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芳华》与电影《芳华》

小说《芳华》与电影《芳华》


  《芳华》的诞生有其机缘也有其必然,它是一代人的血色青春,在一座可大可小的红楼里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男女不失时机地成长起来;它是一代人激情燃烧的峥嵘岁月的缩影,在那一段段隐藏在历史褶皱处的青春记忆里,高唱着他们所理解的时代主旋律,上演了一部恣肆而没有章法的青春罗曼史,严歌苓用细腻温婉的笔触在回忆曾经的青春年华之余,用个人的方式深刻地反省和检讨了“我们”因人性的弱点而辜负的“芳华”。她不仅是当代优秀的中文作家还是好莱坞专业编剧,许是缘于此,她的小说中总是或多或少潜藏着影视化的特质。
  以血书就的人性大书
  不难看出,《芳华》的前半部似乎美好温馨,其间充斥着独属于青春的可爱亦可恨的“混账”,然而那样肆意张扬的青春就这样过来了,无大悲亦无大喜。但读到后半部,作者开始追问,开始反思清算,显得沉重而又悲伤,我们很难再看到戏谑。这虽然是一部回忆性的小说,具有自传性色彩,可其中饱含对人性的无情揭露,当人们追问人性何以卑劣至此时,小说默默地给出了答案,因为那样的美好无辜的青春植根于特殊的敏感历史时期,人性遭到政治强力的异化,他们高唱着自以为纯洁高尚的时代主旋律,却在作践彼此的灵魂,泯灭自己的人性,释放内心深处的潘多拉盒子。人性的阴暗面在政治、集体和家庭三座大山的压迫下显得那样面目狰狞,令人不寒而栗却又无可奈何。一代芳华只是包裹的糖衣,糖衣之下才是酸涩无比的人性真源,一座小红楼,一群无畏少年让旁观的我们在其中看到了真实的有些残酷的人性,但无论是卑鄙还是崇高,都不能掩盖曾经的美好与善良。
  主人公刘峰毋庸置疑是个好人,尤其是今天再难见到的好人。他勤劳善良,乐于助人,还是个能工巧匠,修修补补的活都是他干。他在众人眼中就如同神一样完美无瑕,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就因为他拥有像人一样的人性即暗恋林丁丁,他的人生由此变得悲惨灰暗。他又何错之有呢?因为他好得不像个真实的人所以大家嫉妒他,他的荣誉会让大家眼红,时刻等着他犯错以证实他就和所有人一样就是个普通人。发生“触摸事件”之后,“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没有人觉得愧疚,也没有人觉得这是不正义的。对于这样的好人,我们嫉妒着也欣羡着。那么对于如何小嫚这样的弱者,我们又是怎么做的呢?何小嫚似乎是作者极为钟爱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故事中却又往往是寡怜少爱的,事实也确乎如此,她的人生舞台总是缺少爱这一角色。何小嫚的童年是不幸的,自此后,这种绵延至终生的不幸便如影随形。她的父亲是一个文人,善良而软弱,在“文革”时被人们拿来当坏分子,只是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好说话,他的妻子吵着要和他离婚时,他却感到解脱,就在一个送何小嫚上学的清晨自杀身亡,以此来逃避这个可怕的令人寒心的人世间,却独独忘了遗留在身后苦苦等他归来的小女孩。这或许就是何小嫚心上第一道无法磨灭的伤痕,接着尚且懵懂的她以拖油瓶的名义跟着母亲改嫁了,母亲在新的家庭里始终小心翼翼,赔着一万分的小心,以保护她的名义克制着对她的爱和好,作为她生命唯一光源的母亲就此缺席。童年的她遭人厌弃、排挤、鄙夷,极度渴求温暖与爱的她为此默默做过许多疯狂的事。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而青睐于她,她的不幸继续延伸到了文工团这一片新天地里,这儿也不是她的救赎地,而是另一个炼狱。她为了保存母亲为其扎的辫子而行为古怪,甫一进部队便遭捉弄,而后便一直如同在新家庭里一样生活在不见光的最底层,她总是默默地舔舐伤口,她眼底的伤痛与落寞无人能懂也不会有人想要了解,然而就在她平静安然地接受这样的事实之时,怀揣着世上所有温暖的刘峰悄无声息地闯进了她生命,他给予了她生命中为数不多的温暖与呵护,从此她的天不再灰,日月也不再缺失光辉,满天星辰在梦里因有了他而闪烁。然而好景不长,“触摸事件”东窗事发后,刘峰因此而受处分下放伐木连,只有一个瘦小的身影以军礼相送,只有一双倔强有神的眼睛盯着一个个揭发背叛刘峰的人,握紧拳头,而后是对周围人死寂一般的绝望。最终那个看似最为卑微的人却是历史褶皱处最为善良高尚的人,这何尝不是对于人性的一种莫大的讽刺?
