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柜员机(ATM)管理办法

芷江农村商业银行
自动柜员机(ATM)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自动柜员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自动柜员机(以下简称ATM)的管理,确保ATM的正常运行和资金安全,促进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行申请安装ATM,应对ATM的管理、安全、业务量、效益、企业形象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总部审核后,报上级行(社)审批。必要时,由上级相关部门到申请网点实地论证。ATM安装后,不得无故移动、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省联社批准。
第三条配置于各营业网点的在行式ATM,由所在网点负责管理;配置于公共场所的离行式ATM,由总行指定网点负责管理。
第二章总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财务电脑部的职责
1、负责ATM设备及前后台软件的安装、调试申请。2、负责ATM的网络建设和技术支持。
3、参与ATM的规划,协助ATM操作及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并做ATM的日常通信维护。
4、负责受理ATM的故障投诉,并及时与上级技术部门、维修公司和装机网点联系,协调和督促故障的及时处理。
第五条客户部的职责

1、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和市场情况,负责ATM的管理和规划。2、负责处理有关ATM业务的客户投诉。第六条稽核部的职责
1、负责对支行ATM设备运行的安全性,管理人员操作的合规性日常检查。
2、制定ATM业务考核办法,对支行ATM的管理纳入日常考核。第七条营业部负责确定ATM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和及时解答各信用社账务处理中的疑问。
第八条保卫部对ATM的头寸接送、钥匙和密码的管理纳入安全保卫日常工作的范畴。并负责ATM运行状况的监控和管理相应的监控设备。
第三章支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各支行要充分重视和切实加强对ATM的管理,严格执行各ATM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本行辖内ATM负全面责任,确保本行辖内ATM正常运行。其主要职责有:
1、支行行长为本行辖内ATM的管理责任人。
2、指定专人负责ATM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共三人:ATM理员一人和操作员二人)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坚持密码、钥匙双人分管、清机双人操作、钱账双人分管的安全原则。
4、认真做好加钞、清钞、日终扎账、账务核对、软硬件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在ATM服务时间内,根据ATM交易量及时补充现钞、
《自动柜员机(ATM)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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