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8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8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实施“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18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北京大学2018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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