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队伍建,提高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有所建树和创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选聘要求及工作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阶段始终起着重要作用,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关键。
1.指导教师选聘条件及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原则上必须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以教授、副教授等相应的高级职称的人员为主。助教一般不宜单独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但可有计划的安排其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指导学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主干课程的本科教学经验。
3指导教师的选聘由系(统一负责,指导教师相关资格经系(部)审核后,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汇总表》(附表1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教务处负责对各系(部)提交的汇总表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与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教务处处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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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教师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期,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的,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换其他教师进行指导。5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个别专业学生人数较多以及指导教师紧缺的情况下,每个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人数不得超过15人;初次参与指导论文的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
6)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有关教研室必须指定专人对学生的论文情况进行检查,掌握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计)的学术性、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2)提出选题报告,包括选题的依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准备程度、现有技术和物质条件等,供领导进行课题审核和学生进行选择,把好“选题关".3)编制并向学生下达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制订周密的进度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4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方案及研究思路、步骤、方法,完成条件及预期目标,指导学生认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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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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