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中情感的自然流露

《水仙》中情感的自然流露

  内容摘要:作为19世纪初英国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对英国乃至世界浪漫主义运动都产生过重大影响。本文选取其具有代表性的诗歌《水仙》,从诗歌节奏与韵律方面加以分析,并结合诗歌内容阐释华兹华斯对自然及人物真实情感的推崇,正是通过这些技巧,华兹华斯实现了诗歌表现中“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

  关键词:华兹华斯 节奏 韵律 自然

  

  在浪漫主义诗人的心目中,诗歌这一文学样式一般包含有两层意义:从基本意义上说,情感的一切表现都可以称为诗。第二层意义是,只有当情感的表现扩大到一定程度,并表现为某种特殊的形式时,人们才把它称作诗。对于以华兹华斯为代表的湖畔派诗人而言,虽然他们极力向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古典派诗人亚历山大、蒲伯的追随者与模仿者宣战,他们自身在写作过程中对韵律的重视并不低于他们的前辈,并且认为“韵律遵守着一定的法则,这些法则是诗人和读者都乐于服从的,因为它们是千真万确的,一点也不干涉热情,只是像历来所一致证实的那样提高和改进这种与热情共同存在的愉快。”由此可见,在华兹华斯那里,韵律仍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同内容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诗歌审美的重要因素。

  

  一.语言的天然属性――节奏和韵律

  

  华兹华斯曾回到语言的自身属性中去寻找散文与诗歌需要同样的语言。他认为,当语言最初作为口语的形态产生时,那时节奏以及有规律重复着的节奏――韵律都是语言的天然属性,当我们朗诵散文的时候,我们能够感觉到在连续发音时所形成的富于变化的重音节拍,当朗读到充满激情的段落时,我们就会感到这种重音节拍的一种有规律的重复。因此,华兹华斯认定节奏本身是语言的自然属性,并且节奏与韵律又是传达思想与情感的非常有用的形式,只要运用语言,就不能将这种属性从语言上剥离出去。

  一般来说,英语诗歌都有极严格的韵律形式,在《水仙》一诗中,诗人为了情感和思想表达的需要,同时又使诗行的音节数量符合韵律要求,往往采用了音节省略的方法来处理多余的音节,以《水仙》第一节和第四节做具体分析:

  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That floats on high o'er vales and hills,

  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A host,of golden daffodils;

  Beside the lake,beneath the trees,/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

  ……

  For oft when on my couch I lie /In vacant or in pensive mood,

  They flash upon that inward eye /Which is the bliss of solitude;

  And then my heart with pleasure fills, /And dances with the daffodils.

  如第一节第二行诗中的over本为两个音节,这里省略了辅音字母v。从而减少了一个音节,使这一行诗在形式上保持只有8个音节的4韵步抑扬格韵律。同时,第四节第一行诗中的oft省略了词尾音节en,oft是其省略拼写,通过尾音省略使此行诗缩减为8个音节,从而使整首诗在外在形式上得以完整。

  在具体写作中,诗歌韵律建立在诗歌的语音基础之上,这首诗是用普通六行诗写成的,全诗共分4个诗节,每个诗节6行诗,每行诗共8个音节,4个抑扬格韵步。抑扬格是英语诗歌中最普通的韵步,从形式角度说,抑扬格组成诗歌的韵步,但从声音的角度说,它的本质是诗歌的节奏表现,是一种简单且富于变化的节奏形式,表现了英语口语的自然节奏,这也是华兹华斯所极力推崇的。

  我们知道,浪漫型诗歌一般着重感情的“心声”,为了更真切地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真实情感,押韵仍然是诗歌艺术表现的形式之一。恰当地运用押韵,就可以使诗歌增强音乐感和韵律美,在本诗中,华兹华斯采用的是ababcc的押韵格式,这种格式的基本特征是在隔行韵abab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双行韵cc形成,即第一行诗同第三行

  诗押韵,第二行诗同第四行诗押韵,第五、第六行诗押韵。

  

  二.自然的语言组合―心灵的慰藉

  

