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京保监许可字[2008]283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6.26

【实施日期】2008.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283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增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京文)[2008]59 )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619 2008619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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