间管理人员连带罚款30.00元/次;对不挂现象(超过两小时)按照公司制度罚款100.00元/次,车间管理人员连带罚款50元/次。
8.在岗操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坚守岗位,确因有事必须离开岗位时,要向班长请示,经班长同意并找到代岗人之后方许离开。
9.在岗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回家吃饭,连续生产的岗位,公司安排送饭到岗位。
10.未经车间批准,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接待外来参观、调查情况的人员。本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须到岗位找操作人员了解情况时,必须经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已定的工艺条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不得随意变动和修改,必要时须经生产调度下达命令后执行。
12.岗位操作人员参加装置开、停工和大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
13.开停工的指挥人员应由班长或车间指定人员担当,车间生产负责人,公司调度不得超越指挥人员直接向操作人员下达命令。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
1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平稳调节、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现场设备运行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15.未经本岗位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本岗位设备工具等,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做到不违章操作,以科学态度搞好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工艺卡片,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超温、不超压、不损坏设备
17.搬运大桶物料时,必须两人以上操作,防止挤伤。
18.在生产中,车间的消防设施、消防阀门、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石棉被、消防桶、消防锹等必须保持完整无缺,防冻、防晒、防损坏、定点就位,并进行交接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灵活好用,装置内的各种报警器、信号自保系统,安全阀及消除噪音等安全设备必须保持灵敏,准确完好状态。
19.在生产中,原则不准动火,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据,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用火。但禁止用明火烧烤冻凝管线及盛有有机溶剂的容器。
20.容器、设备的安全设施损坏后,不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批准,不能使用,装置内安全设施不得任意拆除、挪用或废弃,如需拆除,必须经设备计量部、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
21.装置内不准向下水道、下水井排放各种溶剂和溶剂废液。
22.打开高温、高压采样线、放空线时,必须小心、谨慎,不能盲目开大,更不准在打开伐门期间,离开现场。
23.职工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熟悉掌握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紧急救护方法。
24.生产区域进行临时用电、设备检修等作业时,应按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据,未严格执行的对车间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因未严格办理票证而造成安全措施未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认定进行相应处理。
:
避雷针高为h,由顶点A做45°角斜线与距h底B1、5h处的C、D两点向上做斜线与AE、AH交于通过 h与地面平行的直线上的H、E两点,则AECBDH所围成空间即为保护范围。
两支等高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如下图:
AA′DCO围成的空间为保护范围,该图的外侧做法与单支避雷针的做法相同,两针间交于O,距地的高度h,由下式计算:
hO=h-D/TK
式中: h=避雷针高 D=两针之间距离 K=高度影响系数
注:当h≤30米时, K=1,
当30米<h≤120米时, K=5.5/
多支避雷针或不同高度多支避雷针可参照上面两类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其保护范围。
9.避雷线网也必须考虑保护面积并做适当布置。
10.避雷设施的接地装置是防雷装置中重要组成部分,如接地不当或接地电阻过高,不但起不到避雷作用,反而会起到引雷危害的危险。
11.接地所用材料和要求:
(1)采用园钢直径不得小于10mm。
(2)扁钢厚度不得小于4mm,最小截面积为100mm2。
(3)角钢厚度不得小于4mm,宽度不小于40mm。
(4)钢管厚度不得小于2.75mm,直径不小于50mm。
12.埋地深度要按地下环境来决定,但必须埋在湿土层以下。
13.对避雷针材料要求:
(1)园钢直径不小于20mm。
(2)钢管厚不小于2.75mm,直径不小于25mm。
避雷针的尖端必须采取镀锌、镀铬等导电防腐措施。
14.引下线材料要求:
(1)园钢直径不小于8mm。
(2)扁钢厚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48mm2,引下线的连接要尽量减少弯曲,采取最短途径连接。
15.引下线与接地极要采取焊接,当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镀锌材料或其他防腐金属螺栓做紧固连接。
16.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所有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测验接地电阻、针尖、引线、接线等处腐蚀情况、并登记存档备查。
17.严禁在一切避雷设施上架设通讯、广播、照明等导线。
18.避雷、防静电不准共同用一个接地极。
十一、机动车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19、物料定位、定置安全管理规定
1.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所有物料、物品都要做到定位放置管理。
2.各工段所领用的原料按车间指定位置分段分类存放。
3.物料放置时,包装物上必须贴明标签,并且标签位置明显,标明品名、数量、含量、日期、填写人。
4.同一物料要集中放置在一起,并要求包装完好,放置好标示牌。
5.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严禁放置在一起或离得太近。
6.在投料过程中,如果需要将物料桶移动位置,那么在投料结束后,立即将物料桶放回原位置,并将投料后的标签及时更换。
7.在生产中,废弃的物料或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物料,也要按车间指定位置存放,并标识清楚。
8.在物料定位放置中,容易混淆的原料或包装物应避免放置在一起或离得太近,防止在使用中出现差错造成误投料。
9.半成品、成品在仓库放置过程中,一定要按各工段放料位置分开存放,并在包装物内放好物料单。
10车间所用的其他物品都要按照车间指定位置存放,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3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根据生产情况和实际需求提报采购计划,负责审批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发放,并监督使用。
(二)由仓库及后勤具体负责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
四、内容与要求
(一)劳动保护用品与保健品的配备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性的辅助措施,应与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分开来,全体员工应本着节约精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3.公司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5.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安全环保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6.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二) 劳动保护用具(品)的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管理,不得遗失,更不能转卖。
