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
附件一:初聘专业技术职称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项目性质:公共服务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初聘专业技术职称50元/人。一、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且在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基本人事代理的人员。1、技术员级: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其所学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初聘为“技术员”级职务。2、助理级:⑴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⑵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以上;⑶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⑷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提供资料1、本人向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盖章。2、年度考核表(须考核合格)1份。3、毕业证复印件1份。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5、工作总结1份(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6、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经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可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下载)7、其他资料:指已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三、办理程序1、按应提供所需资料报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2、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收到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3、初审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报宜宾市人事局审核。4、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四、其他说明医学类、财会类专业的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参加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联系方式: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831)5169006,8247302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投诉电话:(0831)8247078附件二:代办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项目性质:公共服务参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项目依据:《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宜宾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通知》(宜人发〔1999〕20号)收费依据及标准:宜宾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全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宜价字费〔2003〕316号)以及(川价费〔2003〕274号)。
代评职称:初级50元/人,中级120元/人,高级150元/人。一、申报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毕业生(含成人教育、五大生),且在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基本人事代理的人员。1、初级职务:⑴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⑵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成人教育、自考等)。所需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同初聘职务所需从事专业技术年限一致。2、中级职务: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⑵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⑶研究生班毕业及硕士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⑷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3、高级职务:⑴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含双学士、研究生班毕业、硕士)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⑵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⑶博士后出站人员;⑷未达到规定学历申报高级者,须经相应评委会答辩合格。二、提供材料1、本人向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盖章。2、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须合格以上)各1份。3、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和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5、一寸免冠照片3张。6、工作总结3份(不少于2000字)。7、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需填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三份;经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可点击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下载)8、其他资料:指已发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