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缺乏合力,先天不足。

多年来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的打击型警务模式已根深蒂固,直至市场经济逐步确立,人财物的大流动带来案件高发、犯罪屡禁不绝,党和政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时,各级公安机关才开始寻找新的能够适应当前警务工作需求的警务运行模式,才真正认识到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性,开始了全面的社区警务探索,而此时相比国外发达国家已整整落后了几十年。如日本为从根本上应对高发的犯罪态势,20世纪六七十年代即恢复实行“交番”及“驻在所”制度(与我国社区警务制度相类似),并不断加以完善,至今,该警务机制早已深入人心,并与民众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虽然我们也开展了社区警务工作,但我们的社区警务工作还只能算是处于试运行阶段。正是由于社区警务机制运行时间不长,因此,基层政府、社区干部群众包括社区民警本人思想上还都习惯于“一方平安由警察来维护和负责”,多数社区民警还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基层政府和社区民众参与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而绝大多数民众对自己身边发生的治安问题,还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与警察缺乏合力。广大基层民警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泛化了的110接处警上,加上一年到头疲于应付一些并不十分切合实际的“一刀切”式的专项行动和破案会战以及其他名目繁多的非警务活动,社区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先天不足。

()追求“硬件”,缺乏“软功”。

自公安部、省公安厅出台相关文件及措施要求大力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以来,各地纷纷掀起了一股大力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热潮,这对强化社区警务工作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一些领导及民警对社区警务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现象,造成了具体落实上出现偏差。由于客观上存在社区警务工作不易量化考核的原因,因此,各地公安部门在制定社区警务工作考核标准时,都将建设警务室数量及相应硬件设施列为社区警务工作考核的硬指标,而对社区警务工作的实质内容缺乏有效的考核方式,因而造成了各地有的不顾本地警力现状和治安实际,盲目追求警务室覆盖率,有的片面追求警务室外观和配置的统一,有的不顾地区和社区差异,在运作方式上搞“一刀切”,而对于真正属于社区警务精华的“软功”,即如何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做好社情民意搜集、管好实有人口、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组织社区安全防范和做好群众工作却理解不深,研究不透。因此,应该说目前多数地区的社区警务工作还停留在较低层面。

()急功近利,缺乏长效。

首先,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见,无论是政府、社会还是公安机关内部,均侧重于打击,而对基础性、长期性的社区警务工作,经费、人力保障的力度不够。其次,社区警务本身是一项日积月累、厚积薄发的基础性工作,繁杂、琐碎而成效一时难以显现,有时即使已经发挥了作用,但由于多数情况下人们只重视结果,忽视过程,对民警的基础工作未能给予应有的肯定和鼓励。另外,由于立功受奖、晋升职务方面大多向从事打击破案工作的民警倾斜,民警普遍存在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没有出息的想法,对社区警务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再次,由于社区警务工作短时内出不了成绩,因此各地在社区警务人员配备上不愿多配精配,有的为了应付上级考核把一些缺乏组织协调能力、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适宜做社区警务工作的民警调到社区警务室,在警力的配置上没有做到因人而异,针对性不足,造成当前一些社区民警能力素质适应不了社区警务工作需求的现状。由于以上各种原因,当前各地在社区警务建设工作上普遍存在急功近利思想,缺乏有效、完善的运作和管理长效机制。

()疲于应付,缺乏主动。

社区警务工作千头万绪,杂事多,压力大,近些年来更为繁杂琐碎。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利益格局进一步调整,各类社会矛盾加剧激化,案件高发。高发的案件,使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基层民警十分疲劳,再加上其他打击、破案、追逃等考核社区民警的硬指标,社区民警再也没有精力干社区民警最需要干的事情来把基础夯实;另一方面,近些年来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民警心理负担较重,对于群众的不合理要求不敢拒绝,如近年来各地110送病人、送餐等也屡见不鲜。对某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一个接警组为期一个月的调查显示:一个月中该接警组共指令110巡车出警810,其中巡车到现场后未发现任何警情的155;经济、恋爱、家庭等公安机关难以解决的纠纷51;群众要求巡警抓蛇、开锁、维修电器、处理街头弃婴等138;涉及工商、环保、城管监察、烟草、林水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举报19,即有363个非警务处警,占了处警量的44.8%。在当前各地110报警中,剔除骚扰报警外,有效接警中有近三分之二都是非警务内容。难怪一些基层民警抱怨:投诉越来越多,保障越来越少;工作越来越多,休息越来越少;压力越来越大,威信越来越小。在此状况下,基层民警要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更别说主动工作了。

()考核走调,缺乏指导。

一方面,由于社区警务工作内容繁杂、过程冗长而且不可能有一个标准化的模式,因此完成同类工作,不同的社区,不同的工作对象,采取的工作模式和付出的精力是大不一样的,同时,社区警务工作繁忙琐碎而成果往往不能及时体现或直接体现,因此,客观上造成了社区警务工作难以精确考核,致使目前各地对社区警务的考核侧重各不相同:有的将侧重点放在是否建有警务室、硬件如何、规章制度有否制定悬挂、社区民警是否在规定时间出现在警务室等外在表现上;有的则将一些打击数、破案数等硬指标作为考核主要内容;有的虽将社区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五大工作职责列入了考核,但在具体考核方式上不够合理;更有的在社区警务考核上,搞走过场。同时,指导部门在社区警务工作上也往往是考核有余而指导不足,有的甚至以考核代替指导,因此,日常工作中各地普遍存在社区民警接受考核多而得到培训指导少的现象。

《当前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问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