3.凡发给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必须按期交还,如拒不交还者,照原价扣款并作出相应处罚。
4.凡从公司离职的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交清防护用品,否则安全环保部按使用期限折价,出具付款单交本人到财物部门交款后,方可办理调出关系。
5. 防护用品是发给员工使用的,凡因故较长时间未出勤者或因其他原因较长时间未使用,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
6.劳动防护用品由供应部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7.仓库及后勤部门需收到安全环保部开具的劳保用品发放通知单后,方可进行发放,严禁无单私自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5.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库内防护用品妥善保管,防止霉变或失效。每月底由专人向安全环保部提报库存情况,以便合理提报购买计划。
6.劳动防护用具(品)具体使用要求:
(1)工作服:
①根据不同工作场所,穿着相应的防护服、工作服,其服装要按使用者的身长、体型,选用适宜的规格、型号。
②防护服、工作服使用者应穿着舒适,工作方便、安全,必须扣好衣扣。
③防护服、工作服要保持整洁,定期洗涤,工作中防止损坏和撕破,发现破损要及时缝补。
(2)绝缘靴、鞋和绝缘手套
①要根据使用电压等级,不同防护条件,正确选用合适的绝缘等级,不准越级使用。
②绝缘手套和绝缘鞋,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破损、裂口等缺陷,不准使用。如有灰尘或尘渍等其他污物,应清洗干净,并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③使用绝缘手套或绝缘鞋,应将衣袖口或裤腿套入手套筒或鞋筒内。
④橡胶绝缘制品应尽量避免与酸碱及油类接触,并防止尖锐物刺破。定期清洗,干燥后妥善保管。
⑤为保证安全,绝缘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耐强度复验,不合格品应停止使用。
(3)防尘用品
①防尘用品要根据粉尘浓度、分散度、粉尘性质、作业条件和劳动强度等,全面考虑适当选用。
②防尘用品在使用前要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必须修理或更换,各部件连接处严密方可使用。对面罩或送风口罩应检查管路、接头是否畅通,调节装置是否灵敏。
③佩戴位置要正确,系带或头箍调节适度,对面颜无压迫感。
④滤料要定期更换,更换时先检查滤料是否完整。使用中如发现口罩积尘较多,则应检查滤料是否破损,呼气阀汽的密封性是否良好。
⑤ 各式口罩的主体口鼻罩,要常用肥皂水或清水洗涤,保持清洁。清洗后的用品在通风处晾干,切忌曝晒、烘烤和接触油类、有机溶剂,以免变形、损坏。
⑥口罩应专人专用,用毕要装在塑料袋内,防止挤压损坏。
(4)防毒用品
①使用防毒用品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② 防毒面具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毒气性质,含毒浓度和使用场所空气中含氧量、环境温度,必须在规定范围和有效防毒期内使用。
③防毒面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气密性试验,如外观检查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则不能使用。
④使用滤毒罐应选用于环境毒气相符的型号,并在有效防护期内使用。其失效判断方法:有指示剂的滤毒罐以指示剂变色为准;其他均应采用主观嗅觉法、称重法或登记作业场所毒物浓度,累计使用时间方法进行。
⑤防毒面具由使用者专用,做到妥善保管,讲究卫生,随时可用。
⑥防毒面具在使用中若发生故障,使用者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应迅速脱离毒区,不得延误。
⑦在冬季或低温场所使用,应防止面罩体变硬、折裂和呼气阀失灵。
⑧对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毒物浓度大于2%的场所,或在密闭容器中作业,禁止使用防毒面具。
⑨在使用中严禁随便拧开滤毒盒盖,并防止剧烈振动和将水或其他液体溅到滤毒盒上。
⑩发现滤毒药剂失效,应停止使用,并迅速脱离毒区,更换药剂,不准在毒区内更换药剂。
(5)安全帽
①安全帽是防止冲击伤害的防护用品,应按国家标准选用合格品。
② 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装配牢固。
③佩戴安全帽要牢固,帽衬顶端与帽壳盖应留有32~50毫米垂直缓冲距离,帽侧留有5~20毫米水平间距,拴好帽带,低头作业或活动时不能脱落。
④安全帽不可在60℃以上高温处,以免变型、变质。禁止将安全帽当凳子坐或挪作他用,要妥善保管,防止污染和损坏。
⑤安全帽在工作中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停止使用,不准使用过期安全帽。
(6)安全带
① 安全带是防止人身高处坠落伤害的防护用品,其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有磨损、变质、金属件损伤等异常情况,均不能使用。
③使用时要系好各带,扣好卡子,挂绳要挂在牢固的物体上,锁紧钩环,不准低挂高用,挂绳长度应小于工作面至地面距离1米以上。
④ 使用时应避开高温物体,尖刺物和酸碱化学物,应经常保持清洁,用后用肥皂水和清水洗净晾干,并在金属件上涂油防腐。
(7)护目镜
①护目镜是保护眼睛不受伤害的防护用品。根据防护对象不同,护目镜可分为防碎屑打击、防有害液体飞溅、防烟尘及各种有毒气体、防X射线、防辐射线、防激光、防微波及高频等。
②根据防护对象选用不同的护目镜,一定要按出厂时表明的遮光编号或使用说明书使用,切勿用错。
③一般车、铣、刨、磨工戴的平光镜要无气泡、杂质,表面平滑,镜架要圆滑,无锐角、镜片与镜架衔接要牢固。
(8)空气呼吸器
适用于较高浓度环境下的抢险救灾或其他缺氧环境下的特殊作业项目,其使用方法:
① 首先开关向下背在身后,调整好肩带、腰带
②将面罩挂于胸前,按一下供给阀转换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快速插头、插好、插牢。
③逆时针旋转气瓶阀,(两周以上),检查压力表压力10Mpa以上
④佩戴好全面罩(用手压紧)深呼吸,感觉供气正常,将全面罩系带收紧。
⑤在使用过程中,随时观察压力表指示,当压力低于5Mpa时,必须撤离现场;
⑥使用完毕,将全面罩拿下,顺时针关闭气瓶阀,按下供给阀转换开关,泄压后,拔开快速接头,严禁带气拔开。
(四)防护用品的更新
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保护工作将不断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也将不断地扩大和提高。因此,本制度未规定的其他防护用品,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品种 | 配备范围 | 配备标准 | |||
安全帽 | 全体员工 | 1顶/30个月/人,以旧换新 | |||
服装类 | 夏季工作服 | 全体员工 | 2套/年/人(科室1套) | ||
冬季工作服 | 全体员工 | 2套/2年/人(科室1套) | |||
检修服 | 检修单位(按公司检修计划) | 1套/年/人 | |||
工装 | 正式员工 | 根据公司计划 | |||
鞋类 | 绝缘鞋 | 电气车间 | 1双/年/人 | ||
防砸鞋 | 机修车间 | ||||
毛巾 | 车间 | 4条/年/人(季度发放) | |||
部室 | 2条/年/人(半年发放) | ||||
雨衣(分体) | 各车间 | 1套/5年/人 | |||
雨鞋 | 1双/5年/人 | ||||
手 套 | 焊工手套 | 焊工 | 6付/年/人 | ||
绝缘手套 | 电工 | 6付/年/人 | |||
乳胶手套 | 质检中心 | 根据岗位3-5付/月/人(一次性) | |||
全挂胶手套 | 油品、沥青、硫磺、钳工、催化、 动力 | 1付/月/人 | |||
油品装卸车 | 2付/月/人 | ||||
布手套、半挂胶手套、棉手套 | 油品(装卸车)机修 | 1付/月/人 | |||
沥青、硫磺、电仪、油品、 | 2付/月/人 | ||||
线手套 | 其他人员 | 根据工作情况公司领导批准发放 | |||
肥皂、洗衣粉 | 沥青、油品、催化、动力 | 4块肥皂、4袋洗衣粉/月/公用 | |||
质检中心 | 5块肥皂、5袋洗衣粉/月/公用 | ||||
机修、硫磺、电仪 | 3块肥皂、3袋衣粉/月/公用 | ||||
其他部室、人员 | 1块肥皂/室/月/公用 | ||||
防尘口罩 | 机修(焊工班) | 12只/年/人 | |||
护目镜 | 机修、硫磺、沥青、催化、动力 | 4只/年、火焊镜2只/年(公用) | |||
员工个人劳保福利 | 进入公司满三个月(3/6/9/12月) | 1份/每人 | |||
第九章 消防安全及防火与防爆管理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业务,参加技能训练;
(四)定期对重点车间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五)组织学习外单位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按照灭火预案,实施消防演练。
二、消防巡查、检查制度
