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本人现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严格遵守中纪委五十二条不准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 二、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做到以身作则,克己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管理、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不为自己和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
四、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诚实守信。
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分管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领导的责任。
六、勤奋好学,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与锻炼,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品格。
七、崇德重仁,厉行节约;不参与赌博等败坏社会风气的不良活动。
八、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办事光明磊落,公开透明公正,经得起群众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九、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组织的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