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技工学校毕业证核发和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当前页码:1 http://code.fabao365.com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技工学校毕业证核发和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 件 号】湘劳社培处函[2006]14号【颁布部门】湖南省其他机构【颁布时间】2006-06-09【实施时间】2006-06-09【时 效 性】有效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处),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技工学校毕业证核发工作和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毕业证核发工作  根据《关于改革技工学校新生注册、毕业证核发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5〕58号)文件要求,从2006年起,省劳动保障厅对毕业证核发的工作程序和方式进行调整改革。具体办事程序如下:  (一)各技校将本校2006年毕业生有关信息录入《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管理系统》,凭用该软件制作的《湖南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毕业生毕(结)业证书核发登记表》和加盖了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新生录取审批注册表,于6月20日前到市、州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办理毕业证的初验手续。  (二)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应对各学校报来的毕业生验印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包括学制、专业、注册情况、技能鉴定情况、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号是否准确等。中技班毕业生一般应取得所学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高技班毕业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技工学校毕业证核发和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