(一)公司要按照规定在单位成立专职消防队伍,实行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各车间工作制度;
(二)车间巡查、检查人员要有安全员带队,解决车间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防火检查、巡查主要是检查单位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情况,各类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四)消防专职人员坚持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消保部处理。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标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六)在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时,确保公司大门处于开启状态。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分工
1.各类消防器材(室外消防栓由消保部负责),由所在单位负责使用,维护保养。
2.消防设施的增设、废止、更新规格需由车间提出申请由消保部签署意见,报请分管副总批准。
3.消防设施备件的购置,需车间提出计划报消保部,有关业务部室负责订货,由消保部发放。
4.公司内地上消防栓由消保部和机修车间进行定期检查、修理,车间内部的室内消防栓,消防水系统,由车间自行检查与修理。
5.消防设施的定期性能检验工作,原则上大修期间进行,由车间纳入检修计划中,在拆除与性能验证时,由车间负责有消保部配合共同确认。
6.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安全员建立台帐,划分责任人指定专人管理,消保部将定期监督检查
(二)维护检修
1.日常的检查维护由当班的人员负责,每班检查一次,灭火器应放置地点为干燥通风,避免阳光辐射,雨淋,远离腐蚀性物质;定期检查灭火器,若发现铅封脱落、压力表指针低于绿色区域,应及时上报检修,做好记录报消保部处理。
2.车间安全员,每周必须检查一次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车间领导处理。
3.每年大修期间,必须把容易发生损坏、生锈、堵塞等现象的消防设施进行拆检检查,确认保证灵敏好用。
4.水消防设施在结冻前,要将易冻部位积水排泄,做好保温防止冻裂、冻堵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严禁乱拆、挪用或废除不用;各消防栓未经允许不能随意占用和掩埋。如车间需用,须经安全环保部、消保部同意后,方可定时动用。
6.消防设施由车间建立档案管理,每次检查、调校都要有确认签字。
7.消防设施属于灭火战斗专用设施,平时严禁与生产混用、生产急需要经安全环保部和消保部批准。
8.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处,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全状态。
9.车间配备的消防水带在使用后必须高挂晾晒,保持水带干燥,防止霉变,严禁在使用后直接盘起放置。
10.车间配备的灭火器,每日外观检查一次,辅助设施(消防炮、石棉被、消防掀、消防沙等)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质,质量不足应及时更换补充。
11.公司内灭火器新配置的三年更换一次干粉,后每两年更换一次。
12.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由消保部负责。
13.违反以上以上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五、消防道路管理制度
公司内道路属于消防道路,未经安全环保部和消保部同意,不得随便占用消防道路(包括挖沟、堆放物料、设备、杂物等),如必须占用时,须先征得安全环保部和消保部同意并采取临时的措施后,方可占用。用完后,要立即消除障碍,填平壕沟,保证道路畅通。未经安全环保部和消保部同意并占用道路,影响消防车行进和执行消防任务的,从严追究占用者的责任。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义务消防队员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根据安全环保部工作计划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警告并罚款200元: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3)未经批准,违规适应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4)谎报火警;
(5)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7)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并罚款500—3000元: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2)擅自挪用、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7)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
2 安全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三、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一)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二)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三)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五、评审与修订
(一)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二)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与自评
1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二)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检查的要求:即“五查”
1.查思想:查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责任心;查是否敢于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查违章作业情况。
3.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了议事日程;对安全工作有功人员是否做到了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是否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4.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
5.查隐患: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每台设备是否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隐患;跑冒滴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二)安全检查的原则: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
1.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
2.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气防、工业卫生、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等方面。
(四)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项、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定期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5)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6)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不定期安全检查
(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
(2)各部门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
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6.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安全检查台帐》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7.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8.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五、隐患整改管理
