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规章制度汇编

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6)、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工地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9)、职工遵纪守法制度

(10)、消防明火管理制度

(11)、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注: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 建立以公司经理为首的企业六大安全保证体系,使企业的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责任分工明确,做到齐抓共管,实行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目标管理。

二、 分公司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工地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等必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求执行各自应担负的责任。

三、 分公司每年应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分公司与工地(项目)、项目部与管理人员、项目部与班组、班组与工人要在开工之前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四、 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在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 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应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保障安全;对安全工作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工伤事故的应给予批评、处分、停职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 实行分包的项目要签订有安全硬指标的合同,实现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建安企业各单位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是增强职工法律观念,提高技术素质和学习、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重要环节,因此,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 新工人进场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 电工、焊工、架子工、井架和搅拌机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变换工种前还必须重新培训考试。

三、 各单位(项目)工程应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有关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劳动保护等文件,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四、 公司安全教育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应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适时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五、 对于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现象,要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随时进行分析、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要如开现场会,或通过适当的形式扩大教育面。

六、 按照《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经常组织班前活动,及时明确地向工人交代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七、 公司应组织牵头参加各类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典型事例分析会等活动,并通过黑板报、简报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已确定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否则不准开工。

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由工地技术人员编制,送公司安全站审核,并经公司总工批准,再经企业盖章后送市安全监察站审批。

三、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变化较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补充完美,并根据其变量送分公司、公司[批。

四、 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将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得到克服和治理。

五、 安全技术措施要力求细致、全面、准确,把握各种不利条件或多种因素,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六、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大面积、高层和结构复杂的工程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总体安全生产措施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分部分项或单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七、 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逐级落实《措施》中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施工生产中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和预报,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兹制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如下:

一、 坚决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根据《部(省)颁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二、 企业内部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工地实行定期安全检查。

三、 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生产现场,发现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

四、 竹架、井架、安全网,“四口”,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必须经分公司安全管理成员进行单项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整改到合格为止,并办理验收手续,塔吊、电梯等要进行专项验收。

五、 分公司、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高温、严寒、风、雨等季节以及节日、进退场前后进行安全检查,藩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六、 除公司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外,分公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查出隐患,指令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工地应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填写《事故隐患反馈报告单》向分公司反馈整改情况,并经验收签认。

七、 各工地安全员在做好日常检查活动的同时还要做好旬检工作。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单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公司各工地(项目)的实施,特制定下列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 各单位工程项目必须每月28-30日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下对本工地施工各部位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地工施工员、安全员和班组长等应积极配合。

二、 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查出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同时记录签名存档。

三、 单位工程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必须按整改措施内容如实按期整改,整改完毕应填写《事故隐患反馈报告单》,将整改过程记录及整改后产生后果向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存档备案。

四、 单位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在定期检查前提下,还要坚持做好工地旬检查记录,随时组织各施工班组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或安全员值日自检,查出隐患实例,及时开展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以保证安全生产的实施。

五、 单位工程负责人或安全员应将定期检查存在的隐患情况及时组织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分析、整改落实,必要时要召开安全教育会议,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二、 工地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轻伤事故,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三、 工地发生重伤和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工地负责人(施工员),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得到消息报告后应用快速办法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要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除必须移动物件时要做出标记。

五、 工地若发生伤亡事故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类似事件发生,否则对工地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六、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建安施工企业各单位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立班前活动制度,是促进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教育、强调注意事项,同时表扬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总结批评各种安全违章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下列制度:

一、 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在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和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制安、拆除开始时,或在一旬的时间内应负责组织各有关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二、 班前安全活动内容要根据单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结合每工作班各工种施工项目、操作部位、施工机械等应当注意的事项和各级定期不定期检查的隐患内容以及总结前班所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向班组工人进行详细的交代。

三、 班前活动内容、时间、主持人,参加活动人数等内容必须详细记录、存档。

四、 班前活动结束,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应对参加活动各班组人员进行个别提问。并在组织工程施工的同时,应穿插检查班前活动内容在生产中的实施情况。

五、 安全员应专职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组活动内容在各岗位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各项目施工班组按安全要求扩活动内容实施。

工地文明卫生管理体制制度

为了加强工地文明卫生的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 工地入口处必须设立五牌一图和施工现场的相应部位要张挂安全色标。

