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

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00七年五月十日院教字〔200744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我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估的目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可以为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和学院领导全面掌握教师教学状况提供信息,并对教师队伍的现状作出客观的判断,为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教学质量优劣是衡量教师业务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可帮助任课教师明确教学工作努力方向,全面正确认识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及时总结和发现教师在教学、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经验和不足,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可以激励教师敬业精神,全身心投入教学,通过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二、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学院、二级学院两级评估领导组织。院级评估小组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为成员。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
、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评估量化表格;、负责计划、组织、实施全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学院汇报和向基层反馈。各二级学院(部)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由该学院(部)院长主持。主要任务是:、向本单位师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本院(部)教师教学的同行评教工作;、协助学院评估、成立评估组织机构、安排好领导听课和评教工作等;、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或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向被评教师反馈评估结果;、对评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教务处汇报情况。三、评估的时间、范围、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学期第十周至本学期结束前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由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教学管理人员评教三部分组成。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侧重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和教育观、学生观等方面;同行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侧重教学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
《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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