(一)下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界定为隐患项目:
1.生产设施和公共场所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的隐患;
2.可能直接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或造成事故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等存在的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隐患;
4.上级部门下达重大隐患项目整改通知书及安全检查要求治理的隐患;
5.预防可能造成灾害扩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的危害和影响;
7.新投产的项目,从项目验收后3年内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为隐患项目;
8.通过设备更新、装置正常检维修能解决的问题,不列入隐患项目。
(二)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限期整改。
(三)对确实因客观条件难以马上全部整改到位,且己部分整改的单位,要写明情况,上报到安全管理部门和隐患整改通知部门,并在整改合格前,除制定出临时预防措施外,还应纳入安全生产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四)对各级检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通知单由安全管理部门签发,隐患所在部门签收并及时处理,整改后必须按时将《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交安全管理部门。
(五)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六)《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七)对到期完不成整改任务且有能力整改的单位,除责成限期整改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罚款200-300元,如果其间由此发生事故,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八)隐患整改结果由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负责填写并上报。不能按期上报的,给予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九)对直接威胁到人身生命安全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特重大事故隐患,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立即停止生产或责令停止生产,并快速报告上级领导。
(十)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各类安全检查表
##################综合卫生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项目 | 作业活动或 设备名称 | 检查内容/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情况 |
消 防 器 材 及 消 防 设 施 | 空气呼吸器 | 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全面罩无破损、密封严密 | ||||
气瓶压力不低于20Mpa | ||||
快速接头是否牢固 | ||||
气瓶开关是否灵活 | ||||
供给阀转换开关是否灵活 | ||||
按规定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 ||||
过滤式防毒面具 | 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面罩无破损,密闭性强(带面罩做气密试验) | ||||
滤毒罐选型正确 | ||||
称重贴标签标示,超过原始重量20克后报废 | ||||
是否超期(有效期为5年) | ||||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 ||||
长管式防毒面具 | 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面罩无破损、密闭性严密 | ||||
长管无破损 | ||||
按规定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 ||||
急救药品 | 药品是否超期(有效期为3年)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 | ||||
是否备有针管 | ||||
消防栓 | 消防箱内配有两盘消防水带、消防扳手及消防水枪 | 现场检查 | ||
供水开关灵活 | ||||
阀门严密无内漏现象 | ||||
各消防线 | 消防应急接口外观检查无破损、变形;型号与附近配置的水带型号是否相符,安装是否牢固 | 现场检查 | ||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器具 | ||||
消 防 器 材 及 消 防 设 施 | 消防水带 | 消防水带带面干燥整洁、无油污、砂眼、裂痕,捆扎牢固 | 现场检查 | |
捆扎丝无严重锈蚀 | ||||
消防小屋 | 屋顶无漏雨现象 | 现场检查 | ||
石棉被备用良好,无湿浸情况 | ||||
是否备有消防铁锹及消防水桶,是否好用 | ||||
灭火器在有效使用期内 | ||||
配备的消防沙是否满足需要 | ||||
灭火器 | 灭火器在有效使用期内 | 现场检查 | ||
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 | ||||
灭火器筒体无锈蚀或变形 | ||||
铅封完好 | ||||
卫生清洁 | ||||
消防蒸汽胶管 | 蒸汽胶管无油污、砂眼、裂痕 | 现场检查 | ||
蒸汽阀门开关灵活、无内漏 | ||||
捆扎铁丝无严重锈蚀,按安全要求捆扎牢固 | ||||
通讯器材 | 对讲机、电话电量充足,接收、发送信号灵敏好用 | 现场检查 | ||
作 业 管 理 | 动火作业 | 动火前办理各类所需要的票证(临时用电、动火、登高等),并落实所有作业的安全措施 | 现场检查 | |
动火作业时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 ||||
登高作业 | 作业前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 现场检查 | ||
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 ||||
工具要放到牢靠的地方或工具袋内 | ||||
外来车辆 | 未戴防火帽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 现场检查 | ||
在公司内必须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 | ||||
严禁进入禁区 | ||||
进入生产区严禁携带手机 | ||||
外来施工人员 | 进入生产区严禁携带手机 | 现场检查 | ||
未经所在装置管理人员允许严禁进入生产装置 | ||||
未戴安全帽严禁进入生产装置 | ||||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器具 | ||||
作 业 管 理 | 清理容器 | 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设备(容器)作业安全许可证》 | 现场检查 | |
作业前必须对容器内可燃气体、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 ||||
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化验分析 | ||||
现场有人监护并有抢救后备措施 | ||||
除锈刷漆 | 作业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眼镜、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工作服等) | 现场检查 | ||
使用磨光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 | ||||
磨光机要有防护罩并接用漏电保护器 | ||||
处理漏点 | 泄露物为易燃易爆介质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 现场检查 | ||
作业前必须通知本岗位的相关人员 | ||||
开机动车辆 | 机动车辆专人驾驶并持证 | 现场检查 | ||
车辆启动前,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保证各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 ||||
严格控制好车速,生产区内限速10公里 | ||||
按规定路线行驶 | ||||
所运货物帮扎牢固,并不得超载 | ||||
其他作业管理检查情况 | 现场检查 | |||
