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实施方案

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的专项行动,解决机关建设中的存在问题,把局机关建设成为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成为思想解放、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的创新型机关,现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以建设“法制、诚信、效率、双赢”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紧密联系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意识。一是增强发展意识,确立大局观念,充分认清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全市加快发展的全局中找准定位,尽责到位,争先进位。二是增强责任意识,确立效率观念,树立“效率第一”的工作理念,只争朝夕,不辱使命。三是增强创新意识,确立服务观念,破除僵化观念,改革陈规陋习,营造“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浓厚氛围。四是增强诚信意识,确立法制观念,确立依法行政,诚信理政的行为规范和服务准则,营造诚信、公开的政务环境和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五是增强公仆意识,确立群众观念,牢固确立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廉洁勤政,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作风,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常州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求真务实,完善工作运行、监督机制

  针对园林实际情况,园林局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活动总体分为五个阶段分步推进实施:310日至3月底为学习贯彻,更新观念阶段;3月底至415日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416日至520日为梳理问题,自我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底为接受评议,社会监督阶段;12月份为总结提高,完善机制阶段。并通过建立如下措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1、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坚持把作风建设投诉与行政效能投诉相结合、与信访投诉相结合,认真分析梳理,及时落实整改。

  2、扩展充实局行风监督员队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认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行风监督员通报反馈。

  3、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园林,对包括机关作风建设在内的园林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适时组织各界市民看园林活动,自觉接受监督。

  4、向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让服务对象、基层单位和协作部门就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评议,不断改善机关形象,提高服务满意度。

  5、由局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对机关行政效能进行监察,受理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评,注重提高

  1、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局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蔡骏、李恒炜、吴捷、廖东初、韦立、邹杰、沈远东7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结合年度考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处室和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行政效能、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没有做到优质服务、投诉较多的,处室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个人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3、考评结果和群众投诉,由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汇总梳理后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属部门的问题,向部门反馈;属个人的问题,找个人诫勉谈话。对存在问题,部门和个人要认真分析原因,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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