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药房为质量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传递、汇总、处理。

3)质量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国家和行业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

药品监督检查公布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

4)质量信息的收集原则为准确、及时、适用、经济。

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内部信息

A、通过统计报定期反映各类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B、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会议收集与质量相关的信息;C、通过各科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传递;D、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外部消息

A、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B、通过现场观察与咨询来了解相关信息;

C、通过人际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D、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的质量信息。

6)质量信息的处理由企业领导决策,质管组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7)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10小时内迅速向院领导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8)员工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部,再由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报报院领导审阅,然后将处理意见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职工,此过程文字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备份,存档。

9)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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