电气绝缘工具 |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并记录,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人员培训 | 针对相关内容对岗位人员现场进行抽查提问 | |||
班组安全活动 | 车间、班组是否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事故演练,有记录并有安全员审阅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防雷、报警器、压力表及安全阀 | 防雷防静电 |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无腐蚀、断裂现象,每年定期检测并记录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 | 现场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灵敏好用,显示无异常 | 现场检查 | ||
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是否设置防雨罩,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
安全附件的管理 | 各安全阀是否在检验周围内,有标签且铅封良好。 | 现场检查 | ||
现 场 管 理 | 检查梯子、平台防护栏及各机泵防护罩完好情况 | 现场检查 | |
装置内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处理不了的是否挂“停工处理”牌 | 现场检查 | ||
装置内各盲板是否都有编号及现场标示清楚 | 现场检查 | ||
装置区内是否有废弃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 | 现场检查 | ||
设备、备用机泵、公共系统管排及装置区内现场卫生是否未及时打扫及施工废料未及时清理 | 现场检查 | ||
现场的助剂摆放是否分类、定置摆放且分类标示 | 现场检查 | ||
操作室、办公室各种文件夹、记录本、用具及仓库内物资等是否定置摆放 | 现场检查 | ||
各种安全警示牌及巡检牌卫生是否清洁并固定牢固 | 现场检查 | ||
车间分管区域内各设备、管线保温是否完善 | 现场检查 | ||
各管线、设备上的标示是否清晰、规范 | 现场检查 | ||
各取样桶、隔油池、装置内明沟内的污油是否清理 | 现场检查 | ||
各操作室、办公室及机泵室等窗户玻璃是否清洁 | 现场检查 | ||
各种记录是否仿宋 | 现场检查 | ||
其他现场管理检查情况 | 现场检查 | ||
其他检查情况: | |||
##################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项目 | 作业活动或设备名称 | 检查内容/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检查情况 |
防 护 器 材 及 先 放 设 施 | 空气呼吸器 | 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全面罩无破损、密封严密 | ||||
气瓶压力不低于20Mpa | ||||
快速接头是否牢固 | ||||
气瓶开关是否灵活 | ||||
供给阀转换开关是否灵活 | ||||
按规定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 ||||
过滤式防毒面具 | 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面罩无破损,密闭性强(带面罩做气密试验) | ||||
滤毒罐选型正确 | ||||
称重贴标签标示,超过原始重量20克后报废 | ||||
是否超期(有效期为5年) | ||||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 ||||
长管式防毒面具 | 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面罩无破损、密闭性严密 | ||||
长管无破损 | ||||
按规定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 | ||||
急救药品 | 药品是否超期(有效期为3年)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 | ||||
是否备有针管 | ||||
消防栓 | 消防箱内是否配有两盘消防水带、消防扳手、消防水枪 | 现场检查 | ||
供水开关灵活 | ||||
阀门严密无内漏现象 | ||||
防 护 器 材 及 先 放 设 施 | 各消防水线 | 消防应急接口外观检查无破损、变形;型号与附近配置的水带型号是否相符,安装是否牢固 | ||
各消防线上阀门手柄是否齐全,球阀开关是否有红线标识,开关灵活好用。 | ||||
消防水带 | 消防水带带面干燥整洁、无油污、砂眼、裂痕,捆扎牢固 | |||
捆扎丝无严重锈蚀 | ||||
消防小屋 | 屋顶无漏雨现象 | |||
石棉被备用良好,无湿浸情况 | ||||
是否备有消防铁锹及消防水桶 | ||||
灭火器在有效使用期内 | ||||
消防沙是否满足需要 | ||||
灭火器 | 灭火器在有效使用期内 | |||
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 | ||||
灭火器筒体无锈蚀或变形 | ||||
铅封完好 | ||||
卫生清洁 | ||||
消防蒸汽胶管 | 蒸汽胶管无油污、砂眼、裂痕 | |||
蒸汽阀门开关灵活、无内漏 | ||||
捆扎铁丝无严重锈蚀,按安全要求捆扎牢固 | ||||
通讯器材 | 对讲机、电话电量充足,接收、发送信号灵敏好用 | |||
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各动静设备的静电接地是否符合标准 | 现场检查 |
| |
2 | 静电消除器安装是否到位 | 现场检查 |
| |
3 | 防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测,有无锈蚀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
4 | 检查罐区取样绳接地是否良好,有无锈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 |
5 | 检查各静电跨接线有无松动现象。 | 现场检查 |
| |
6 | 检查装、卸车鹤位静电接地线是否良好 | 现场检查 |
| |
7 | 检查装、卸车台车辆防火帽是否佩戴合格 | 现场检查 |
| |
8 | 检查含有可燃气体高排放空是否装有阻火器 | 现场检查 |
| |
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或运行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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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良好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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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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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种设备台帐是否齐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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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种安全附件是否定期进行检验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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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种设备的铭牌是否完整、字体清晰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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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种设备是否进行定期巡回检查 | 现场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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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特种设备相关的管理制度 | 查看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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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配电室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项目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 (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高 低 压 配 电 室 | 1、检查配电室进线电压、电流及各出线负荷是否正常。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