  华兹华斯于177047日出生于英国坎伯兰郡的考克茅斯。命运多舛,诗人8岁丧母,13岁丧父,少年时期一直处于亲戚的监护之下,可以说,华兹华斯青少年时期的生活是十分贫寒的。但是他生活地区的美丽的自然风光,很大程度上补偿了他在物质与亲情上的缺失。他对自然有着极其“虔诚的爱”,将自然看成是自己的精神家园。虽然在其早期诗歌《晚步》和《素描集》中,华兹华斯对大自然的描写基本上未超出18世纪的传统。然而,从《抒情歌谣集》开始,华兹华斯一反18世纪的传统诗风,将一种崭新的风格带到诗歌创作中,开创了英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诗歌的新时代。

  自然在华兹华斯的诗歌中时常出现,在他的创作词典里,自然不仅是他生活的乡土,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一种心灵的慰藉。一般来说,“湖畔派”诗人的诗作一般都是远离社会斗争的题材,或讴歌宗法式的农村生活和自然风景,或描写奇异神秘的异国风光,他们对自然的关注不仅仅是通过缅怀中古时代的“纯朴”来否定丑恶的城市文明,更深层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人类的灵魂。作为浪漫派重要代表诗人的华兹华斯在很多诗中描写了优美恬静的自然景物,他认为大自然有一种能够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与道德价值的力量,能够洗掉精神上的一切烦忧和污垢,诗歌本身也不是个人的情感发泄,而往往是能给读者以快乐或有益的东西。

  “我独自游荡,象一朵孤云,高高地飞越峡谷和山巅;忽然我望见密密的一群,是一大片金黄色的水仙;它们在那湖边的树荫里,在阵阵微风中舞姿飘逸……把孤寂的我带过了天堂――这时我的心被欢乐充满,还随着那水仙起舞翩翩。”从这首诗中,诗人告诉我们,他曾像一朵孤云那样游荡,在湖边看见了一大片金黄色的水仙迎风飘逸,诗人的心被欢乐充满,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欢欣,在与自然的交往中,他找到了心灵的安宁,这美丽的惊鸿一瞥给了诗人医治创伤的良药。也就是说,在本诗中,诗人与黄水仙接触,并因此引发对自身生命的个体体验。在这里,自然就是他的精神家园,主客体合二为一,以至于诗人后来时常回忆起那电光石火的交会时,仍极力捕捉回忆的渺茫信息,企图超越生命的有限性而寻找永恒,并做出对自己意识到的困境的超越。因此,作为一个敏感的诗人,华兹华斯的个性总是使他更倾向于感情的观察而不是理性的控制,也就是说,在世俗的生命方式中,华兹华斯试图在与事物的契合中,吸收事物的精神养料来医治自己受伤的心灵,并把这种情感上升到普遍性的存在给人以心灵上的慰藉。

  另外,在这首诗歌中,诗人用的都是极为普通的词语。在诗歌写作中,华兹华斯写的既是普通的题材,语言又极为清淡朴素,透出一无雕饰的美感。在1800年《抒情歌谣集》再版序言中,华兹华斯提出:“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自终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我的目的是模仿,并且在可能的范围内,采用人们常用的语言……”自从法国大革命及恋爱的双重打击后,华兹华斯与其妹到英格兰北部湖区居住,从此寄迹山水,正因为过去的创伤使之在一种情感的阴影下写诗,再加上华兹华斯从小就孤独敏感,从小就能察人所未察,感人所未感,这些都使他在创作中更倾向于沉思而不是激情,华兹华斯这一时期的作品中充满了用诚实的普通人的语言表现出来的感情和富有诗意的思想。

  总之,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水仙》都可以说是华兹华斯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虽然在对韵律的看法上,他一方面认为是语言的天然属性,另一方面又认为韵律是人为的、非自然的、是自然语言的附加物,但在具体的写作中,华兹华斯仍凭借这一形式给人一种美感,并使诗歌变得轻巧优美,实现诗人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

  

  主要参考文献:

  [1]聂珍钊,英语诗歌形式导论[M],中国社科出版社,2007

  [2]苏文菁,华兹华斯诗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黄杲??,华兹华斯抒情诗选[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4]季亚科诺娃(Дьяконова,Н.Я.),英国浪漫主义文学[M],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

  [5]王佐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程梦雨(1985),,安徽阜阳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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