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体温检测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体温检测制

为了保证师生身心健康, 加强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管理, 做好消毒工作, 防止师生传染病的传播,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订如下体温检测制度

一、 疫情期间, 各部门、 班级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 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 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 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 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 距离前额中心 5cm 以内位置; 若室外温度偏低, 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 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 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 监测过程中, 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 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 接触史, 若明确无, 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 则建议隔离观察, 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 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 联系其家属, 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 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 确保安全。

六、 各班级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 追踪缺课缺勤原因, 并做好记录; 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 追踪缺勤原因, 并做好记录。

七、 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 由保卫处负责, 每日配置 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 对体温检测超过 37.0℃的人员, 实行记录跟踪, 进行复测。

九、 对体温异常人员(≥37.3℃), 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体温检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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