2、检查少油断路器油标、油色、信号装置、绝缘套管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引线接头、接地是否良好。 | 现场检查 |
| ||
3、检查真空断路器真空炮、信号装置是否正常,引线接头、接地是否良好。 | 现场检查 |
| ||
4、检查高压隔离开关紧固件是否有严重积垢,合闸是否到位,瓷瓶是否有裂缝和损坏。 | 现场检查 |
| ||
5、检查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必须有一端接地。一次、二次侧短路保护符合要求。 | 现场检查 |
| ||
6、检查刀闸开关是否合好,是否放电,发热现象,是否挂牌且准确一致。 | 现场检查 |
| ||
7、检查母线是否有放电现象。 | 现场检查 |
| ||
8、检查高压电容器是否有发热、放电、鼓肚现象。 | 现场检查 |
| ||
9、检查各开关柜接地线良好,防护安全可靠。 | 现场检查 |
| ||
10、检查配电室各电缆头是否有发热、变形等异常。 | 现场检查 |
| ||
11、检查配电室内有无鸟、鼠类动物,并放有鼠药。 | 现场检查 |
| ||
12、各配电室门、窗是否关严不会被风刮开,门窗玻璃是否齐全。 | 现场检查 |
| ||
13、雨天检查配电室房顶有无漏水现象,电缆沟内是否进水严重,是否采取了排水措施。 | 现场检查 |
| ||
14、检查各绝缘防护用品是否定期校验。 | 现场检查 |
| ||
变 压 器 | 1、变压器是否额定运行。 | 现场检查 | ||
2、变压器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 现场检查 | |||
3、储油柜油位是否在刻度范围内。 | 现场检查 | |||
4、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不超过85℃ | 现场检查 | |||
5、检查油色有无变化。 | 现场检查 | |||
6、是否漏油、渗油现象。 | 现场检查 | |||
7、套管有无裂痕和放电痕迹。 | 现场检查 | |||
8、防爆管的隔膜是否正常。 | 现场检查 | |||
9、瓦斯继电器保护装置是否运行良好。 | 现场检查 | |||
10、接地线及其它附属设备状况是否良好。 | 现场检查 | |||
11、雷雨天气时避雷器放电记录器是否动作。 | 现场检查 | |||
12、变压器主附件及引线有无搭挂杂物等现象。 | 现场检查 | |||
13、各车间生产变压器负荷是否正常,有无掉牌、报警。 | 现场检查 | |||
14、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垫、绝缘靴、高压验电笔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并记录,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台帐 | |||
15、变压器门是否关严,通风口防护是否严密。 | 现场检查 | |||
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安全设施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装置内各压力表是否贴有安全标签;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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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各压力表铅封是否完好;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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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压力表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且安全投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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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压力表是否标注了最高工作压力红线;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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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种设备的安全阀是否安全投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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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如防火堤、围堰、防护栏杆等);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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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装置内玻璃板是否安全投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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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消防设施是否备用良好;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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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火警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设施是否良好备用 | 现场检查及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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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是否按有防护雨罩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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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各种设备的安全阀是否安全投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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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安全阀是否在检验周期内,且铅封良好 | 现场检查及查看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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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现场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是否备用良好;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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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春季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春季的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等措施的落实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各罐区的避雷针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腐蚀、生锈、断裂现象;各配电室的避雷网、各动静设备的静电接地是否良好。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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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罐、塔顶等容器放空是否内漏。