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办学地点及办学性质
我校属“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江西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校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双港路,办学层次为普通本科[含国际班: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软件学院]及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华东交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招生科类及条件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文、理、体育及艺术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2国防生招生有性别要求,同时为行业培养专门人才的特定专业(铁道车辆、铁道机车车辆)
只招收男生,其他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4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6英语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分以上;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需
参加英语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分以上;建筑学专业需加试徒手画;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本科专业及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车辆等高职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学校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具体方法为:
1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即先录取填报
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程序1高水平运动员为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为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考生参加江西省组织
的体育专项测试及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学校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2运动训练专业为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为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
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择优录取。3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成绩均合格者按当地省(市、
区)招办政策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可填报我校志愿。参加全国高考后,按当地
省(市、区)招办政策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记入总分)。学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复查成绩与原专业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经调查核实,认定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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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学校网址:招生办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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