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清远市绿之源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清远市绿之源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标准化协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果、周美霞、梁彩嫦、颉晓勇、李俊伟、钟金香。
清远瘦身草鱼 养殖技术规程
附 录 A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远瘦身草鱼养殖的环境条件、原料鱼要求、养殖技术、生产记录、捕捞。
本标准适用于清远瘦身草鱼的养殖。
附 录 B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SC/T 1017 池塘养鱼验收规则
DB441800/T XXX 清远瘦身草鱼 原料鱼
3 环境条件
3.1 水源、水质
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水质指标应符合GB 11607和 NY 5051的规定。
3.2 场地条件
3.2.1 池塘
以沙土或壤土底质为宜,底泥厚度10 cm~15 cm。池塘面积以3 335 m2~10 000 m2为好。水深1.8 m~2.3 m,进排水方便。
3.2.2 网箱
大网箱:一级净化大网箱规格为40 m×8 m×1.8 m(长宽高)
小网箱:二级净化小网箱规格为8 m×4 m×1.8 m(长宽高)
3.2.3 瘦身池
水泥池以圆形最佳,内壁必须规则光滑,并且无漏水、无渗水现象。池子大小没具体要求,水深一般不超过80 cm,从节水考虑,可将水泥池串联起来,使之形成流水。
4 原料鱼要求
应符合DB441800/T XXX的规定。
5 养殖技术
5.1 要求
5.1.1 池塘/大网箱
水体中非离子氨含量低于0. 2mg/L,亚硝酸盐含量低于0.2 mg/L,酸碱度(pH)为6.5.~8.0,水质透明度20 cm~40cm。
5.1.2 小网箱
水体中非离子氨含量低于0. 2mg/L,亚硝酸盐含量低于0.2 mg/L,酸碱度(pH)为6.5.~8.0,水质透明度20 cm~40cm。
5.1.3 瘦身池
水体中非离子氨含量低于0.02 mg/L,亚硝酸盐含量低于0.1 mg/L,酸碱度(pH)为6.5.~8.0,水质清澈无污染,透明度80 cm以上。
5.2 瘦身养殖管理
5.2.1 一级养殖
将采购回来的无公害原料鱼放入池塘或大网箱进行一级养殖,期间进行药物常规消毒2 d~3 d,防止伤口感染,期间少量投饲料或不投饲料,一般养殖时间为25 d。
5.2.2 二级养殖
一级养殖后将原料鱼转池塘小网箱进行二级养殖,期间进行药物常规消毒1次~2次并进行锻网2次~3次,一般养殖时间为10 d~15 d。
5.2.3 三级养殖
二级养殖后挑选体形修长、体表光滑、无明显损伤的原料鱼转入瘦身池进行三级养殖,期间不断添加新水,使鱼池水旋转起来,加大鱼体运动量,一般养殖时间为5 d~10 d,达到无泥土味、无腥味、无异味、无药物残留标准后即可上市。
5.3 养殖密度
瘦身草鱼养殖密度见表2规定。
表2 瘦身草鱼养殖密度
养殖阶段 | 设施 | 养殖密度/(公斤/m3) |
一级养殖 | 大网箱 | 60~80 |
二级养殖 | 小网箱 | 60~80 |
三级养殖 | 瘦身池 | 60~100 |
5.4 日常管理
每天不定时巡查养殖池,检查增氧设施是否完好和观察水质变化和鱼群活动情况,观察是否有病害出现以及缺氧浮头现象。定时清理池中排泄物,发现病鱼或死鱼要及时捞出,并且及时深埋,防止传播病菌和破坏水质。
6 记录
对养殖过程做好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药物使用记录。
7 捕捞
当瘦身草鱼达到标准后,可捕起出售。验收方法按SC/T 1017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