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一

组织机构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由党建工作部、工会、团委组成

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组长:

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成员: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人:

志愿者: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 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文明礼仪、文明出行、困难帮扶、美化家园、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邮政企业的良好形象。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

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 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

值班值守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由各支局营业人员轮班值守,班次与营业前台工作时间一至。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不得空岗,遇有特殊事项需停止营业或停止志愿服务的,需在服务站明示。

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轮值人员需及时记录台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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