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经济法基础》1-18章节最全内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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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 1.法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产生、存在的基础不同;形成方式不同;体现主体意志不同;调整关系性质不同;保证实施的力量和方式不同;调整目的、宗旨不同;作用的基础和范围不同。(参见教材P1 2.法的本质和特征
法是以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阶级意志和利益为本质内容的,是为了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权利义务规范体系。(参见教材P3)其实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含义:
1)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2法所属的阶级只能是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 3)法是统治阶级整体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别人、个别部分(集团、阶层)意志的体现;
4)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5)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是体现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的;

6)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参见教材P2 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体现为:
第一,统治阶级意志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它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即通过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形成为法。 第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形式上是采取国家意志形态的。国家意志性是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法采用国家意志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形式,是为了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在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机器的统治下,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第四,并非所有国家意志都采取法的形式,并非所有国家机关认可和制定的文件都是法。
2)法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体现为: 第一,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 第二,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的,
第三,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予以保证实现的。 3)法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体现为:
第一,法是一种具有明确具体形式和严格界限的社会规范,能为人们提供可以预知的行为模式、行为的标准和方向。
第二,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在此范围内,任何人、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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