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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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保在XX年5月前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普查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指导,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及省
文化厅和省非遗中心
XX年1月15日在
厦门召开的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通过认真的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及时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抓紧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
工作目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二、普查范围和登记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普查登记表见附件
民族语言。
民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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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语等谚语、
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
音乐、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曲艺,如说书、唱曲、谐谑等。
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糅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人生礼仪,包括妊娠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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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竞技等。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三、普查原则全面性
兼顾城镇和乡村、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间文化载体,按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的生存状况,调查和采录,不能主观地舍弃某些方面。
代表性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注意民间文化现象中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重点深入调查,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以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
真实性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四、普查的组织
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本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属全国首次普查,在组织机构上可参照全国文物普查的做法。市里将**市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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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耀清担任,副组长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林学进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闽西艺术中心,办公室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市文化与出版局副局长林学进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荣海、梁明、肖干南、沈幸莲任办公室副主任,梁明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县文化馆馆长、市非遗中心有关成员及临时聘用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协调组、综合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