  作者对于人性入木三分的刻画一方面借助于其鲜活立体的语言技巧,另一方面,与其恰当地运用一些影视元素有很大关系。可以说,是在文学与影視元素的共同作用下,才达到目前这种深入读者内心的动人效果。
  匠心独运的艺术表达形式
  小说对于人物的塑造很多都依赖于心理与神态描写,而严歌苓则不同,以语言见长,在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语言里,感受到的是鲜明而又真实的人物形象。香艳性感且家世甚好的郝淑雯,她的语言是泼辣,而又无理的;文气的独唱演员林丁丁,她的语言尽显稚气天真;受排挤的何小嫚,她的话语是不多的,是备受压抑的,让人最为深刻的竟是她那一声尖叫;而善良的好人刘峰,他的语言朴实憨厚,而又动人。
  《芳华》中富有特色的语言表达突出表现在其旁白式的语言与色彩的运用,毕竟是具有自传体色彩的回忆性小说,这也是为其叙事视角服务的,这也无疑为电影语言的转化打开了方便之门。譬如刘峰走进何小嫚的心里那一次舞蹈排练托举中,当她被所有人厌弃时,是他犹如天神般来到了她的面前,嘴角含笑,掌心带暖,用他孔武有力的臂膀为她再次撑起那早已坍塌的一片蓝天,“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嫚高举起来。排练厅的一面墙由八块镜子组成,镜子是次品,稍微拉开距离,照出的人形就是波纹状。舞蹈队一对最矮的男女在镜子里走形走得一塌糊涂,但十分协调般配。”这样的话语由身为旁观者兼叙述者的萧穗子表述出来则成为了旁白式的语言。
  其次是巧妙借用影视中的色彩运用与搭配技巧。严歌苓对于色彩的运用是准确独到的,“知道故事的人细看,三楼的红色跟下面两层楼是有细微差别的。用同样的红砖,从红楼里铺出一条路,头顶青瓦廊檐,两侧墨绿木柱子,一直通往一个亭子。”这是红楼在记忆中的颜色,红红绿绿,不就是一群男男女女向死而生的多彩的青春吗?颜色褪去、浮华敛尽,徒留一片黯然与神伤。
  如当我们因为内衣事件而质问声讨何小嫚时,作者就是通过她脸上的色彩变化加以表现,“号叫的时候,脸色紫红,印堂却青白,鼻子至嘴巴的三角区同样发青,但她的眼睛仍然是穿过郝淑雯的。“紫红”“青白”这样的冷色调无不彰显着何小嫚此时内心的崩溃与绝望。而当时的小郝却穿了一件洗塌了筋骨因此疲软无比的针织衫做睡衣穿,肉粉色,原先应该是红色,由于洗过太多水完全像张煮软的馄饨皮粘贴在身体上。”与郝淑雯的“肉粉色”相较,何小嫚更显得凄惨无助。一个是在温室中长大的肉粉色娃娃,一个是在瑟瑟冷风中匍匐前进的青紫色魑魅,他们尽情的嘲讽指责她,蹂躏着她最后的一息。何小嫚对于大红色毛衣的渴望,是对爱的无望乞求,那样的红色是如此的热烈,既然努力争取也无法得到,那就让它毁灭——成为难以辨认的黝黑,前后色彩的变换象征着何小嫚对于母亲由希望理解到彻底绝望的历程,也是将她推向另一个深渊的最后一掌。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富有色彩的语言给严歌苓的小说带来了视觉化的审美特征,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更能够身临其境地看到听到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也为电影艺术的再次加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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