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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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罐区的静电消除器是否在检验周期内,并工况良好。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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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岗防爆手灯、应急照明是否良好备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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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装置的防冻防凝措施的撤除情况及各蒸汽的使用情况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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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装置的蒸汽放空、循环水放空是否过大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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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装置的跑、 冒、滴、漏是否已处理或挂“停工处理”牌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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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夏季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夏季的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各车间的DCS室、配电室室温是否超过26℃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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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装置的冷却负荷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各冷后温度是否在规定的工艺指标内。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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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装置的地井、地漏是否进行良好的封堵。 | 现场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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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装置内即周围的明沟淤泥是否已经清理。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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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车间的雨衣雨裤雨鞋及排涝工具是否良好备用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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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装置的管排、平台上是否有杂物,保温铁皮是否牢固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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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员工夏季工作服是否按期发放、车间是否配备防暑药品。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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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秋季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秋季的防火、防冻保温的措施落实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各装置及外围区域内的杂草是否清除。 | 现场检查 | ||
2 | 各区域内容器、设备、管线保温是否完好 | 现场检查 | ||
3 | 各车间的灭火器材是否在检验日期内,卫生清洁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4 | 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火警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设施是否良好备用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5 | 罐区排水阀是否关闭,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防火墙有无孔洞、裂缝等现象。 | 现场检查 | ||
6 | 管辖区内下水井、地沟盖板是否齐全,污油井内油污是否及时处理 | 现场检查 | ||
7 | 抽查员工对反事故演练的掌握情况。 | 现场提问、查看记录 | ||
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冬季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冬季防冻凝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各装置内及平台、平台梯子是否有积水、积冰。 | 现场检查 | ||
2 | 各伴热、输水器是否良好。 | 现场检查 | ||
3 | 各消防蒸汽胶管是否备用良好,有无冻凝。 | 现场检查 | ||
4 | 检查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是否及时处理或挂“停工处理”牌。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5 | 检查各装置温度显示是否正常,备用机泵是否预热良好。 | 现场检查、查看记录 | ||
6 | 各区域内容器、设备、管线保温是否完好。 | 现场检查 | ||
7 | 遇下雪天气平台及装置区内积雪是否及时清理。 | 现场检查 | ||
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放暴风雨、防雷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防暴风雨、防雷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 | ||||
序号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检查方法(或依据)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各罐区的避雷设施有无腐蚀、生锈、断裂现象;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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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罐区取样绳接地有无锈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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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装、卸车鹤位静电接地线完好情况;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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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装置动设备的静电接地有无松动、未安装、锈蚀情况;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