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QC/GL-RL-07

制 定

行政

版 本

A0

审 核

标题

食堂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页 码

1/1

批 准

生效日期

201961

1. 目的

为规范食堂人员薪酬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千彩彩印有限公司所有食堂人员薪酬的管理

3. 权责

3.1 行 政 部食堂人员薪酬的核定及计算

4. 薪酬标准及计算

4.1 工作时间及加班

4.1.1食堂人员201961日起,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6天,即每月规定标准工作时间为208小时,超出208小时的按照加班计

4.1.2 平时加班按照基本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

4.2 薪酬计算

4.2.1 薪酬计算公式=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他

4.2.2 基本工资由行政部依规定核定

4.2.3 平时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8×1.5×加班时间

4.2.4 食堂人员薪酬准表

岗位

基本工资

加班工时

加班工资

实际总薪酬

厨 师

2720元/月

32小时

276.92

1476.92

40小时

346.15

1546.15

厨 工

1720元/月

32小时

198.46

1058.46

40小时

248.07

1108.07

4.2.5 对表现优异的,工满一年后可调薪,具体由行政部按规定执行。

5. 附则

5.1 本制度薪酬标准每年重新制定一次

5.2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附:食堂人员工作时间规定

1、 厨师:8:00-12:30;16:00-18:30;23:00-24:00。共计8小时;

2、 厨工:7:00-12:30;16:00-18:30。共计8小时

《食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