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简介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招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

对报考我校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工程、工程造价、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80分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1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考生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浙江省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按投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本科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和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教、法、艺等9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设有动物科学学院等21个院(部)。现有在校学生3.5万余人,其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41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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