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及名称:

传承人姓名:

保护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印制

二○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荣誉称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个人简历

传承谱系

学习与实践经历

技艺特点

个人成就

授徒传艺情况

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等)

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

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

照片一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照片二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照片三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照片四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照片五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本人申请及授权书

本人申请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文化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盖章)

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同意推荐 申报第 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盖章)

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一一年

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签字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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