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京保监许可字[2008]283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6.26
【实施日期】2008.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283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增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京文)[2008]59号 )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国宁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8年6月19日 至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