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招聘方案
公开招聘0县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保卫、宿舍管理人员(临聘)
实施方案
根据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初中及小学等32个学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0县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宿舍管理人员(临聘)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切实搞好招考聘用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0籍未就业的已登记失业的人员、“4050”人员,退伍军人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6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男性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5米以上,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及从事过保安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20日至4月23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填报1-2所学校,并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退伍证书的,同时持原件、复印件各1份,从事过保安工作人员须持保安公司证明;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6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 4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到县教育和科技局秘书股领取准考证,逾期自负。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0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 4月2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应聘人员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也不组织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在达本考场平均成绩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由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和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0县教育和科技局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或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0县教育和科技局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再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本职位应参加体检的考生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审批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0县教育和科技局在县政府网站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
六、工资待遇
安全保卫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为800元/月,并交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资及三险由县财政拨付。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它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由0县教育和科技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2626880(县教育和科技局秘书股)
监督电话:0855-2622309(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