二、 施工现场的暂设、机具、材料堆放、垃圾和制作车间(工场)等均应按施工平面图的要求布置,围墙外不得乱堆放材料。

三、 临街建筑应砌筑2M高带墙帽的围墙,外墙应提白,有条件者要刷写标语;进口大门应用铁皮全封闭,外面刷银灰漆。

四、 场内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无积水,工地周围无公厕者要设立临时厕所,其排水、排污应按市建委有关规定进行,并有消灭孑孓、蝇蛆等措施。

五、 办公室、宿舍、食堂应经常打扫卫生、力求文明整洁、食堂工作人员身体要健康,并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六、 操作面四周要及时清理,尽量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七、 运输车辆要经常维修,力避“滴、洒、漏”。

八、 要市区主要街道施工,要按规定使用预拌砼。

职工遵纪守法制度

一、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爱岗精神和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

二、 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学先进、树典型、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文明施工,向用户提供合格产品。

三、 必须发扬关心群众、助人为乐、尊师爱徒、礼貌待人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 要尊重科学、反对迷信、清除精神污染。

五、 严防盗窃行为和流氓活动,不准窝藏犯罪分子。

六、 加强法制教育,不准在工地赌博、卖淫、贩私、酗 酒和斗殴,不准收听收看黄色录音录像。

七、 施工中发现碑、刻等文物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市文管会报告。

消防明火管理制度

一、 工地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皆为管理小组成员,工地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为项目的消防安全负责。

二、 实行防火值日制度,划分责任区,值日员参照安全值日安排表,必要时要进行夜间值班。

三、 积极开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群的消防意识,新工人上场要进行消防教育。

四、 对仓库、食堂和对焊、气割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水灌、砂箱等消防设备。

五、 易燃、易爆区域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和标志,配足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六、 工地禁止使用电炉、火炉、电炒锅和电热棒,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并处以50—500元的罚款。

七、 严禁焚烧下脚料、杂物和垃圾,施工现场若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八、 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消除。

九、 工地建立义务消防队,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和电工都有责任与义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职工扑灭,危险性较大者应立即挂“119”火警电话报警。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落实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治安管理和职责的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工地应选派一名专职(一般项目兼职)的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工地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遵守《门卫制度》,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工地要进行询问,不准闲人随便进入工地。

四、凡在本工地的管干和工人都必须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劳务证、暂住证等手续,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留宿、需要留宿者要向工地治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五、工地材料、机具、仓库要专人保管,要求工人要妥善保管现金和较贵重的物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六、严禁打架、斗殴、酗酒等事件、发生纠纷应向工地有关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必须公正地及时予以调解处置。

七、发生案情应立即保护现场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侦破各类案件。

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

为了做好本工地的环境和食堂卫生,防止肠道疾病的发生,兹将有关要求制订如下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

同志任食堂卫生管理员,负责食堂的全面卫生管理,

同志负责食堂的具体卫生防范与操作。

二、厨房内要有冷藏、防蝇和餐具保洁设施。

三、加工生、熟食品和熟食品不得混放,事物残渣要有专用垃圾桶,并加盖密闭。

四、采购食品应保证新鲜,定型包装食品应由厂名、品名、产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堂不准供应超过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食品。

五、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衣帽,不许留长指甲、长头发,加工人员不得染指甲、戴戒指,不得穿拖鞋,要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六、 食堂范围应经常打扫卫生,排水要畅通,使用的用具,工具、洗菜池、容器等要保持清洁。

七、 应设立三口以上洗涤池,分别用于洗菜、鱼、肉等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消三清”。

以上各点希望管理人员和工人互相监督,未尽事宜参照福州市榕建(99)筑51号文件精神办理。

劳务用工制度

为了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根据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规,凡参加本公司作业生产的班组工人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一、 项目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用工计划措施选择相应的班组,对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商)进行考察评审合格后报公司审批,班组人数按项目部宏观计划由班组长负责召集。

二、 工人进场应先征得其班组长的同意,并签订“劳务工人合同委托书”,由班组长与项目经理部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做工。

三、 劳务工人上场时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公司、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上岗考试,同时项目部与班组,班组与工人应分别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中途插入的工人应补签安全合同及相关教育,未经教育考核和签订合同不准上岗作业。

四、 作业工人应遵守本公司的劳务、安全、质量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班组长不准违章指挥,工人不准违章作业。

五、 作业或劳动工人不能胜任其工作,即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由于技术、质量、安全达不到要求,项目部有权(结算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六、 项目部、班组长不准收留违反计划生育和刑事犯罪人员,已招收的一经发现应立即辞退或向上级汇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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