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全国代码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一、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是由教育部2005年批准设立,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三、招生对象
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四、学制
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为五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2.调档比例: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3.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专业安排:学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将满足考生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实施新高考的省份专业安排原则从其规定。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除特殊注明的专业语种外,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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