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的职能、作用


中央银行的主要作用
一、
中央银行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二、中央银行的职责:
1货币发行的银行
1,发行货币,即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成为全国唯一的现钞发行机构。
2,人民币的法律地位,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债私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版发行,任何单位不得印制,发行代币票券,以替代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2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带有管理和被管理性质的特殊关系。中央银行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办理存款、放款和汇款的业务对象。
3政府的银行,中央政府作为政府的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入以及为国家提供各
种金融服务:
1,经理国库;
2,代理国库券的发行;
3,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进行外汇和黄金的买卖管理;
4,制定,发布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监管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5,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6,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进行国家间和国际间的金融合作。三、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1,存款准备金制度,指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通过规定和调整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控
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法律制度。
2,再贴现,指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获得的未到期的票据,背书让于中央银行兑换现款,中央银行于票面金


额中扣除白兑取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利息和手续费用后,将票据的余额付给再贴现申请人。
3,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吞吐基本货币,依次影响货币供应量和
市场利率的行为。中央银行可以经常地、连续地操作金融政策工具,中央银行可以主动采取措施影响商业银行准备金状况,从而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
4,确定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指中央银行规定各种期限的存款利率和放款利率的幅度,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须按照此基准利率进行资金活动。
5,再贷款,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最终贷款。
商业银行的职责和业务
一、商业银行:
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取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和资金的金融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白主经营、白负盈亏、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和货币资本的企业,其从事放款和投资业务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源,资金主要来
源于存款和其他形式吸收的资金。
2,支付中介职能,即货币经营的职能,主要表现在其间接业务上:
包括汇兑业务,代收业务和代理业务等,这是商业银行吸引客户和提供社会财富服务最主要的方式。3,信用创造职能,这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最显著的特征。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在支票的流通和转让结帐基础上,贷款可以转化为存款,在存款不提取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整个银行体系可以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就是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
4,创造金融工具的职能,商业银行在其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中不断地创造着各种金融工具,如可转让定期存单,各种
金融债券,银行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等。
5,金融服务职能,商业银行除了资产负债业务和汇兑、结算外、还有其他业务,因为这些业务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
而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所以被称为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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