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XX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我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疫情监测研判,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严密监测排查。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车站等转运场所的病例监测。个人诊所、村卫生站等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时,必须进行流行病史问诊,对发病前14天有武汉活动史或者接触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感染病例的,必须转定点收治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及治疗,不得截留病人。

  (二)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县人民医院是指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一旦出现病例和疫情,镇卫生院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转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和减少重症发生率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吸取“非典”初期大批医护人员被感染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严防医务人员感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区管理、环境通风、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门急诊接诊病人、病区收病人入院时,须对每名病人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认真询问病人及其他接触者起病前两周的旅游史、接触史等要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进行筛查登记,以便追溯。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做好村(社区)防控,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凡是1月7日后从武汉旅游、探亲、商务、务工、读书返乡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将信息报镇卫生院,劝导他们14天内不要与家人和朋友亲密接触,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镇卫生院就诊

  (五)强化医务人员培训,镇卫生院要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全国各省(区、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病例确认程序》和《院感防护和医务人员防护要求》等方面知识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急诊、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部门的医护人员和疾控机构流调监测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早期识别能力和疫情处置能力。

  (六)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开展以“整治环境、清洁家园,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及市场等重点场所清洁整治,切断疾病传播途径.要加强对车站、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整治,以及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和消毒。

  (七)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根据《XX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XX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县”工作方案》规定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农贸市场管理,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措施(简称“1110”措施),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降低人群感染风险。督促活禽市场开办者加强活禽经营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防护措施。

  (八)科学安排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尤其是春节假期24小时“双值班带班”制度。

  三、工作分工

  镇卫生院要加强与宣传、派出所、农村经济办、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区城间的联防联控,充分形成防控合力,提高防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如下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向镇卫生院反愦,镇卫生院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

  (一)镇宣传办: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参与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正确引导奥论,加强对輿情的管控,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澄清事实;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公益报道。

  (二)各中小学:组织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三)镇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打击造谣、网络发布不实传言行为,协助落实观察病、确诊病例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密切接触者查找,协助开展居家隔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依法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临时性补助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五)镇农办:加强家畜家禽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六)村镇办: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皮物处理和污染监测

  (七)交通劝导站: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度情处置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指导、督促各类交通场站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落实各类交通场站旅客和工作人员检疫、查验,优先安排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人员、防控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道路运输。落实交通检疫法规,査处违规运输野生动物行为。

  (八)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机制,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监测、评估、研判、预警;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消毒和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规范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切断院内传播感染途径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

  (九)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药品交易市场经营违法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市场联合执法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防控期间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人心安定。

  (十一)林业站: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人工繁殖、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

  (十二)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动员和组织本辖区全力做好疫情应对准备。为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我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镇政府成立了疫情防控保障领导小组和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二)强化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物资,特别是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至今还没有配置相关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个人防护用品的,财政部门必须尽快安排资金,简化采购程序,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镇卫生院要对各村(社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情况,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问责追责。对因防护设施设备缺失造成医务人员和患者感染,并造成疾病传播的,按上级要求,将严格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发热患者信息;发现怀疑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要严格按国家的确认程序报送和诊断。要严明疫情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公布,各部门要严守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新闻媒体、社交平台随意发布疫情、救治等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传播有关防控、诊疗方案,确保疫情信息有序、透明、客观公开。各村(社区)发现情况后要先向镇卫生院通报、沟通,不得擅自向外、向上报送情况。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控。要加强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对不实传言及时澄清,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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