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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装置静设备的静电接地有无松动、未安装、锈蚀情况;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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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检查配电室有无漏雨情况;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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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雨衣雨裤及防讯用具(铁锨、潜水泵等用具)是否备用良好;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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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检查防护器材备用情况及防护器材检查记录填写情况。 | 现场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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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操作室、办公室“5S”管理整理情况。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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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安全检查情况: | ||||
检查装置: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2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公司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三、一般规定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四、自评组织
(一)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车间级。
(二)各车间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成 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三)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五、自评办法
1.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2.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3.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4.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 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环保部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5)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管理
1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和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
三、职责
(一)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一)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
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年度综合考核。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三)各部门,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各考核组织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六、考核频次
(一)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二)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年度综合考核。
(三)各职能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四)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七、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 现场了解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三)非生产系统部门负责人考核后分数应乘以0.95的调整系数。考核分数低于80分或该部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度安全奖励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织应及时向安委会进行汇报。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五)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八、附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与考核标准(试行)
1 本考核标准实行打分制,总分为250分。
2 发生事故未遂、车间事故、轻微事故的单位,视严重程度及造成影响,扣除事故责任单位50——100分/次,发生小事故及以上事故,一次性扣除250分。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加倍扣除。
2 职工全年职业病发生率为零,出现轻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50分,重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 100 分。
4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每发现一人次扣 10 分;
5 职工检维修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6 岗位人员应正确使用气体防护器具, 查出一人次不会使用扣5分;
7 岗位人员应正确熟练运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处置事故险情。查出发现一人次对事故处理预案不能正确运用或回答预案相关问题扣5分;
8 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规范扣5分;
9 安全活动日开展正常,规范,记录认真,无漏项。发现缺少活动次数扣5分;记录台帐无单位领导签字或记录不规范扣5分;
10 按规定审批危险作业票证“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查出一处违反规定扣10分.
2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方案的制定及管理,安全环保部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组织内部奖惩方案的制定与管理,并报上级组织审批实施。
三、内容与要求
(一)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总经理与车间、部门负责人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班组签订,班组长与每一名员工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
(2)负责内容
(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
(5)监督人员
(6)责任人
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二)安全环保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六)安全环保部具体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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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